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现将上海社会科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拟录取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拟录取硕士研究生范围:
1、推荐免试考生参加复试,复试结束后公示拟录取的
2、第一志愿考生参加复试,复试结束后公示拟录取的。
3、调剂志愿考生,明确在国家调剂系统点击同意“待录取”,并公示拟录取的。
二、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发放方式
发放材料包括:录取通知书、调档函(非定向考生)、入学须知等。
已被拟录取的上海地区考生可于6月上旬自行到研招办领取(凭本人身份证、或学生证、或校内一卡通领取,无特殊原因者须本人领取,不得代办)。具体领取日期我办将在研究生院网页提前发布通知。
已被拟录取的其他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及相关材料我院将于6月上旬统一以邮政挂号信方式寄发,寄发地址均为考生在2017年10月于中国研招网上报名时填写的个人通信地址;具体寄发日期我办将在研究生院网页提前发布通知。
三、我院各研究所专业学费标准:
按教育部
收费改革相关文件规定,自2014年起,所有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我院2018级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详见(附件1)。
四、关于研究生培养类型的说明及材料寄送:
我院硕士研究生皆为全日制研究生,即在录取时不确定未来的工作单位。在院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学金和其它生活待遇。毕业时应服从国家就业指导,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进行安排或实行双向选择。
请考生于5月30日前将研究生入学政治审查表(附件2)寄至我院研究生院党委(地址:上海中山西路1610号1号楼409室,邮编200235,电话:021—64871716)。5月30日前将研究生入学协议书(附件3)和在校学生承诺书(附件4)寄至我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地址:上海中山西路1610号1号楼407室,邮编200235,电话:021—64871225)。
五、特别提醒
被我院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拟录取考生),若因落实工作等个人原因,而放弃我院拟录取资格,请务必第一时间告知录取所研究生秘书或研招办老师,否则这种不诚信行为我院将发公函告知考生工作或学习单位,造成其不能学习或工作等不良后果自负,并要求其单位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请及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有关通知及研究生规章等均可通过网站查阅。
2、请仔细阅读与录取通知书随寄的新生入学须知,也可咨询研究生院。
3、有任何问题,请务必及时和研究生院或各研究所及时联系确认。
七、我办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
上海中山西路1610号1号楼407室 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研招办
办公地点:上海中山西路1610号1号楼407室
邮编:200235 电话021—64871225传真:021—64871225
电子邮箱:yzb@sass.org.cn
(联系我办请通过中国邮政,和大的快递公司,勿通过其他各种小的快递公司)
上海社会科学院 研招办
2018年5月15日
附件1:131708273772861328.pdf
附件2:131708273852597656.doc
附件3:131708274090283203.doc
附件4:131708274173935546.doc
附件5:13170827425856445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