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则
贯彻落实教育部的“三个确保”,一是确保安全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二是确保公平性,严格复试组织管理;三是确保科学性,严格复试考核标准,在保障考生与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前提下,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严格执行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文学所成立了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所长任组长,由副所长和办公室主任为组员,以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加强对面试专家队伍的建设。由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复试小组成员选聘标准、复试命题标准,制定本所的复试录取方案并组织实施,并对面试组专家进行复试工作培训。
我所将成立两个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5名老师组成,负责实施面试,其中每组有一位老师专门负责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复试小组成员均为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品行端正、具有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并具有相关命题工作经验。所有参与命题、复试、现场评分和录取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均签署承诺书和保密责任书。
三、复试名单确定
(一)考生复试成绩要求。根据教育部制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复试分数线),我所复试使用A类考生分数线。
(二)复试人数确定原则。我所实行差额复试,录取复试比不低于1:1.2。
(三)考生复试名单确定原则。根据教育部规定的分数线,按报考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上线考生的初试成绩总分的排序从高到低择优确定进入我所复试名单。
四、复试内容及相关要求
复试过程中主要对考生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考核
(一)综合素质和应用能力的考核。目的是为了更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查其全面素质(专业科研能力、创新能力、逻辑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表达能力,想象能力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所以线上口试形式对考生进行复试。本项考核需要量化为百分制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外语听力与口语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听力与口语能力的准确性、连贯性、得体性等。本项考核需要量化为百分制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品德修养考核:本项工作由我院研究生院党委统一组织实施,包括复试和政审两个阶段的考核。主要从专业操守,职业伦理,个人素养,相关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重点考核。本项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成绩计算办法:复试总成绩=综合素质和应用能力成绩×0.7+外语听力与口语能力×0.3(即复试满分为70+30=100)。
五、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按照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1:1的权重(将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分别以百分制为基础进行换算,具体公式为:初试成绩/500*100*50%+复试成绩*50%)对复试考生的总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在考生离所后及时将复试结果和拟录取信息向研究生院报备,并由研究生院通知取得拟录取资格考生后续要完成的工作。
六、复试日期
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5月26日(周二)上午9:00
文艺学、文化产业、民俗学:5月26日(周二)下午13:30
考生远程复试操作规程、考生须知、考场规则请仔细参看院复试工作方案附件内容。
七、资格审查与诚信考查
(一)在复试前考生需在5月24日前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审查资料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wangxue932@sass.org.cn邮箱,通过审查者方可进入复试,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复试录取或入学后一旦查证考生学籍学历信息与复试时确认的不一致的,即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或学籍,请考生核实报考时所填信息与实际是否有出入。
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被查出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随时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取得学籍者则取消学籍。
(二)资格审查材料准备
1、身份审核材料(原件扫描件):
(1)身份证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持学生证)
(3)初试准考证
2、其他补充材料原件扫描件或电子版:
包括本科学习成绩单(加盖公章)、科研成果、获奖证明。
八、调剂复试
本所除中国古代文学专业外,其他专业均接受调剂。我所接收调剂复试的条件为:考生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初试成绩符合调出和调入专业国家复试分数线,在此基础上以专业分数高低为主要依据,同时参考学生在校期间的科研成果和综合表现。
调剂复试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完成调剂录取工作。
九、招生体检
今年我院招生体检统一于入学后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复试前须做健康承诺,如发现期间有不诚信行为的考生将不予录取,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将取消学籍;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学籍。
十、其他问题
1、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和以成人应届生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能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由我所自行制定。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录取。加试科目命题、制卷、考试、评卷由我所自行组织进行。
2、按照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我所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二次复试。
3、请考生及时关注我院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我院线上复试首选zoom系统,备用腾讯会议系统,要求考生双机位参加复试,要求考生配备带摄像头功能的电脑以及手机,具体线上考场要求和操作流程会在复试前公布,如有任何困难请及时通过邮件或者微信咨询号告知研招办。
十一、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
继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社会监督。我院按规定对复试办法、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21-33165031(院机关纪委)
021-64871077(研究生院)
021-64280382(文学所办公室)
电子邮件:jijian@sass.org.cn(院机关纪委)dahao@sass.org.cn(研究生院)
上海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