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文化》| 学术专题(工匠文化)
工匠文化与人类文明
邹其昌 | 同济大学教授
原文刊载于《上海文化》2018年第10期
内容摘要
人类文明是与人造自然、人工世界、第二自然等对等的概念。人工世界的产生与发展是人类的历史价值所在,人工世界的真正创造者是人民,人民的主体是工匠,正是工匠的劳动才创造了人类世界的物质财富、精神财富以及人类所需的各种美好生活方式。工匠文化是人类文明的核心内涵和生命性主题。
关 键 词 工匠文化 人类文明 考工学 中华工匠文化体系 中国当代设计理论体系
一、为什么聚焦“工匠文化”?
(一)三大层面
聚焦于“工匠文化”,是基于三大层面的思考,即现实实践层面、理论建设层面和自身体验层面。
现实实践层面主要立足于国家、社会甚至人类文明发展这一宏大而又现实的视角。尤其是当代中国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拐点,工匠相关问题日益受到重视:2016年,“工匠精神”正式写入政府工作报告;2017年,“工匠文化”正式载入政府工作报告。本文聚焦点在“工匠文化”,而不是“工匠精神”。相较而言,工匠精神更多的是一种精神追求,若要真正落地,必须要营造其赖以生存并真正发挥价值的文化氛围,也即工匠文化。
理论建设层面,在这里主要是指中国当代理论体系的建设。实际上,中国当代理论体系的建设问题是建构中国话语权的问题。基于人类命运共同体这一视角,中国要立足于世界之林,就必须有属于自己的话语体系。当然,中国当代理论体系是一个庞大的框架,它包括政治理论体系、经济理论体系、文化理论体系等方面,需要各个学科、各个领域共同努力。
自身体验层面,则主要是个人志趣问题。就笔者的研究而言,更多聚焦于中国当代设计理论体系建构问题的探讨,并大致沿着“中华考工学体系(2004年)——造物美学或造物文化体系(2010年)——中华工匠文化体系(2014年)”这一条轨迹不断向前推进。这也是本论文主要梳理并作进一步拓展的主题。
(二)探讨中国设计理论体系建构问题的题中之义
正如上文所述,笔者主要倡导并探索中国设计理论体系建构问题。而关注这个问题首先要注意以下几方面问题。
第一,称呼问题。中国设计理论体系之“中国”,是全球化背景下的一种称呼,她面对的是世界,代表的是国家身份和国家特征。
第二,性质问题。中国设计理论体系的建构问题是中国当代设计学发展的顶层设计,这从宏伟意义上解决了设计学发展应该做什么的问题。答案毫无疑问是,必须要建构当代中国自己的理论体系,拥有一套自己的话语系统,这样才能与世界其他国家、地区的设计理论体系形成对话。这就需要进一步的内涵聚焦、方法把握和路径分析。
第三,内涵问题。中国设计理论体系是一个很庞大的系统,笔者认为其核心内涵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核心话语创造与传播设计理论体系;核心技术创新与研发设计理论体系;核心制造系统与服务设计理论体系。其中,核心话语创造与传播设计理论体系是每一个理论工作者应该紧紧服务的主题。而核心技术和研发是设计理论体系,尤其是技术理论体系当中非常重要的一块。而有了话语系统,有了核心技术系统,更重要的是将其转化成现实的东西,即制造,所以第三点紧接着是核心制造系统与服务设计理论体系,这也是当代中国稀缺的。
第四,方法问题。具体方法即开放融合,也就是打通古今中外。“古今”涉及时间的开放和融合,“中外”涉及空间的开放和融合,“打通”涉及实践的开放和融合,且是最后的落脚点。因此,中国学者或中国的设计研究者,在研究过程中除了空间上打通中外、时间上融合古今之外,还需要注意实践上的落地问题。要言之,古今不打通,不可能现代化;中外不打通,不可能真正中国化。所以说,建构中国当代设计理论体系,实际上核心办法即开放与融合。
