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丰富上海文化建设主体的思考

发布者:夏蔚晨发布时间:2016-08-17浏览次数:12

对丰富上海文化建设主体的思考


【摘要】进一步丰富参与文化建设的主体,是有效激发城市文化活力、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的战略选择。上海市文化主管部门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清晰地梳理了区域社会文化建设主体的现状、特征与发展的瓶颈,并就破解发展瓶颈问题提出了“丰富七类社会文化建设主体”、“前提是发育,关键是放开,根本是创新,核心是丰富”、“进行政策的集成创新”等一系列重要思路。



【关键词】丰富 社会文化建设主体 路径 政策举措

 

     适应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要求,积极发育和丰富更多的社会文化建设主体参与文化建设,是有效激发上海城市文化活力、提升上海城市文化软实力的战略选择。作为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如何调动社会力量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等形式参与公共文化、文化产业、文化市场体系建设,今年来,上海市文广局组织课题组深入社会、行业和区县进行了调研与思考,先后召开了有民营企业、民非组织、社团、行业协会等相关单位60余人参加的8个座谈会,从而对上海社会文化建设主体的现状、特征与发展的瓶颈有了深入了解,并对究竟丰富什么主体、怎样丰富主体以及丰富主体的路径与政策等形成了相应思考。



一、特征:丰富上海文化建设主体的基础条件

     上海的社会文化建设主体基础好、发展快,在全国具有先发效应。按照国家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的实施意见》以及鼓励民间资本建设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电影院等文化设施的精神,在上海市委、市政府、市委宣传部的领导下,去年以来,市文广局更加重视了从顶层设计、开展区县大调研、组织倾听企业系列活动、推动8大产业、营造城市文化氛围、推动文化融合发展等方面着手,推进丰富社会文化建设主体工作,为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拓展路径与空间,助推上海社会文化建设主体呈现出更好更快的发展势头与全新的发展特征:

 

(一)存量增多

     在政府更有力的推动下,上海社会文化建设主体规模不断扩大,数量快速增加。据统计,截至2012年底,上海有各类社会文化企业14,000多家,其中,非公有制文化企业12,000多家,占总数的91%。民办非企294家,从业2,564人。文化领域个体从业人员18,000余人。群文团队8,284支,每年开展活动33,000多场。民营文艺院团122家,涵盖京、昆、越、沪、淮、评弹、滑稽、交响、民乐、芭蕾、杂技、话剧、歌舞、木偶、轻音乐等艺术门类。有演出、娱乐、网吧、网络游戏、艺术品、动漫等门类文化市场经营主体5,906家。有文化文物广播影视类社会组织共112家,其中一般社会团体34家、行业协会8家、基金会7家。

 

(二)分布更广

     从空间布局看,全市17个区县、街镇、社区等区域,到处都可见到社会力量投入文化、资助文化、参与文化市场巡查与文化成果评估的身影。从业态布局看,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的面十分宽泛,既有参与区域文化规划制定的,也有参与文化项目推介的;既有参与公益性文化设施运作管理的,也有参与文化产业创意与经营的;既有参与重大文化工程建设的,也有具体参与文化活动的策划与举办的;既有直接从事文化类社会组织参与政府文化建设的,也有旅游、工商、金融、科技、教育、商业、信息、交通、环境绿化等相关部门参与文化建设的。从参与领域看,一些社会民营企业不仅参与本地区的各类文化项目与文化活动,而且走出上海、走向全国与世界,参与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三)结构优化

     上海各类文化建设主体内容结构、品种结构、层次结构及成分结构日趋完善,初步形成了以国有为带动、民营为骨干、各类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高端、中端、低端互补,传统、现代与创意有机链接的格局。从统计数据看,目前非公有制文化市场主体数量已占绝对优势,如演出市场非公有制主体占比达94%,网游与网吧市场的非公有制主体占比均为98%,艺术品市场的非公有制主体占比为98%,娱乐市场的非公有制主体占比为96%。658家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中,民营机构583家,占89%。31家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单位中,国有企业12家,民营19家,非公企业占61%。115家博物馆中,由社会力量举办的71家;27家美术馆中,由社会力量举办的12家。203家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由民非企业负责运营管理的有72家。

