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环球法律评论》公众号
对性侵儿童犯罪人实施化学阉割的
本土化探索
姚建龙,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内容提要:化学阉割实际只是一种已经较为成熟的通过激素药物治疗并辅以心理辅导达到降低性犯罪人再犯率的治疗措施。国外化学阉割主要适用于性侵儿童犯罪人,是刑事司法进化的结果,也有对儿童最大利益的考量,其虽不完美但是必要的选择。近年来,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在我国已成为广受关注的社会问题。刑法修正积极回应,呈现出严密惩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法网,加重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处罚力度的特点。在现阶段,化学阉割的引入可行、必要且正当,其在有利于强化未成年人保护的同时,还能缓解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过度重刑化倾向。借鉴域外经验及结合本土实际,应当毫不迟疑地通过刑法修正案引入化学阉割,并更名为“药物治疗措施”,专门适用于性侵未成年人犯罪。
关键词:化学阉割 性侵未成年人 儿童最大利益原则 药物治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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