第五,路径问题。建构中国当代设计理论体系之路径为传承—借鉴—创新。传承优秀的民族 ,借鉴先进的世界经验,最后进行融合创新发展。
最终,这一过程形成两大层面之结果:第一,就理论层面而言,建构了一套套话语系统。第二个层面就是我们最后落脚的一些具体的实践及实践品,也就是品牌。这里所谓的品牌,绝不是一个简单的商标或者商品,而是一整套的制造系统、技术系统、话语系统等各方面的一个凝结点或结晶。
二、如何理解工匠文化
(一)工匠意涵与历史形态
1. 工匠意涵
从工匠之传统含义来看,工匠是传统社会四民(“士农工商”)之一,而从词源、词义来考察,“工”和“匠”最初是两个独立的词,经过历史发展才最终合成一词,本论文之“工匠”核心在“工”而非“匠”。“匠”尽管也有“工”的部分内涵,但不能完全相等,“匠”更多的是一种职业、身份,“工”除职业、身份之外,还有更普遍的一些内涵,譬如《说文解字》曰:“工,巧饰也。”“巧饰”则说明“工”本身就是技术和艺术的统一体。详细考察职业发展史,可知历史上很多职业都是由“工”衍生而来,譬如艺术家、科学家、工程师等。此外,“工”作为一种工作方法和原则,本身就具有追求高端精致这个意味。譬如古代形容某人擅长某一领域,或在某一领域有所建树,常常谓之“工于某某”。
从社会学角度来看,“工”作为一个群体、职业共同体,主要是区别此行业与彼行业,如工、农、商;与此同时,其行业内部也有一个区分,如工匠内部有管理型工匠、智能型工匠、技术型工匠以及一般型工匠等。其中,以智能型和管理型工匠为代表的这一部分就上升到圣人、智人这个层面,代表人类最高端的创造。
综上,“工匠”实际是“创物、制器、饰物”三位一体。设若用今天的词汇与传统工匠对接,笔者认为最接近的应该是“设计师”。“设计师”在很大程度上能体现或突出工匠之核心内涵。那么,工匠如果要翻译成英文(由于在不同民族、语言之间的交流过程中,特别是在翻译过程中有很多的信息被遗漏),现在普遍的翻译即artisan或craftsman。但真翻译成这两个词,“工匠”就很容易与艺术家和传统手工艺人等同。所以,笔者认为,“工匠”应该是“Designer+Engineer+Artisan+Craftsman+Maker+Scientist+Artist+Manager”。
当然,回归到本论文之研究,工匠是整个工匠文化体系的核心,是指那些凭借自身特殊技能改造世界和创造人类新世界的人群或共同体,特别是大量普普通通的“物作”者。这里的“工匠”,不是一般职业化的手工艺人,也不特指某一具体行当的工匠,而是泛指那些创造第二自然,即人工世界的人。换句话说,这里的工匠是指人造世界的创造者和建设者。在某种程度上,它既是一个职业共同体,也是一种生活方式,同时还是一种精神慰藉。譬如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一辈子兢兢业业坚持某一行当,这种坚守,并不只是一种经济需求或职业要求,而是一种精神的慰藉,是一种依归。
2. 工匠历史形态
