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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伟: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理论要义阐释 | 专论

自:政治与法律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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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形成背景

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内涵体系

三、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理论品格

四、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导意义

五、结语


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发展的前提、人民幸福安康的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新时代历史方位,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出发,创造性地提出关于国家安全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形成了总体国家安全观,开辟了新时代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一、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形成背景


马克思指出:“每个原理都有其出现的世纪。”总体国家安全观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新时代我国国家安全实践结合的产物,有着广阔深厚的时代背景和实践基础。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形成,是基于新时代“两个大局”,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背景下,我国国家安全事业面临的形势任务已发生重大变化,需要新的指导思想指导国家安全事业的实践。


 (一)总体国家安全观形成的时代方位


  时代问题是分析形势、创新理论、制定政策、推进实践的基本前提。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的时代方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从社会主要矛盾、国际形势环境到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针政策等各方面都发生了显著变化和重大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准确把握这些新的时代特征基础上,作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判断。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新时代国家安全事业的形势特点与任务要求。2012年11月16日,在紧接着十八届一中全会召开的中央军委扩大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做出了我国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战略机遇期内涵和条件发生新的变化:“突出表现在国家安全面临新情况新问题”的重要判断。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提出了新时代国家安全“三个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的重要论断,即“当前我国国家安全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时空领域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宽广,内外因素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2014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指出了新形势下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的威胁和挑战联动效应明显的特点。2015年5月1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全国国家安全机关总结表彰大会代表讲话时,强调了在新时代我国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重要时期,面临的安全和发展环境复杂多变、风险因素明显增多,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任务繁重艰巨等形势特点。


  方位决定方略,“一切划时代的体系的真正的内容都是由于产生这些体系的那个时期的需要而形成起来的”。“新时代”重大政治论断的确立,为我国国家安全事业尤其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提出,标定了坚实的时间坐标、时代背景和历史方位,指明了新目标、注入了新内涵,从而构成了认识和把握总体国家安全观形成的总背景与总逻辑。


(二)“两个大局”中的国家安全挑战


  新时代“两个大局”,是总体国家安全观形成的空间方位、现实背景和基本根据。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的,新的征程上,必须“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立足国际秩序大变局来把握国家安全规律。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我国国家安全面临重大挑战,主要表现在三大方面。一是国际秩序存在失范的风险。现有全球治理体系无法有效应对当今世界面临的共同挑战和发展需求,治理失灵现象不断发生,逆全球化现象出现,保护主义抬头,导致我国国家安全形势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二是大国战略博弈日趋激烈。近年主要国际力量格局处于再调整、再平衡中,国家间共同利益逐渐让位于竞争性利益,甚至排他性利益。单边主义逆流涌动,贸易战、科技战、金融战不断演进。三是地缘政治错综复杂。中国作为陆海邻国最多的国家之一,面临错综复杂的地缘政治、经济、文化和军事环境,其对国家安全构成突出挑战。


  同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重点要防控“可能迟滞或中断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的全局性风险”。新时代,中华民族迎来了实现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但复兴之路上面临诸多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政治安全挑战。历史和人民选择的政治制度是伟大复兴的根本保障,政治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核心与关键。二是国土安全挑战。“台独”“藏独”“疆独”等影响国家统一、领土完整,边疆边境斗争激烈、任务重大。三是军事安全挑战。近年来主要国家纷纷重塑军事力量体系,我国军事安全面临重大挑战,要求我们“坚持军事斗争准备的龙头地位不动摇”。四是经济安全挑战。新时代国际经济超常规竞争、斗争,对我国经济安全构成重大挑战。五是文化安全挑战。为伟大复兴奠定坚实文化和价值认同基础,是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的重要保障。此外,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以及海外利益安全、生物安全等重要领域也存在着一系列影响复兴大局的重要挑战。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一系列重大国家安全风险挑战,具有突出的总体性、联动性、复杂性、现实性和紧迫性,要求我们的国家安全指导思想必须进行创新发展,对新时代国家安全挑战予以科学回答和正确应对。


