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关于2021年博士学位申请人申报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及其他科研成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0访问量:2382

各位博士学位申请人: 
      根据《上海社会科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2019年6月修订版)第八条关于授予博士学位要求3中“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研究或教学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应该以上海社会科学院为第一单位、独立或第一作者公开发表以下科研成果之一:
(1)在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2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以论文发表年度期刊入选为准);
(2)在我院《院外甲级A类核心期刊目录》和《院外甲级核心期刊目录》所列刊物上至少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
(3)在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学术论文,并独立撰写且被采用至少1篇专报或排名第二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纵向课题至少1项(以科研管理系统录入、结项证书为准)。”的规定。
      请各位博士学位申请人于
5月中下旬开始将在读期间公开发表的相关学术论文材料申报到研究生院学位办。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6日


材料提交要求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注意事项

    所申报的成果必须为在我院就读博士研究生期间已发表的学术论文、专报、省部级及以上纵向课题。硕博连读生从硕士阶段算起。(2021年发表时间截止到6月刊)申报人必须为单独或第一作者(仅与指导教师合作发表的论文视同独立发表),上海社会科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课题需要排名第二以上并已结项。

二、申报材料

    纸质版材料:(1)发表的论文或专报原件一份(如果是课题,需提交科研管理系统录入记录和结项证书复印件);(2)论文发表情况申报表(见附件一,申报表中的数字统计以印刷字数为计)纸质签字版

    电子版材料:以上所有纸质材料的电子版(论文仅需发表当期期刊封面、目录以及相关论文页的PDF版电子扫描件;论文发表情况申报表需WORD文档版)


三、提交方式与时间截点:

    所有电子版材料请一并以邮件形式在6月6日前发送至song@sass.org.cn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明“学号+专业+申请博士学位科研成果申报”字样)。

    纸质版材料可现场提交或邮寄提交(为避免材料丢失,请于5月中下旬开始提交,尽量保证与电子版材料同步提交至学位办)。提交地址:上海社科院研究生院学位办,徐汇区中山西路1610号1号楼410室,联系电话:64871770(推荐邮寄)。

   所有提交的材料,研究生院会进行审核。逾期不交和审核不通过者,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今年将不受理其博士学位的申请。
   以上内容特此通知,请各位申请人认真对待并相互转告。

附件一:博士生发表论文情况申报表2021.docx

研究生院学位办

2021年4月20日



返回原图
/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