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年毕业研究生学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11-27访问量:720

各研究所、导师及07届毕业研究生:

     为落实我院06年研究生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做好我院07年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学位授予等工作,现将07年毕业研究生学位工作中关于选题报告、论文写作、答辩等的时间规定及事项通知如下,望大家早作准备,遵照执行:

     1、所有2007年毕业研究生的《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选题报告及论文工作计划》须于2006年12月底前完成,并交到研究生部学位办。逾期完成选题报告者,延期至2008年毕业及申请学位。

     2、2007年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须于2007年5月10日前经导师审阅后,完成最后定稿工作,并将电子版文档交研究生部学位办,并领取答辩材料及论文盲审抽检号,经确认论文格式无误后印刷成册(注:2007年学位论文印刷方式研究生部学位办另行通知)。若确有特殊原因需缓交,应由导师出具意见,在不影响评阅、答辩及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按时进行的情况下,经所分管领导同意,报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领导批准。

     3、各所必须在6月5日前完成2007年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

     4、各所须于6月15日前完成所一级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并将本所学位点学位申请者的材料交研究生部学位办,逾期不再受理本学年毕业和学位的申请。

     5、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和毕业典礼将在6月下旬召开。

     6、论文格式今年有修订。详见院网“ ”栏目下“学位工作”一栏中“论文格式”,请同学们严格按照格式要求写作、印刷;若被抽中参加盲审,须即时上交论文。

 

 

 

 

 

 

                                     上海社科院学位办

                                     200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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