  



(四)作用凸现

     在上海公共文化、文化产业、文化市场三大体系建设中,社会力量不仅进入的路径更多,而且作用越发显现。各类民营文化市场经营主体已成为上海文化产业、文化市场的生力军,民营机构成为上海市文化投资、创作、生产的重要力量。如在广电制作领域,在上海12家文化类上市企业中,民营有7家,占58%。本市11家持有《电视剧制作许可证(甲种)》的机构中,民营有8家。各类社会力量举办的博物馆、美术馆,其创新的展示内容和多样的活动类型吸引了大量文化艺术爱好者,填补了国有博物馆、美术馆之外的诸多空白,成为重要的公共文化机构。首次举办的上海市民文化节,打破以往政府主办文化活动的格局,搭建整合社会各方 的开放平台,开辟活动项目社会化、专业化运作的崭新模式,许多社会力量举手参与,既减轻了政府负担,又扩大了活动影响。在文化氛围营造中,环球港在巨型商业母体内为文化开辟展示、展览、展演、展销平台,让文化与市民亲密接触。文化类社会组织在体制机制上充分凸现的社会及市场弹性和灵活性,极大地丰富了公共文化服务及文化市场的主体和内容,更好地满足了公共文化服务多层次多样化的需求。随着文化类社会组织的日益成长,其在联结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越来越突出,有效承接了政府分离出来的有关职能,发挥了政府管理社会的文化参谋助手作用。


二、瓶颈:丰富上海文化建设主体的问题导向

     上海社会文化建设主体在不断丰富的同时还有不够丰富的一面,发展空间仍然巨大。主要瓶颈问题有:

 

(一)政策制约

     一是部分行业开放度仍不充分,缺乏与时俱进的政策创新。如在广电制作行业,经过多年发展,民营资本逐步壮大,但外资不允许进入广电制作行业,不利于借鉴国外先进经验,提升产业能级。部分国有影视单位对设施、刊物、资产、市场、人力资本等公共文化 绝对垄断,不仅加重了国有企业自身的经济和管理负担,而且导致与民营企业及各种社会力量的不平等市场竞争。二是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的政策滞后。如上海还没有出台专门针对网络视听产业的扶持政策。相比之下,深圳在税收、户口、政府补贴和创业基地等方面对腾讯、迅雷等网络视听企业就出台了优惠力度极大的政策。又如,国家和上海均缺少与国际上惯用的“同额免税”等优惠政策。在发达国家,个人与企业向非营利社会文化机构捐赠或赞助可享受“同额免税”政策,而目前我国没有适宜非营利组织发展的税收政策体系,提供捐赠的组织或企业仅可将相当于捐赠额12%的企业成本进行免税。三是国有民营一视同仁的发展环境仍需完善。如国有美术馆免费开放可得到财政补贴,而同样免费开放的社会力量举办的美术馆则无法得到补贴。社会力量举办的美术馆在展览手续、审批、宣传等方面受到诸多限制。同样的问题也存在于民营文艺院团的发展中,在奖励补贴、政府购买、评审评比等方面,民营文艺院团往往享受不到与国有院团的同等待遇。

 

