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为认真做好我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阶段工作,科学有效选拔人才,同时加强规范管理,确保公平稳定,就复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定各所(中心)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根据我院制定的《上海社会科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各研究所(中心)立足自身的办学特点和培养特色,科学设计了各自的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各所(中心)将陆续在各所(中心)官方网页公布,请各位密切关注。研究生院将陆续更新本通知,以确保相关网页的链接及时有效地向各位考生发布。
二、复试日程安排
按照2024年上海市研究生录取阶段工作日程安排,我院计划将于即日起陆续开展2024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各研究所复试日程具体安排如下(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有所调整,以收到的所复试通知为准):
经济所 | 5月8日 | 黄浦区淮海中路622弄7号503室 |
应用所 | 5月11日 | 黄浦区淮海中路622弄7号403室 |
世经所 | 5月7日 | 黄浦区淮海中路622弄7号448/478室 |
中马所 | 黄浦区淮海中路622弄7号327会议室 | |
世界中国学所 | 5月7日 | 徐汇区柳州路991号2号楼628室 |
数经中心 | 5月11日 | 徐汇区柳州路991号2号楼621室 |
三、复试资格审查工作:
1.时间地点:
接到复试电话通知的考生可在复试前的任意工作日9:30—11:00,13:30-16:00前往我院招生办(上海市徐汇区柳州路991号2号楼916室)办理,联系人:杨老师、祝老师021-64871225
2.审查内容:
必须携带原件:①身份证;②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硕士生:需带加盖注册章的研究生证;③在境外取得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硕士学位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④初试准考证;⑤报名表及报考时提交的两封或以上报考学科相关的副高级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书(不可为照片或打印稿)。⑥诚信考核承诺书(考生签字版)。其中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还须提供复印件。考生参加复试还可提供所学学科(专业)以外的科研成果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的表述资料、业绩记载、奖项证书等书面材料。
通过审核后,考生可获取复试通知书,考生凭复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参加复试。
特此通知。
附件:考生非定向攻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申请书2024(一式两份、复试前提交研招办和研究所).docx
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办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