(三)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形成过程


  理论上的与时俱进和不断发展,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理论品格,也是新时代我国国家安全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新时代以来,世界格局发展演进、国际形势深刻变化,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国家改革发展稳定,都要求中国共产党必须从理论和实践结合上系统回答新时代为什么要坚持和发展国家安全、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国家安全、怎样坚持和发展国家安全的重大课题。


  “时代是思想之母,实践是理论之源。”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以广阔视野深化对新时代国家安全发展规律的认识,围绕新时代我国国家安全事业发展,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做出了许多重要指示、批示,针对性之强、要害把握之准、意见之明确、次数之多、频率之密、内涵之丰富、体系之系统,都是非常突出的。在此基础上,习近平总书记创造性地提出了推进新时代国家安全事业发展的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深刻、系统地回答了关系新时代国家安全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深化了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国家安全事业发展规律的认识,形成了总体国家安全观。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形成和不断发展完善过程中,里程碑性标志是: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首次正式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2018年4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指出,“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成立4年来,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按照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初步构建了国家安全体系主体框架,形成了国家安全理论体系”。


  任何重大理论的产生,都有着特定的时代背景,反映着时代特点、指引着时代方向。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科学、深刻、创造性、系统性地回答了关系新时代国家安全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为新时代中国特色国家安全事业顺利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指导思想和科学理论基础。






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内涵体系


  总体国家安全观主要通过“领导论、地位论、总体论、宗旨论、道路论、体系论、防范论、科技论、法治论、共同论”等内涵要义,科学、系统地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国家安全事业发展的领导核心、地位作用、总体性质、立场宗旨、道路方向、布局体系、防范化解、科技支撑、法治轨道和共同安全等重大问题,开创性地系统阐释了在新时代为什么坚持和发展国家安全事业,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国家安全事业,怎么样坚持和发展国家安全事业这一重大时代课题,形成了指导新时代中国特色国家安全事业的思想理论体系。


(一)领导论: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绝对领导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最本质特征,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的根本原则。2015年1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国家安全战略纲要》,会议指出:“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工作领导体制。”2016年12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国家安全工作的意见》,会议强调:“必须坚持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体制。”2017年2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安全工作座谈会指出:“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是做好国家安全工作的根本原则。各地区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的国家安全工作责任制。”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4月17日十九届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20年12月11日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等会议多次强调,要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绝对领导、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国家安全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领导论”,指出了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国家安全事业的根本原则和最大优势,是国家安全的根本。坚持党的绝对领导、集中统一领导和全过程领导,是新时代总体性、复杂性突出的国家安全事业取得胜利的根本保障。这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核心与命脉,决定着新时代中国特色国家安全事业的根本方向和最终胜利。


(二)地位论:坚持国家安全的“头等大事”地位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家安全工作在新时代总体工作中的重要地位,把“安全”作为新时代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基本内容之一,明确了国家安全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头等大事”的重要地位。2013年11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指出,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改革发展的前提。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国家安全是我们党巩固执政地位、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头等大事”。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将“安全”作为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中人民美好生活日益增长的与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环境等并列的六大需要之一,强调“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突出明确了新时代国家安全“头等大事”的重要地位。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地位论”,明确了国家安全工作在党和国家总体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重大作用,为新时代国家安全事业发展和国家安全工作奠定了重要的地位基础。


(三)总体论:坚持统筹国家安全工作的总体性质


  新时代国家安全是一项涵盖内外部,涉及各领域、各部门、各条线,全方位、多层次的总体性工作。总体国家安全观认为,必须从总体角度对新时代国家安全各方面工作进行统筹。


  总体国家安全观把握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的总体性质与特点,从总体把握角度出发,提出五大方面的统筹。一是对新时代国家安全的背景进行总体性把握,指出必须增强忧患意识、始终居安思危,“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二是对发展“第一要务”与安全“头等大事”进行总体性把握,指出“必须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既要善于运用发展成果夯实国家安全的实力基础,又要善于塑造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环境”。三是对新时代国家安全的要素关系进行总体性把握,提出统筹好外部安全和内部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发展问题和安全问题、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等国家安全工作“五对要素”。四是对人民安全、政治安全和国家利益进行总体性把握,提出“人民安全、政治安全、国家利益至上”的三位一体有机统一。五是对重点国家安全领域进行总体性把握,提出包括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生物安全等十六项要素的主要国家安全领域体系。六是对国家安全的重大事项进行总体性把握,提出按照“集中统一、科学谋划、统分结合、协调行动、精干高效”原则,总体把握、处理国家安全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