(二)资金不足

     经费问题是各类社会文化建设主体普遍面临的问题,严重制约了社会文化建设主体的发展。一些网游企业纷纷反映资金缺、融资难。目前,上海网游企业仅占全国14%,而北京占31%,广州占17%。上海登记备案的画廊399家,仅是北京的66%。艺术品拍卖公司,上海虽然数量上超过北京名列全国第一,但整体实力弱,全国排名前8的绝大多数都在北京。如在影视行业,企业制作影视作品需要巨额资金投入的同时却没有可以用来抵押的实物或者社会担保,很难获得银行融资。上海大多数民营电影公司刚刚起步,缺乏实力基础和社会知名度,也没有实物作抵押,在融资时往往难以取得银行的信任。经费问题也是社会力量举办的美术馆所面临的瓶颈问题。社会力量举办的美术馆的资金大都来自投资主体,往往存在着相当大的不稳定因素,有时甚至难以为继。对于民营文艺院团来说,经费问题突出表现扶持资金、原创资金、保障经费等方面的不足,严重制约了民营院团的发展壮大。

 

(三)人才匮乏

     不论民营企业、社会机构、民间组织,还是个体文化力量等,目前文化人才紧缺问题都十分突出。一方面,上海文化艺术类的专业学院在数量与质量上都难以满足社会文化建设主体不断丰富的人才需求,无法为日趋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社会文化建设主体输送足够的专业文化人才。目前上海虽有上海大学影视学院、复旦大学视觉艺术学院、同济大学电影学院、上海交通大学电影电视系、上海戏剧学院等,但这些高校与北京电影学院、中央戏剧学院、中国传媒大学尤其是国际一流的专业性影视传媒院校相比,尚存在一定差距。另一方面,由于上海各类社会文化建设主体受制于自身实力与竞争力不强、发展经费不足以及上海地区高昂的生活成本、人才户籍限制等因素,很难吸引人才和留住有学历、有能力、有才干、有梦想的人才。

 

三、路径:丰富上海文化建设主体的方位座标

 

     上海是一个有近2,400万人口的巨型城市、文化大市,丰富文化建设主体不仅十分必要,而且完全可能。文化发展的过程应成为吸收多部门、多领域、多团体、多企业参与的过程。上海深厚的文化积淀、充足的文化 、开放的文化氛围和优质的人文禀赋,为丰富社会文化建设主体创设了独特的内外部环境。丰富社会文化建设主体,前提是发育,关键是开放,根本是创新,核心是丰富。具体需丰富七类社会文化建设主体:

 

(一)公共文化类建设主体

公共文化是以保基本、惠民生为目的的面向广大群众的文化。应在全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中,广泛吸纳各类社会资本、境外资本、国际资本参与设施规划设计与项目建设,鼓励社会力量捐建、捐资助建和独资兴建公益性文化设施,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图书馆、美术馆等文化实体,引导社会力量投资设立公益文化基金,发动民间文化组织、民营文化企业参与公益性文化项目、工程的创意策划、宣传推广、衍生服务等。应适应百姓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充分依靠社会的、民间的、学校的甚至是个体的力量参与供给,支持民营产品与服务进入政府采购目录,逐步扩大面向民营的采购份额,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各方协同的多元化供给体系。应立足上海公共文化设施分布广、活动多、运行管理任务重的特点,吸收社会机构与品牌团队参与管理,率先在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开展专业化、社会化委托管理试点,取得经验,全面推广。委托第三方对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开展评估。应放宽社会力量举办美术馆登记注册制度,出台社会力量举办美术馆管理条例,推动美术馆联盟和行业协会建设。应以中华艺术宫、上海当代艺术博物馆等标志性文化设施为示范,加强公共文化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扩展志愿者来源,拓展志愿者服务空间,建立志愿者引进、培育、使用与推介平台。


 


