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同等学力人员:
为进一步规范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2012年国务院学位办
建立并启用了“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将同等学力人员申
请硕士学位工作从提出申请、课程管理、考试管理至学位授予管理全过程信息包括外国
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报名均纳入平台统一进行管理。2013年我院继续
使用该平台采集和管理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1、根据国务院学位办要求,凡截至2012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外国语水平和学科
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的拟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的人员(入学批次为2009-3至
2012-9之间的人员)均须注册并登录“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
台”(登录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xwyyjsjyxx/zzgs/tdxltk/#111?step=3 )。
点击“我要注册”按钮,填写本人各项基本信息,向拟申请学位的培养单位提出资格审
核申请,后续我院会进行现场确认,完成本人图像和指纹信息采集等工作。自2012年起,
只有通过我院资格审核的学员方可通过该平台报名参加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
统一考试和申请硕士学位。
2、我院2013年度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网上申请的时间为2013年1月11日-2月25日,
请拟于2013年参加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考的研修班学员务必于2013年2
月25日前完成信息填报和资格审核申请。
3、个人基本信息的学号一栏内必须填写参加研修班学习时的学号。 进修学院的学员学号请见附件;人口、
环境经济学专业的学员学号请联系刘老师:18664938628。
4、申请学位时间应填写开始攻读研修班课程的时间。
5、注册时所上传的电子照片将用于制作学位证书和上报学位授予信息,有严格的规
格要求,请申请人务必到上海潮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拍摄,并在拍照后一周内登录公司
网站下载照片,并上传至“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注:拍
摄时请务必带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及拍照费10元,拍摄费由潮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工作
人员在拍照时收取。拍照地点为上海市宜山路520号中华门大厦20楼9室,联系电话
021-64682836—803)。
6、2012年3月前已经在平台注册过的人员无需再次注册。
7、所有注册成功后的人员请于2013年2月28日至我院学位办办理现场确认事宜,地址:徐汇区中山西路1610号1号楼410室。
联系电话:021-64871770
进修学院学院学号:130024362196875000.xls
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部
学位办公室
2013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