从整个历史形态来看,工匠到目前为止有三类形态:手艺工匠、机械工匠、数字工匠。手艺工匠是农业经济时代的一般形态,机械工匠是工业经济时代的一般形态,数字工匠则是虚拟经济时代的一般形态。农业经济时代,工匠主要借助双手和工具直接对对象(材料)进行加工、改造和创制,整个过程中,人与工具、材料以及最终产品之间是一种在场关系,属于纯粹的手工劳动;机械工业时代,工匠主要通过操作机器来作用于对象,进而生产出最终产品,整个过程中,人与机器是在场关系(产品则不一定);虚拟经济时代,工匠则以信息技术为工具,进行一系列交易、活动等,整个过程中,其作用对象都是虚拟形态。前二者,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生产或者制造的成果,都是有形的实体;而数字工匠,所生产的则是一种无形的实体。目前,工匠很显然已经突破了“传统工匠等同于手艺工匠”这样一个界限,现阶段,是这三类工匠共存的时代,是美美与共的时代。谁都不能完全取代谁,它们共同创造着世界的新文明。
(二)工匠文化内涵及其两大构成系统
1. 工匠文化内涵
工匠文化是中心,即指从文化的视角考察工匠或工匠的文化方式。“工匠文化”应该属于人类原发性的创造性文化,是人类揖别动物走向“人”的文化世界的开端。
2. 工匠文化两大基本构成系统
“工匠文化”是由“劳动系统”和“生活系统”两大基本系统构成的一个庞大系统。
所谓“劳动系统”是指工匠的工作性质,此处借用了马克思的用语——劳动(而非“工作”),突出工匠的工作具有“一般劳动”的特质(这也是马克思对“工匠”历史地位提升的重大贡献),包括了各个领域和历史时期的工匠文化所具有的劳动力生产、劳动力价值、劳动力消费以及劳动的创造性等各类文化形态系统。“生活系统”则指工匠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衣食住行用等各领域创造的器物文化世界。
在劳动系统中,工匠文化首先涉及特定的技术(包括工匠个人的手工技能以及机械技术),以及在技术的运用过程中形成的方法。作为专业术语,“技术”有两种基本含义:一是指能通过学习、训练获得的手工技艺、技巧(Skill),在同样的劳动条件下,手工技艺的高低会影响产品质量的好坏;一是指科学技术(Technology),是在一定科学原理基础上发展出的一系列技术应用,如机械技术、工程技术等。无论是哪种含义上的“技术”,在其实际运用过程中,为提高技术的效率,必然会形成特定的方法。方法的总结是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经过一段时间的积累,特定的技术在应用过程中会形成最佳方法。随着技术的成熟与推广,与之匹配的方法也必然随之传播。
然而,如何使技术与方法达到最佳匹配(尤其是在规模化应用中),这就必然涉及制度与管理的问题。在中国,每一个朝代都有工匠制度,且各有不同。一方面,作为中国传统行政体制的一部分,工匠制度的设置不能脱离总体行政体系的发展。如先秦时期中国行政体系的发展处于初级阶段,这就决定了其工匠制度松散凌乱且因工设职。又如明代朱元璋出于集权的需要,废除中书省,导致长期并行的工匠体系的双轨制(即服务于政府与服务于皇家的工匠分属不同的管理体系且各自独立)被彻底废除,工匠统一于工部的管理。另一方面,工匠制度的设置往往与特定的时代需求密切相关,体现出鲜明的时代特点。如秦代,举全国之力而大兴土木,这涉及大量材料的采购、施工人员的征役、工程的设计与施工等问题,没有严格的规划与管理则很难保证效率。因此,秦代的工匠制度一改先秦时期的松散与随机,出现专业的管理机构——将作少府,这使得秦代成为中国传统工匠制度发展的重要转折期,后世工匠制度的发展根源很多都可以追溯到秦代。