(二)文化产业类建设主体

     上海的文化产业特别是创意产业 集聚、规模宏大、结构完善、全国领先。应以壮大文化产业核心主体、拓展外围主体、发育相关主体为取向,着力丰富文化产业发展主体,探索多元主体参与上海文化产业发展的新思路、新路径。在文化产业发展近期、中期、长期发展规划的修订上,应充分依靠社会精英、院校智囊、各方专家的智慧力量,以增强规划的战略性、前瞻性、国际性。在文化产业品牌培育上,应坚持国营民营两轮驱动、对内对外两手同抓,以演艺业、影视业、动漫业、娱乐业、新媒体等八大产业为重点,以更有效的手段和更开放的政策,全方位支持和鼓励各类社会主体加入文化产业品牌团队,以形成上海文化产业品牌不断涌现的全球效应。在文化产业投入上,应在继续加强政府投入的基础上,通过强有力的融资杠杆和激励手段,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国内资本、港澳台资本、国际资本投资上海文化产业,形成上海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强有力资金支撑。在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园区、示范区建设上,应以更加优惠的政策和更宽松的准入,吸收更多社会主体加盟。

 

(三)文化市场类建设主体

     面对上海大体量、大市场的文化市场格局,应以不断完善上海文化市场十大机制为抓手,在优化全市文化市场布局中促进文化市场建设主体的丰富,通过宏观调控和市场调节,更多地支持和吸引民营文化企业到近郊、远郊发展,到新开发区域以及外来人口集聚区域发展。在完善全市文化市场结构中推动文化市场建设主体的丰富,在满足市场高端文化需求的同时,把更多的社会主体的视线吸引到电影市场、文物拍卖市场、动漫市场、网络市场、演艺市场上来,形成上海文化市场高端、中端、低端互补,上海、全国、国际互动的格局。在丰富全市文化市场业态中丰富文化市场建设主体。以迪斯尼、梦工厂、佳士得的落地建设、使用为契机,适应上海浦东建设自贸区的要求,在浦东、黄浦等区开展娱乐市场混业经营试点,开展街头艺人表演试点,继续推进环人民广场剧场集群试点,深化上海建设亚洲演艺之都课题研究。在大力培育和扶持全市文化市场主体中做大做强文化市场主体,加强长三角地区文化市场合作,消除区际间文化市场主体流动政策限制,鼓励各类社会文化市场主体无障碍、零门槛跨区经营、联手发展。

 

(四)文化活动类建设主体

     城市需要文化,文化需要活动。对国际性活动,应对标一流国际性活动标准,借鉴国际办节经验,广泛吸收国际团队参与活动策划、包装与营销。对国家级活动,应在办节理念、思路、路径等方面与国家层面充分对接,支持有实力、有能力的社会主体参与办节。对上海市级活动,应全面放开办节主体参与的政策,支持各类社会组织在同等条件下开展主办权、承办权、参与权、冠名权竞争。对区县层面的活动,应立足 整合、优势互补、勤俭与生态办节的主旨,对可办可不办的予以压缩,对重复的予以合并,对确需办的减少行政色彩,以购买等方式鼓励社会组织参与。对类似首届市民文化节等创新型活动,应放开社会主体进入通道,建立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社会举手、群众得益办节机制,给予社会主体包括公益社会组织、经营性社会组织、港澳台及国际在沪文化与相关机构更多的优先权、自主权和参与权。应转变活动主体培育、冠名资助、出资协办、参与承办、内外合作、项目外包、品牌授权、运营承包、购买服务、招投标、市区企联手方式,激活各类社会办节主体。应推动公益性文化设施为社会力量投资的文化活动提供场地和传播媒介支持。动员政府文化活动职能部门、艺术机构、文艺院团与社会组织结对指导。完善有社会组织等第三方参与的全市文化活动监管评估机制。

 

