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
按我院相关规定,同等学力人员具备相关证书,通过课程进修班考试及国家统考后可向我院学位办提出授予硕士学位的申请。我办将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申请人须上交相关材料及申请费。现将上交材料及费用的具体事宜说明如下:
一、上交材料:
1、身份证、学士学位证书及最后学历证明(原件),验证后交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2、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资格审查个人情况表(须加印密封),见附件二。
3、课程进修班考试成绩单、结业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
4、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统一考试合格证或成绩单(有证书须验原件,并交复印件;无证书,此项可不提供,由我办核查)。
5、如已发表或出版与申请学位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或其他成果,请提供刊登的期刊、或专著、或鉴定结论、获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若没有,请在资格审查表上注明。
二、申请费用:
人民币8000元整。
三、上交时间及地点:
上述材料请于9月26日前向我院学位办(研究生部101室)上交。
申请费请持缴费单于9月26日前交至我院财务室(2006年已缴的不用缴了,缴费单见附件一)。
四、其他
我办通过资格审查后将于近期安排我院导师指导申请人员学位论文写作,并通知申请者。之后,申请者须于11月15日前提交毕业(学位)论文选题报告,该报告可在我院网站 下学位工作中下载。关于论文写作及答辩事项请浏览院网学位工作中《关于做好2008年毕业研究生学位工作的通知》。
其它未清事项可询问我院学位办公室王老师
电话:53839978-236
电子邮件:wxfwxf7964@126.com
上海社会科学院学位办
200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