其次,应该承认,无论是有意识还是无意识,技术以及方法的运用必定受到特定思想及理论的指导或影响,这也是工匠文化的一个重要方面。比如,关于技术伦理的评价问题,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观点,不同观念指导下形成的技术应用,必然会产生不同的文化面貌。以先秦思想为例,如老庄的技术否定论,认为技术带来的是道德沦丧。受其影响的工匠文化必然呈现出反技术倾向,能用体力解决的,绝不借助工具。《庄子》中抱瓮浇菜的汉阴丈人就是典型例子。又如孔孟,在一定程度上肯定技术,但是否定技术的过分应用,否定奇技淫巧。受其影响的工匠文化必然呈现出强烈的中庸倾向,一切设计都有特定的目的,一切功能够用就好,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则就是僭越。再如管子,是一个彻底的功利主义者,对技术相关的一切运用都大加赞颂。受其影响的工匠文化必然是赏心悦目的,仅仅够用是不够的,还要有足够的感官吸引力。因此,“劳动系统”主要包含“技术系统”“制度系统”“传承系统”等。
在生活系统中,日常生活的正常运转得益于工匠们的辛苦劳动,从建筑到家具,从服装到器皿,无不出自工匠之手。然而,产品的作用并不仅限于物质需求的满足,通过特定的结构与使用方式,它们会作用于人的行为,并最终影响人的行为方式。如唐宋之前,中国传统生活中均采用低矮型家具,这种家具的式样就决定了人的室内活动大多是在地面上进行的。同样,传统服装中博衣宽袖的设计,也决定了人的行为必定受到极大约束,不能快速灵活地行动,因此,只适合于以精神创作为特长的文人雅士,以显示其风度翩翩,而不适合策马奔驰、弯弓射箭的武士。
因此,生活中的各类产品,虽然其目的是满足物质生活的基本需求,然而事实上其影响或作用远不止于此。当生活中的各种产品构成一个完整系统(成为一个特定的环境)的时候,其作用就远远超越了对人的具体行为的改造,还会影响人对生活概念的基本认知。简单来说,就是特定的产品体系会塑造出一个特定的生活体系,而生活其间的人很难超越产品为人所描绘的关于生活的认知。因此,人对生活的理解和认识也是被产品塑造出来的。这也就是,人改造环境的同时,环境也会改造人、重新塑造人。
人都是社会中的人,是特定环境中的人。因此,产品对人的塑造最终会进入社会层面,实现对整个社会体系的塑造。因此,应该强调,工匠文化并不只是体现于工匠物质层面的劳动,也不只是体现于对个体生活的认识及塑造,它还必定会进入社会层面,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其特殊功能与价值,才能真正生成工匠文化的完整体系。综上,“生活系统”主要包含“习俗系统”“思维系统”“行为系统”等。
(三)工匠精神内涵及其基本要素
1. 工匠精神内涵
“工匠精神”是“工匠文化”的核心价值观,是“工匠文化”具有独特存在价值的根源所在。“工匠精神”是一种融“巧”(技术原则)、“饰”(艺术或审美原则)、“法”(行为原则)、“和”(生态原则)为一体的劳动精神、创新精神。“工匠精神”作为一种信仰、一种生存方式、一种生活态度,已经超越“工匠”和“工匠文化”,成为人类社会健康发展的巨大精神驱动力,追求精致,对人类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发生着历史性的伟大作用。
具体来看,可以从“现实层”和“超越层”来理解“工匠精神”。其中,“现实层”,主要是指“工匠精神”实存性的本位状态和事实(本来的意义)。这个实存性的本位状态也就是现象学所示的“事物本身”——工匠本位。也就是说,“工匠精神”首先是一种工匠本位的精神,而不是其他的精神。而“超越层”是指“工匠精神”已从其本位性的实体工匠创造活动延展至具有普遍性的方法论意义的层面。这个超越性层面已不再落实到具体的工匠活动领域,而是一种人生价值信仰、一种生存方式、一种工作态度,也就是马克思所说“一种人的本质力量的确认”的境界。
2. 工匠精神基本要素