(五)文博文化类建设主体

     文化具有沉淀性、积累性与动态性,积累越久远的文化,其文化的记忆力、穿透力会越强。应降低外资进入文物艺术品行业准入门槛,吸引一批国际知名文物艺术品企业入驻上海。支持以嘉德、保利为代表的国内顶尖拍卖企业在上海设立分支机构,在政策扶持、行业评估等方面,坚持对本市及外省市文物企业一视同仁。总结推广和平饭店、国际饭店、永安公司、杨树浦水厂等企业积极挖掘单位文物建筑历史文化内涵,自主设立博物馆、陈列馆向社会开放的经验。催生文物保护新主体,鼓励非营利社会组织进入文物保护领域,接受个人、企业和基金会对文物保护的捐赠。在松江新城建设和四行仓库、提篮桥监狱改造及业态转型中,吸收社会主体参与遗址公园、文化创意园建设。积极组建文物保护志愿者队伍,建立上海艺术品拍卖行业协会、上海文物保护工程行业协会。更好地发挥上海博物馆扶持资金的作用,吸引更多社会主体参与博物馆建设,启动上海市博物馆协会筹建工作。

 

(六)文化融合类建设主体

     文化与科技等相关领域融合发展,是文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应推动各类社会主体参与文科融合类项目建设,在下一代多媒体舞台发展、下一代5D剧场建设、下一代新光源应用、下一代3D全息影像技术应用、下一代数字博物馆群建设,公共文化云建设、全市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数字化改造中,广泛吸纳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应鼓励社会主体参与文教融合相关项目建设,充分依托民办优质教育 ,搭建艺术教育、美术教育平台,开展公共文化万人培训。应推动多元社会主体参加文商融合发展,在南京路、淮海路等主要商圈及环球港标志性大型综合商场的文化进入中,鼓励和扶持各类社会力量参与相关项目建设。应在对外文化交流及文贸结合中,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参与政府对外文化交流、参与文化贸易独特作用,从立法、行政、税收入手,创造非公文化机构参与文化走出去环境,推动包括民营在内的各种所有制文化主体走出国门、走向世界。应借鉴国际经验,研究制定更有利于社会主体参与文化交流与文化贸易的文化赞助法,通过国家荣誉、税收优惠,吸引更多社会力量与资金参与对外文化交流。

 

(七)文化氛围类营造主体

     城市需要文化,文化需要氛围。应更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在上海城市中营造浦东浦西呼应、水上地面交融、天气地气贯通的浓浓的文化氛围。紧紧围绕文化与城市同在、文化与市民同行、文化为城市添彩、文化助百姓幸福的主旨,以文化强国梦、文化兴市梦为牵引,更充分依靠社会的、民间的、个体的包括外来的文化建设主体,参与无处不在、无时不见、广泛渗透、穿越时空的文化氛围营造。应积极开发文化氛围营造多元社会主体,扩大社会主体参与文化氛围营造范围,拓展社会主体参与文化氛围营造广阔空间。应在推动文化进广场绿地、进地铁、进商业集聚区、进街头广角、进交通站点、进机场枢纽、进浦江区域、进生态园区、进人员集聚区中,更加重视吸引与鼓励各类社会主体以各种方式参与方案制定、计划创意、项目策划与资本投入,更加重视广泛接纳有市场影响力、有雄厚实力的内生型、外向型非公机构及企业举手承包文化氛围营造工程,更加重视发动社会及大众参与文化氛围营造结果评估。市区联手、社会参与,精心打造沿江(黄浦江)、沿河(苏州河)0-10公里生态文化带,并形成对全市的边际效应与辐射效应。

 

 




四、创新:丰富上海文化建设主体的有效举措

 

     丰富文化建设主体是一项事关文化改革发展大局的全新任务与重大战略,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实现文化兴市、强市的目标为追求,以激发文化的活力为抓手,以让百姓更好地享受文化建设成果为目标,从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上,不断进行文化建设主体丰富的理念创新、思路创新、手段创新、方式创新与制度创新。这些集成创新应着力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环境营造