(四)宗旨论:坚持国家安全以人民安全为宗旨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根本立场。在总体国家安全观中,人民安全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国家安全的根本和精髓,以人民安全为宗旨成为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核心价值。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明确指出国家安全的人民宗旨性。2016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之际指出:“要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2017年2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国家安全工作座谈会强调,国家安全工作归根结底是保障人民利益,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2018年4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指出:“坚持人民安全、政治安全、国家利益至上的有机统一,人民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宗旨。”2020年6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专家学者座谈会强调:“人民安全是国家安全的基石。”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人民安全,明确了人民安全在总体国家安全观中的宗旨性地位,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思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是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群众路线在国家安全领域的体现,推动实现了人民安全宗旨的确立,深化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安全理论。


(五)道路论:坚持新时代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方向决定道路,道路决定命运。”总体国家安全观,本质上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安全问题上的体现与发展。总体国家安全观明确强调,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的国家安全道路。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指出:“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1月23日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2017年2月17日主持国家安全工作座谈会时均强调:“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2020年12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时,阐释了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的基本内涵:“坚持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政治安全、人民安全、国家利益至上有机统一,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安全保障。”


  总体国家安全观所提出的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相对于西方传统安全观而言,其“特”主要体现在: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坚持政治安全、人民安全、国家利益至上有机统一,以统筹总体安全为特点,以共同安全为依托,开创性地开辟了一条符合新时代我国国情的国家安全道路。


(六)体系论:坚持和完善总体国家安全体系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国家安全体系建设。总体国家安全观主要在三大层面推动构建新时代国家安全体系。一是国家安全内涵要素逻辑体系,提出并构建了“五位一体”的总体国家安全观内涵逻辑体系,即“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的五内涵要素逻辑体系。二是国家安全制度体系,提出并推动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国家安全制度体系”。三是国家安全主要领域体系,提出并构建了包括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 安全、核安全,以及海外利益、太空、深海、极地、生物等在内的国家安全主要领域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建设的“体系论”内容丰富、指导性强。总体国家安全观下三大体系,即“五位一体”的总体国家安全内涵要素逻辑体系,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国家安全制度体系,涵盖十六个领域的国家安全重点领域体系,为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国家安全事业发展提供了总体框架和重要支撑。


(七)防范论:坚持有效防范、化解国家安全风险


  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具有全方位、全时空、全流程的特点。总体国家安全观高度重视防范化解在整个国家安全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明确提出一系列部署要求。2014年4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十九届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强调,要着力防范各类风险挑战内外联动、累积叠加。2014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十四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必须有效防范、管理、处理国家安全风险。2015年10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强调,必须把防风险摆在突出位置。2017年2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国家安全工作座谈会指出,要立足防范风险的大前提来统筹维护国家安全。2017年7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着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2020年12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强调,坚持把防范化解国家安全风险摆在突出位置,力争把可能带来重大风险的隐患发现和处置于萌芽状态。


  总体国家安全观把国家安全应对处置关口前移,突出事前预防、防范和化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把国家安全提升到防范化解的全流程治理高度,进一步丰富和深化了国家安全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理论与实践。