依据考察,工匠精神主要包括四大基本要素(原则),即“巧”(技术原则)、“饰”(艺术原则)、“法”(行为准则)、“和”(生态原则)。“巧”,技术原则。《说文解字·工部》曰:“巧,技也。”《说文解字·手部》曰:“技,巧也。”“巧”与“技”互释,突出了“巧”的技术性。《广韵》曰:“巧,能也,善也。”《韵会》有:“巧,机巧也。”则进一步说明这种技术的精巧、娴熟。而《周礼·冬官考工记》曰:“天有时,地有气,材有美,工有巧。合此四者,然后可以为良。”不仅指制造良器要遵循天时地利人和等各方面要素,也暗含了“巧”为“工”的必备或主要要素与表征,就如“天有时,地有气,材有美”一样。由此可见,“巧”主要是指工匠所应具备的精巧、娴熟的技术特性,也即工匠精神所蕴含的技术原则。
“饰”,艺术原则或艺术设计原则、审美原则。《说文解字·工部》曰:“工,巧饰也。”表明“工”还具有“饰”的属性。而“饰”,《说文解字·巾部》解释为“饰,刷也”。清代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曰:“凡物去其尘垢即所以增其光采。故㕞者饰之本义。而凡踵事增华皆谓之饰,则其引伸之义也。”可见,“饰”有清理、擦拭以增加光彩、使事物得到美化之意。另外,“刷”“饰”后来合成为一种装饰设计方法——“刷饰”。如《营造法式·彩画作制度》论及彩画类型时,就有“刷饰”一目。《玉篇》中则说“饰,修饰也”。《逸雅》:“饰,拭也,物秽者拭其上使明,由他物而后明,犹加文于质上也。”强调“装饰”功能,即艺术性设计活动。《大戴礼记·劝学》云:“运而有光者,饰也。”《史记·滑稽列传》云:“共粉饰之,如嫁女床席。”这里的“饰”都有装饰、修饰之意。依据考察,“饰”由一种清理美化行为,逐渐转化为一种装饰、设计之方法。
“法”,行为准则,制器原则。《尔雅·释诂》:“法,常也。”取规则、规律之意。《释名》:“法,偪也。偪而使有所限也。”限制之意。《礼记·月令》:“乃命太史守典奉法。”郑玄注曰:“法,八法也。”即周代管理官府的8种方法。《礼记·曲礼》:“谨修其法而审行之。”取制度之意。《孝经·卿大夫》:“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取礼法之意。《易·系辞》:“崇效天,法地。”取效法之意思。“法”的意思颇丰富,既可为名词也可作动词。在工匠活动中的“法”多取规矩、法则等义。《说文解字》云:“工,巧饰也,象人有规矩也。”徐锴注曰:“为巧必遵守规矩、法度,然后为工。”可见,工匠活动的前提是“遵守规矩、法度”。早期的“规矩”为工匠之工具,《墨子·天志上》:“我有天志,譬若轮人之有规,匠人之有矩。”《楚辞·离骚》曰:“圆曰规,方曰矩。”可见“规矩”是工匠画方圆之工具。后引申为礼法、法度、准则等义,不仅指导工匠制器,还成为规约工匠之行为准则。正如《礼记·经解》所言:“礼之于正国也:犹衡之于轻重也,绳墨之于曲直也,规矩之于方圆也。故衡诚县(悬),不可欺以轻重;绳墨诚陈,不可欺以曲直;规矩诚设,不可欺以方圆;君子审礼,不可诬以奸诈。”工匠常用工具如“绳墨”“规矩”以其象征意义为人所乐道。如绳墨测曲直,象征辨别是非;规矩画方圆,象征做人(做事情)要遵循一定的规则、制度等。而这些象征意义的广泛使用,或用来劝谏政治,或用来规劝人民,这就让工匠活动增添了一丝伦理意涵。