     文化建设主体的丰富需要有良好的生态环境与土壤,更多社会文化建设主体的催生,必须有相应的法制环境、人文环境、开放环境作保障。应致力于政府职能转变的深化,合理定位并履行好文化行政管理职能,实现政府职能向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转变,努力建设法治型和服务型政府。应实现简政放权,该管的坚决做好管好,不该管的坚决放手退出,该加强的加强,该弱化的弱化,解决越位、错位、缺位问题,逐步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型文化管理体制。应将文化行政管理重点放到文化建设的法规体系、规划调控、行业监管、环境营造、文化民生上,真正推动政府职能由管办不分向管办分离转变、由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转变、由管脚下向管天下转变。应加强文化建设主体丰富的顶层设计,从战略上、全局上提出丰富上海文化建设主体的目标、任务、布局、结构与阶段工作重点,在《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框架下,研究制定上海社会文化建设主体丰富和有效发挥作用相关政策措施。应加强各类社会文化建设主体充分发育、发展、成熟与壮大的制度创新,研究出台社会文化建设主体与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同等公共文化服务权、文化产业发展权、文化市场繁荣权、文博文化参与权、文化活动举手权、文化氛围营造权等相应制度,向社会发布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的重要领域、重大工程、重点项目以及产品和服务提供等指导目录,开展社会文化建设主体资质评估定级。应加强政府文化保障及奖励经费向各类社会文化建设主体的倾斜,为社会文化主体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应重点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扶持,为民营文化主体争取平等的媒体合作条件、提供平等的场地展示空间、给予一视同仁的资金支持。应加强全市丰富社会文化建设主体相关工作的统筹协调,形成市委宣传部牵头、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参与、市区联动的工作格局。应更加注重政府的履职能力建设,全面提升队伍的改革创新能力、规划设计能力、融合发展能力、科学管理能力和社会文化主体丰富能力。

 

(二)市场导向

     规范、有序和富有活力的市场体系是社会文化建设主体不断丰富的必要条件,只有在真正杜绝计划经济的痕迹、完全市场化的条件下,社会文化建设主体才有可能得到全面的发育与发展。政府应更多地运用市场的思维方式规划设计文化,采用市场的视角看待和考量文化,依靠市场法则管控和发展文化,依托市场规律推动文化的持续繁荣发展,采用市场的手段调节各种文化行为,借助市场的方式评估文化建设成果。应进一步解放思想,打破传统思维定势,树立文化建设主体丰富有利于文化内涵丰富、文化品种丰富、文化样式丰富、文化产品丰富、文化供给丰富、文化活动丰富、文化成果丰富的全新思维方式。应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各类文化 的基础性作用,在文化 特别是紧缺、优质、附加值高的文化 的配置上,政府坚持放手、放权,不搞垄断,让市场调节,凡涉及全市性的影视业、演艺业、娱乐业、动漫业、新媒体业等文化主导产业的重大项目、重大活动,政府事先不发指令、不设圈圈,谁主办、谁承办、谁参与,让市场导向。对社会力量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限制的文化行业和领域,不设任何附加条件。对各类社会文化建设主体参与文化中的矛盾,政府重在制定和完善市场规则,坚持通过发展市场的办法解决市场中的问题。应立足于市场的多元化文化需求,更加注重加强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建设,不断提升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市场开拓与业务发展能力,为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做大做强、参与政府重大文化演出活动与对外文化交流创造条件。应着眼于上海影视名品、新品、优品的创作,更多地吸收和鼓励各类社会机构、民间艺术大师、民营制作企业加盟,对国际级的文化名人、明星、名创、名导、名演、名家,坚持用更为优厚的条件吸引其来沪发展。在电影领域,高度关注青年制作力量的崛起,加紧集聚一批全国青年制作力量,让优秀青年文化人才为上海所用,把上海建成中国电影的“又一中心”。更加深入地开展倾听企业系列活动,组织力量,深入市场、基层和企业,认真听取、征询各类社会文化主体对上海文化建设的真知灼见,真心诚意地为社会文化建设主体参与上海文化建设出谋献策、排忧解难。

 

