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关于做好2021年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30访问量:2089

关于做好2021年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位2021年毕业研究生及导师

为强化学位论文环节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提高我院学位授予质量,经征求各所以及部分导师意见,现将2021年学位申请工作安排以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 2021年学位申请工作时间安排

序号

内容

截止时间

备注

1

论文初稿完成

12月中旬

期间安排学位论文相关讲座

2

预答辩

117

118227日为寒假

3

提交论文正式稿

3

根据预答辩意见修改论文初稿

4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3月中旬

需要周时间

5

学位论文双盲送审

3月下旬至4

双盲送审周期至少需要45

6

下载学位申请材料

5

盲审通过方可下载

7

修改论文,论文答辩

5

根据双盲评审意见修改

8

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5


9

提交论文最终稿电子版和印刷3

6月上旬

根据评阅、答辩意见修改论文

10

院学位评定委员会

6



  1. 2021年我院继续实行学位论文100%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除去本人为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或引用文献以外,重合字数比例大于30%的论文,视为抄袭情节较为严重者,论文需做重大修改,取消本次学位申请资格。具体参见《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试行办法》。

  2. 凡我院学位申请者的学位论文均属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议范围。其中硕士学位论文实行2院外同行专家评审,博士学位论文实行3院外同行专家评审。对学位论文双盲评议意见的具体处理,可参见《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议的规定》。

  3. 论文答辩过程中,答辩秘书需向答辩委员通报学位申请者的盲审成绩和双盲送审情况,对于盲审结果不一致者,各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需重点审议,在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上,各所答辩秘书需重点汇报分委员会审议结果。

具体要求届时以实际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学位办2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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