(八)科技论:坚持科技创新对国家安全的战略支撑


  “科技论”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科学技术工作,坚持把科学技术作为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支撑。2013年3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科协、科技界委员联组讨论时指出,核心技术是国家经济安全、国防安全和其他安全的根本保障。2013年1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国防科学技术大学时,强调了科技在国际军事斗争中的主动因素地位。2014年6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努力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中占领制高点》做出批示,指出了科技创新作为保障国家安全等的战略支撑,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新时代科学技术深刻影响国家前途命运,关键核心技术对保障国家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特别是要把原始创新能力提升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科技论”,把科技安全作为国家安全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将科技创新作为保障和塑造国家安全的关键,作为整体国家安全及各领域国家安全的现代物质技术支撑,揭示了新时代国家安全的科技关键的规定性和规律性,对于我们全面提升科技实力,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上发挥科技创新对国家安全的支撑保障作用,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九)法治论:坚持把法治贯穿于维护国家安全全过程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总体国家安全观非常强调法治在国家安全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2013年11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三中全会所作说明中,明确了国家安全委员会主要职责之一是推进国家安全法治建设。2015年1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要把法治贯穿于维护国家安全的全过程。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进一步强调要加强国家安全法治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11月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2020年12月1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六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加强法治思维,积极推进国家安全、生物安全、防范风险、涉外法治等重要领域立法,以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法治论”,实现了从政策型治理向法治型治理的理念转变。在其指导下,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我国首部全面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2014年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等一系列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初步形成了以《国家安全法》统摄全局,有关法律配套协同的国家安全法律规范体系。


(十)共同论:倡导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安全


  从统筹内部安全与外部安全角度,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了“共同论”。习近平总书记对此有多次论述,提出了“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理念、安全观。2014年5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第四次峰会上提出:“应该积极倡导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亚洲安全观。”2015年3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博鳌亚洲论坛年会开幕式提出:“迈向命运共同体,必须坚持实现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努力走出一条共建、共享、共赢的亚洲安全之路。”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新安全观”。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12月1日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高层对话会等场合多次提出:“坚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新安全观、全球安全观,共同构建普遍安全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共同论”,摒弃了零和博弈、绝对安全、结盟理论等旧观念,开启了“人类安全命运共同体”的新探索,是人类命运共同体全球治理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创了普遍包容的国家安全理念,彰显了中国风格和中国智慧,体现出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世界价值。






三、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理论品格


  总体国家安全观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立场、观点和方法,运用于国家安全领域的最新思想理论成果,科学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如何推进国家安全事业的一系列重大问题,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安全基本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总体国家安全观,既是世界观、历史观、安全观,又是认识论、价值论和方法论,具有鲜明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品格。


(一)总体国家安全观体现鲜明的唯物论


  这里的“唯物论”,是指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辩证唯物主义是中国共产党人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历史唯物主义是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规律的必由之路。总体国家安全观建立在与新时代我国国家安全客观现实一致性基础之上,体现了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精髓。


  科学的国家安全思想理论包括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战略策略等,需要建立在国家安全客观物质世界基础之上。总体国家安全观从新时代的世情、国情出发,立足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的世界格局和主要力量消长、立足1949年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综合国力发展客观实际和新时代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准确把握了当代世界格局演变中世界各国尤其是主要国家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客观综合情况,尤其是国家安全综合实力发展演进的客观实际。在这些客观实际基础上,提出对于新时代我国国家安全总体形势、目标任务、对策举措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总的认识,在此基础上形成了总体国家安全观,体现了鲜明的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二)总体国家安全观体现鲜明的辩证法


  总体国家安全观是一个普遍联系、有机统一的科学体系。以唯物的辩证法原理为指导,从系统论角度出发,总体国家安全观初步构建起了各安全要素普遍联系、有机统一的国家安全理论体系。


  总体国家安全观运用全面观点和普遍联系观点,整体观、两点论、重点论等马克思主义辩证思想,对我国国家安全进行了整体性与全面性的把握。一是安全与发展的辩证关系。总体国家安全观关于“发展是安全的基础,安全是发展的条件”的论述,科学把握和诠释了安全与发展之间的辩证关系。二是五对重要国家安全问题的辩证关系。总体国家安全观通过对“外部安全和内部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发展问题和安全问题、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的辩证分析和系统阐释,体现了对当今时代安全问题内在联系和矛盾运动的科学把握。三是国家安全重点领域的辩证关系。总体国家安全观用普遍联系的观点看待国家安全问题,构筑了涵盖十六个重点领域的国家安全有机体系,实现了既全面推进又重点突出、既贯彻两点论又突出重点论的辩证统一。


(三)总体国家安全观具有鲜明的人民性


  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最鲜明的品格,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一切政党的根本标志。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和根本,体现了其鲜明而深刻的人民性。