(三)扩大开放

     扩大开放是社会文化建设主体不断丰富的必然要求,在高度开放的文化氛围中,社会文化建设主体才能更好地茁壮成长。上海地处改革开放的前沿,是全国乃至全球文化最为开放的地区之一。在改革春风的沐浴下,上海文化呈现出又快又好的发展势头。但在全方位实施文化开放中又有不够开放、开放不足的一面,在文化的对内、对外开放以及对社会文化建设主体全面放开上,仍有拓展文章可做。扩大文化开放,前提是发展文化的理念要开放,要彻底摆脱在文化封闭年代、计划经济模式下形成的文化发展非公即私、非此即彼,文化搭台、经济唱戏,政府当主角、市场当配角等过时的理念,树立文化与经济、社会、政治、生态文明一体发展理念,文化事业主体与企业主体同为文化发展主体的理念,文化体制内主体与体制外主体平等共存的理念,公益性文化主体与经营性文化主体齐驱发展的理念,国营文化主体与民营文化主体发展同等重要的理念。文化的真正开放是文化发展方式的开放。应以更为国际化的方式,推动上海城市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交融发展,在现代化城市建设中,更加重视城市历史文脉的延续,不断增强和丰富城市的文化积淀。应借鉴国际经验,在大力加强城市文化硬件建设的同时,充分吸收各类非政府组织、机构、企业、基金会等参与城市文化软件建设,使城市变得更有人文内涵与生机活力。应立足于文化走向世界,发动各类社会组织参加上海浦江文化建设,在世界文化舞台上,大打上海浦江文化牌,创造设立在世界上具有广泛影响、在上海具有唯一性与文化性的代表上海城市文化形象的“浦江之母”文化雕塑。同时,借鉴山东运河申遗经验,充分挖掘浦江文化内涵、特质与品牌,推动浦江文化向联合国申遗。上海文化要进一步增强在世界上的话语权、主导权与引领权,还要不断加强与世界文化强国、文化发达国家的实质性推介、碰撞、对话与交流,应特别重视非官方、非政府的民间文化在文化外交中的独特优势与作用,支持各类社会文化建设主体在全球文化大平台上各显神通,各扬其长,赢取民心,扩大影响。

 

(四)创新驱动

     社会主体参与文化建设是文化事业、产业发展力量的重要补充。应适应大力丰富社会文化建设主体的要求,大胆地进行文化发展体系创新、文化统筹平台创新、文化管理手段创新和文化服务机制创新。社会文化主体的丰富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方方面面;社会文化建设主体的催生既与政府有关,也与社会环境有关;社会文化建设主体作用的充分发挥不仅需要宽松的政策引领,同时也离不开经济杠杆的撬动,应从全市层面建立社会文化建设主体统筹发展科学体系。上海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离不开各类社会文化建设主体的融入,同样,各类社会文化建设主体的丰富以及对文化更广泛的参与离不开管理,应适应社会文化建设主体不断丰富与壮大的形势,从调整和完善政府管理职能入手,有针对性地研究对各类社会文化建设主体实施有效管理的举措,使社会文化建设主体做到既充分发育、又有序发展。应将社会力量参与文艺创作、参与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参与文化产业项目等情况纳入相关先进单位、工程评选工作。应在加强管理的基础上,充分依靠政府的 、体制内的力量、专业化与社会化的手段,创新与做好为社会文化建设主体服务工作。充分发育各类社会文化建设主体,更好地发挥社会文化建设主体在文化发展中的作用,不是意味着要弱化政府的职能、弱化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的责任,弱化文化最基本的公益性质,应引导各级文化主管部门、社会各类文化建设主体摆正自己的位置,牢记自己的使命,履行好自己的职能,正确处理体制内与体制外关系,政府、市场、社会与企业关系,国家、集体、个人三者文化利益关系,国有与民营关系,市与区县关系,努力推动上海形成各种社会文化建设主体充分涌现、文化精品力作充分涌流、城市文化活力充分彰显的崭新局面。

 

(作者单位: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责任编辑 饶先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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