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处是在院长领导下的全院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综合管理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包括制定适合全院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的有关财务制度;负责全院预决算和财务管理,负责实施并检查预算的执行情况;做好会计核算工作,及时编制、报送会计报表,准确地提供各种财务信息;负责对全院财会人员的业务指导、培训,安全、及时、准确地做好各类财会档案的保管工作;参与全院的各项经济政策的制定,加强对全院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和财务的宏观调控,合理调度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和效益。

  

处长:张国云 

副处长:纪岳军   涂波

传真:53062865   

邮编:200020

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6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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