  总体国家安全观立足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把人民安全放在各方面安全的首位,作为国家安全的第一要义和综合体现。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第一要义,将人民安全作为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的核心价值、将人民利益作为我国国家安全工作的根本目的;坚持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性地位,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坚持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始终把人民作为国家安全的基础性力量。总体国家安全观明确指出了人民群众在国家安全中的主体、核心地位,为国家安全找到了最根本的支撑和依托,是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在国家安全领域的贯彻和实践,真正夯实了新时代国家安全事业的人民基础,将国家安全观、国家安全理论体系提升到了一个新的坚实的科学境界。


(四)总体国家安全观具有鲜明的系统性


  总体国家安全观体现了鲜明的系统思维。基于新时代国家安全的全面性、整体性、关联性,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构建了系统的安全格局与安全体系。一是确立了与“国家发展系统”相对独立又密切相关的“国家安全系统”。二是建立了“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家安全为依托”总体安全系统架构。三是从国内和国际的总体角度,实现了从对外安全即外部安全和国内安全即内部安全的有机统一。四是从国民和国域的总体角度,实现了“物的安全”即国土安全与“人的安全”即国民安全的有机统一。五是从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统筹角度,实现了政治安全、军事安全等传统安全与海外利益安全、生物安全等非传统安全的有机统一。六是从一国安全与全球安全统筹角度,提出了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自身安全与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共同安全的有机统一。七是建构了涵盖十六种重点安全领域的国家安全领域系统。


(五)总体国家安全观具有鲜明的发展性


  总体国家安全观是在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国家安全思想、党和国家历代领导人有关国家安全思想,以及对中国传统国家安全文化、西方国家安全理论的扬弃的基础上的创新与发展。


  其一,总体国家安全观最大的创新与发展之处在于其“总体性”,把分散的国家安全论断系统凝练为逻辑严密的总体国家安全观,将新时代安全形势、任务、战略、体系和事项作总体认识把握和总体统筹推进。其二,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了新时代国家安全的新内涵、新外延,将国家安全利益从主权安全、政治安全等传统狭义范畴,发展为新时代“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现代广义范畴。其三,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国家安全要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明确了人民安全在国家安全中的主体性、核心性和终极目的性,实现了国家安全宗旨的转换。其四,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了新时代国家安全的新体系,即提出包括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等在内的、从十一要素到十六要素不断发展的国家安全体系。其五,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了共同安全新范式,超越西方现实主义国家安全范式,完成了对自利型的传统国家安全观的超越。综上可见,总体国家安全观是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安全观的继承和发展,体现了鲜明的发展性和创新性。


(六)总体国家安全观具有鲜明的实践性


  马克思指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形成发展,既是新时代国家安全事业实践的需要,又是中国特色安全事业实践的产物,更是新时代国家安全事业实践的指南。


  总体国家安全观是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科学体系。首先,总体国家安全观建立在新时代国家安全实践需求基础之上,客观反映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安全事业实践的新形势、新需求、新任务。其次,总体国家安全观明确了新时代国家安全的实践主体、实践目标、实践范围、实践举措、实践重点、实践方式和实践保障,充分凸显了实践导向和实践品格。最后,总体国家安全观具备突出的实践落地要求和能力。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下,近年来我国初步构建了国家安全体系主体框架,形成了国家安全理论体系,建立了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完善了国家安全战略体系。


  总体国家安全观,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国家安全思想的重大创新发展,具有鲜明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品格,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新时代中国国情、世界大局相结合的产物,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总体国家安全观,凝结了中国共产党人对新时代国家安全发展规律的系统认识和国家安全治理现代化探索经验,既具有科学理论品格,又具有实践指导意义;既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点,又具备国际意义和世界价值;是新时代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对中国和世界安全文明的重要贡献。






四、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导意义


  恩格斯说过:“一个民族要想站在科学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立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际,体现了思想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组织创新、战略创新、实践创新的高度统一,既是世界观、历史观、安全观,又是认识论、价值论、方法论,蕴含着新时代中国特色国家安全的价值追求、制度安排、战略部署和机制路径,是指导新时代国家安全实践的重要思想理论体系。


