5月17日,由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与北京中凯(上海)律师事务所联合打造的“中凯·上社法学讲坛”第三季第七期在法学研究所432会议室顺利举行。本次讲座主题为“环境立法为什么要进行‘地理跃迁’”,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程飞鸿担任主讲人,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夏凌担任与谈人,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研究员何卫东主持活动。
在讲座环节,程飞鸿博士首先提出环境立法从以往的要素式立法到对策式立法所体现出的“地理跃迁”,其认为环境立法的独特性在于环境问题与环境法的空间错位,法哲学、法学范式和法律价值的演进为环境法的“地理跃迁”提供了合理性依据,最后,程飞鸿博士从基本范畴与立法原则两方面对“地理跃迁”进行了规范性阐述,详细论述了空间的正义原则、环境问题和风险的空间转移、大尺度原则和边界有限原则等内容;与谈人夏凌副教授详细介绍了我国早期对环境问题的对策性立法,同时举例指出“地理跃迁”视角下环境立法需要关注人与人、人与动物及植物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