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上午,法学所党总支在432会议室举办了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第三期活动。党总支委员、民商法室主任孟祥沛,党总支委员、民商法室副主任孙大伟分别领学导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六章和第七章。院党委副书记兼法学所所长、党总支书记姚建龙主持读书班学习,法学所全体党员参加活动。
孟祥沛以“《条例》第六章——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为主题领学导读。他结合新旧条例的对比,逐条导读,阐释了政治纪律在《条例》中的重要性。他指出,修订后的《条例》进一步完善了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为方面必须遵守的纪律规矩,并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要求贯穿始终。
孙大伟以“《条例》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为主题领学导读。他对比分析了新旧《条例》在组织纪律部分的修订情况,逐条导读了第七章17个条文,并用生动的案例对条文的具体应用进行了解读。他指出,强化党性修养是遵守组织纪律的根本,要不断通过各类学习提升党性修养,将组织纪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努力成为组织纪律的坚定捍卫者和模范执行者。
会议指出,前三期读书班各领学人都进行了充分的准备,读书班学习实现了预期的效果,接下去的四位两委委员也要认真准备好第八至第十一章的领学导读,原原本本读、逐章逐条读,不折不扣地完成好读书班学习工作。要充分落实上级工作指示提示,确保前期工作部署落实到位,同时也要进一步加强成果的科研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