(一)进一步用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学科建设


  在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下,为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2021年1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立“国家安全学”一级学科。国家安全学的基本任务是全方位、系统性地研究国家安全及其相关要素的客观状态、构成要素、本质特征、发展规律、防控化解、应对处置等,服务新时代国家安全事业发展。在国家安全学科建设中,应进一步加强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导,推进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学理化阐释、学术化表达、体系化构建。


  1.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学科建设指导思想


  总体国家安全观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国家安全事业的指导思想。在国家安全学科建设中,应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按照“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的部署,重点贯彻落实以下指导思想要求:一是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人民安全作为根本目的和核心价值;二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维护和确保政治安全;三是坚持以经济安全为基础,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筑实国家安全的坚实物质基础;四是推进新时代军事、文化和社会建设,维护国土安全、文化安全和社会安全,多方位统筹保障国家安全;五是坚持共同安全理念,统筹内部安全和外部安全,促进国内国际总体安全。


  2.以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学科的内容建设


  在中国特色国家安全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中,在包括研究对象、研究任务、研究方法、研究范式、基本理论等国家安全学科内容建设中,应注重总体国家安全观核心要义的落实。一是“领导论”的指导落实。阐明党的绝对领导、集中统一领导和全过程领导在国家安全事业中政治核心、领导核心作用及其有效发挥。二是“地位论”的指导落实。阐明国家安全事业在国家整体工作中的重要地位、作用。三是“总体论”的指导落实。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对于新时代国家安全形势任务的整体把握,推动总体国家安全观战略思想、理论要义在学科建设中的全面落实。四是“宗旨论”的指导落实。注重将人民宗旨作为国家安全学学科建设的根本立场原则。五是“道路论”的指导落实。国家安全学应专题论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坚持和明确新时代国家安全的道路方向。六是“体系论”的指导落实。推动建设包括政治、国土、军事、经济、文化、社会等十六个重点领域安全的国家安全学布局体系。七是“防范论”的指导落实。推动防范、化解国家安全风险的国家安全整体工作关口前移的理论研究和指导落实。八是“科技论”的指导落实。研究将科技创新作为保障和塑造国家安全的关键,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上发挥科技创新对国家安全的支撑保障作用。九是“法治论”的指导落实。专题研究论述推动国家安全事业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推进和发展完善。十是“共同论”的指导落实。研究论述和着力推动“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安全观在学科建设中的指导落实。


(二)进一步用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制度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加强保障国家安全的制度性建设。”“加强法治思维,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国家安全制度体系。”在推进新时代国家安全治理现代化中,应进一步加强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导落实,推进国家安全制度体系健全完善。


  1.推进新时代国家安全法治体系建设


  党中央提出,要把法治贯穿于维护国家安全的全过程,将健全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作为国家安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下,近年来我国颁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情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等一系列与国家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初步建立健全了国家安全法律规范体系。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建议把具有综合性、全局性和基础性功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的层级,从普通法律上升为基本法律。在此基础上,健全完善“宪法相关条文+国家安全基本法律+专门性普通法律+散布于各法律中的相关规定+涉及国家安全的涉外条约、公约”的“五位一体”国家安全系统性法律法规系统。重点一是横向上,全面开展各重点领域的国家安全专门立法。推动制定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生态安全、 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生物安全等专门法律法规。重点二是纵向上,推动《国家安全法实施条例》《信息网络安全条例》等配套的条例、实施细则、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等法律规范的制定实施。重点三是修订更新上,修订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分裂国家法》等法律中的国家安全相关条款。与此同时,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下,积极稳妥发展完善涉及国家安全的涉外条约、公约。


  2.加强新时代国家安全制度体系建设


  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推进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的制度化。一是坚持完善集中统一、高效权威的国家安全领导制度。坚持党的绝对领导、集中统一领导和全方位全过程领导,强化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的领导权威,统筹推进国家安全制度建设与健全完善。二是从国家顶层设计角度,与国家发展战略相统筹,建立发展国家安全战略制度。在《国家安全战略纲要》基础上,建立健全和发展完善国家安全战略制定、实施、监督、修订等系统制度。三是建立国家安全重点领域重点工作的工作协调制度。建立健全国家安全相关机构的衔接机制,统筹协调国家安全战略、政策、宣传、教育、措施,整合国家安全 、机构、措施,健全完善国家安全工作协调制度。四是建立健全国家安全防范化解制度。推动建立健全涵盖各类国家安全风险的预警预案、排查预警、防控协同、防范化解在内的风险防控制度体系。五是推动人民群众参与国家安全事业的制度。推动作为维护国家安全的服务主体、实践主体的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中国特色国家安全事业,加强新时代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六是推进国家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建设。加强党对国家安全工作领导的责任机制保障,按照《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规定》等规定,推动国家安全工作责任落实。


