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内容转自:上海社会科学院
上海市社联第十七届(2023)学会学术活动月项目“科技金融法治论坛(2023)”,即《科技金融法治之道——法治轨道推进科技创新与金融发展联动》论坛,在上海社会科学院召开。在论坛上,专家学者提出了全面认识科技金融与金融科技的区别,要在法制轨道上,推动科技创新与金融发展联动。
论坛由上海金融法制研究会,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联合主办,研讨在法治轨道中推进科技创新与金融发展的良性互动,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与会专家学者深入交流探讨,为科技金融法治保障贡献理论智慧和思想精华,促进金融法治研究的纵深发展,为中国式金融法治现代化发挥金融法制研究的重要作用。上海社科院法学所所长姚建龙,华东政法大学校长、上海金融法制研究会会长叶青出席论坛并先后致辞。
据了解,近年来,科技金融成为数字经济发展的一个核心竞争力,上海作为我国最大的经济城市,正大力推动科技金融发展,加快建设全球科创中心、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在这一过程中,科技金融法治之间道研究是必然的课题和重要工作。
论坛上,来自上海金融法制研究会、华东政法大学、上海社会科学院、上海金融法院、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上海政法学院、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浦江金融论坛秘书处等单位的负责人和专家学者共同探索科技金融的良法善治。通过“金融科技法律边界”、“科创金融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与现代金融治理”“金融创新与国家安全”“现代金融发展的新模式”“科创金融的司法保障”等主题做专题交流发言,嘉宾们对新时代法治轨道推进科技创新与金融发展良性互动进行了深入热烈的研讨,形成了许多有价值、有意义的思想和观点。
专家们认为,科技金融要为整个上海科技发展的全生命周期提供金融服务,其中有很多的文章可以做,如:初创企业的融资,担保存在的法律问题;被动协议效力存在的法律问题;股权的转让,存在法律问题等。
另外,关于市场中出现违规违法的现象。专家提出:要平衡各方利益,特别是信息披露。各方权利义务要进行平衡,强调追求恶司法罪首问制的重要性。目前,有些典型案例当中,不是追罪首恶者,而是追首富。谁有钱谁来付。专家提出:在法律机制还相对欠缺的情况下,通过当事人的约定,通过一种引导式的模块化,让当事人对交易机制约定来解决可能产生的法律问题。
多位嘉宾讨论了金融科技问题。据悉,金融科技和数字金融有不同的发展阶段,目前已进入智能金融和大模型金融时代,对金融的发展带来了革命性的变化,也产生了新的风险,产生了一些新型的金融犯罪。在法律治理上,专家提出了大数据合规的三原则:安全核心原则、分类分级监管原则和最小伤害原则。
论坛认为:此次讨论的问题只是初步的,相信在未来有更多的市场实践,也会提出更多的法律问题,要保持高度的热情,对后续的法律问题,继续进行深入的探讨。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