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会科学院学位办公室
关于做好2008年毕业研究生学位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所、各位导师及08年毕业研究生:
为落实我院06年研究生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做好我院08年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学位授予等工作,现将08年毕业研究生学位工作中关于开题报告、论文写作、答辩等的时间规定及事项告知如下,望大家早作准备,遵照执行:
1、所有2008年毕业研究生请从院网“ ”下“学位工作”中下载《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及论文工作计划》,该选题报告须于2007年11月15日前完成,并交到研究生部学位办。逾期完成者,延期至2009年毕业及申请学位。
2、2008年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须于2008年5月10日前经导师审阅后,完成最后定稿工作,并将论文电子稿交研究生部学位办,同时领取答辩材料及论文盲审抽检号,经确认论文格式无误后印刷成册(学位论文具体上交时间、地点及印刷方式,学位办将另行通知)。若确有特殊原因需缓交,应由导师出具意见,在不影响评阅、答辩及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按时进行的情况下,经所分管领导同意,报研究生部分管院领导批准。
3、各所必须在2008年6月5日前完成2008年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
4、各所须于2008年6月15日前完成所一级的学位评定会议,并将本所学位点学位申请者的材料交研究生部学位办,逾期不再受理本学年毕业和学位的申请。
5、院学位委员会学位评定会议和毕业典礼将在2008年6月下旬召开。
7、论文格式今年有修订。详见院网“ ”栏目下“学位工作”一栏中“论文格式”,请同学们严格按照格式要求写作、印刷;若被抽中参加盲审,须即时上交论文。
上海社科院学位办
200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