 (三)进一步用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工作实践


  习近平总体国家安全观是思想体系、理论体系和战略体系有机统一,其目标、生命和价值在于其在新时代国家安全事业中的生动实践。应坚持用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国家安全工作实践,推动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1.把握新时代国家安全实践方向


  总体国家安全观科学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要坚持和发展国家安全、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国家安全、怎样坚持和发展国家安全这一重大课题,指明了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为新时代国家安全法制事业实践指明了正确前进方向。新时代国家安全事业,要坚持党对国家安全的领导,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统筹安全为方针,以共同安全为依托,直面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坚持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和方向,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国家安全事业不断前进,保障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胜利实现。


  2.聚焦新时代国家安全实践目标


  以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实践,要坚持目标导向。新时代我国国家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顺利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胜利实现;直接目标是推进新时代国家总体安全;当前目标是推进国家安全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国家安全体系;具体目标是保障和实现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 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核安全等重点领域安全。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实践要坚持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对标相关任务要求,强化统筹推进,推进和保障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


  3.统筹新时代国家安全实践任务


  总体国家安全观明确了国家安全工作系统布局,强调国家安全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注重总体性、系统性、协同性,整体谋划、统筹推进。国家安全工作任务的统筹重点,一是要统筹好安全和发展,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和动态平衡;二是要注重统筹好外部安全和内部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发展问题和安全问题、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等五对安全要素关系。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应进一步强化国家安全总体和系统观念,加强前瞻性思考、总体性谋划、战略性布局、统筹性推进。


  4.推动新时代国家安全实践创新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就要强化创新引领,深化国家安全领域改革,为有效应对国家安全重大挑战、防控重大风险、处置重大危险、解决重大矛盾提供持续高水平保障。在新时代国家安全事业实践中,要注重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先进性和普适性的实践运用,注重新时代国家安全治理的全方位性、全流程性,注重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的开放性、创新性和发展性,发挥科学思想理论对实践创新的指导作用,围绕国家安全实践,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国家安全事业从理论到实践的不断创新、持续发展。


  5.强化新时代国家安全实践保障


  总体国家安全观提出了新时代国家安全事业两大实践主体,一是明确了国家安全事业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二是强调要打造坚不可摧的国家安全干部队伍。除了加大维护和塑造国家安全所需的物资、装备、技术、资金等的保障,更为重要的是,要坚持党领导人民群众推进新时代国家安全事业,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以人民安全为宗旨,将人民至上的理念落实到国家安全的全方位和全过程。同时,进一步加强国家安全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把提升国家安全领导干部和人才队伍综合能力作为重要工程,为新时代国家安全事业提供可靠的干部和人才保障。






五、结语


  总体国家安全观具有广阔深厚的时代背景和实践基础,经历了“站起来”阶段捍卫主权安全、“富起来”阶段维护发展安全,实现了“强起来”阶段的打造总体安全的重大理论发展,是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国家安全观的继承与发展,体现了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的高度统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安全基本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开辟了新时代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是中国共产党人对于国家安全事业发展的重大理论创新,是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中国对于世界安全文明的重要贡献。


  总体国家安全观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是坚持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总体国家安全观作为新时代我国国家安全事业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对我国应对新时代国内外各种安全挑战,维护国家安全、地区稳定、世界和平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中,我们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把握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丰富内涵、理论要义和科学体系,进一步用总体国家安全观武装头脑,坚持以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国家安全各方面工作,努力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开辟新时代国家安全事业新局面,为推进和保障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者:李建伟(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特聘研究员,上海市法学会国家安全法律研究会副会长)

来源:《政治与法律》2021年第10期“专论”栏目。因篇幅较长,已略去原文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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