就工匠及其活动而言,他们在制器的过程中,都要遵循一定的制作“秘诀”,譬如选材的注意事项、制作过程中力道的把握、制作环境的选择等。这个“秘诀”有可能是匠人自己多年经验的摸索和总结;可能是来自于师傅的传授、父兄的叮嘱;可能是行业中流传的一些口诀、民谣甚或是一些专门书籍。木匠行业中有许多这样的口诀:“大木不离中”,就是说在大木制作中,中线的重要性,木匠师傅首先要画好这条中线,以保证大木制作与安装有“线”可依;“冲东不冲西”“晒公不晒母”,则是建筑建造中约定俗成的规则。古代建筑多为木构建筑,且朝向多为坐北朝南,考虑到光照原因,习惯于将榫做成朝东方向的一端,卯做成朝西方向的一端;“冲三翘四撇半椽”也是建筑营造中对屋檐角梁部位的建造角度或尺寸的规定。匠人在制作过程中所遵循的这些经验、规则就是所谓的“法”,即制作之法。另外,工匠不仅要遵循制作之法,还应有一定的行为之法来约束自己。技术本是一个中性词,只是人的意志赋予了其“善”或“恶”,这种“善”或“恶”主要通过使用人是出于何种目的去利用这种技术来判定。回到工匠活动中,工匠凭借其技艺造物,或造福于人,或为恶于社会,因此,必须要遵循一定的“法”,将这种造物活动导向善的一面。这也是为何墨子指责公输班制作各种战争器械是伤害民众,因为其目的是挑起战事,攻打他国。所以说,匠人还需遵循一定的行为法则,使得自身事业“利于人”。这里的“法”即行为法则,一种向善之心。
“和”,即生态原则。和,《说文解字·口部》曰:“相应也。”《广雅》曰:“和,谐也。”“谐,和也。”“和”与“谐”互注。谐,《玉篇》:“合也,调也。”《广韵》:“顺也,谐也,不坚不柔也。”可见,“和”有配合得当、配合协调、不偏不倚、恰到好处之意。此外,在古代讲音乐韵律之美妙合拍、协调优美时也常用“和”来描绘,《老子》曰:“音声相和。”《国语·周语下》:“乐从和。”《吕氏春秋·慎行论》曰:“和五声。”音乐将不同的音符搭配演奏以获取一种赏心悦目的听感。以“和”论音乐,恰恰说明了“和”有将不同元素组合在一起以达到一种最佳状态之意。
事实上,工匠活动本身也是一个将不同元素组合成一个新的东西的过程。所以说,就工匠活动自身来说,它是一个“和”的过程,从开始的构思、选材用料、制造打磨到最后的修饰美化,环环相扣,配合得当,才能制造出精美的器物。一团泥块经过“和”的过程成为精美的陶瓷器;几段木头经过“和”的过程成为实用美观的家具;几块布匹经过“和”的过程成为保暖、美丽的服饰。也正是工匠活动的完整性,使得工匠活动本身成为一个内在的生态圈。借助自然之 ,使用人类之技术,将其改造成人类所需之器物,既满足了人类生存生活、发展之需求,也弥补了大自然之于人的“缺失”。另一方面,我们也应看到,工匠活动自身所构成的这一内生态圈,对自然也有一定的影响。因此,若要获得自然长久之支持,工匠活动还需与自然界之间达到“和”的状态,也即生态原则。正如《考工记》所说:“天有时,地有气,材有美,工有巧,合此四者,然后可以为良。”匠人在遵循自身活动的一套生态流程时,必须关注外在的生态圈,同时考虑天时地利人和各方面要素。
(四)小结
在整个中华工匠文化体系建构中,“工匠”是其核心概念或主题,“工匠”既是一个职业共同体,也是一种生存方式,还是一种精神慰藉。工匠文化是中心,即指从文化的视角考察工匠或工匠的文化方式,其中“工匠精神”是“工匠文化”的核心价值,是“工匠文化”具有独特存在价值的根源所在,“工匠精神”作为一种信仰、一种生存方式、一种生活态度,已经超越“工匠”“工匠文化”而成为人类社会健康发展的巨大精神驱动力,对人类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发生着历史性的伟大作用。以“工匠”为主题,以“工匠文化”为中心,以“工匠精神”为信仰,系统整理、建构和探索“工匠文化”世界,就形成了中华工匠文化体系。
三、工匠文化与人类文明起源
这里首先涉及对“人类文明”的理解。笔者认为,人类文明是与人造自然、人工世界、第二自然等对等的概念。当论及人工世界,同时也意味着人类文明。或者说,人类文明的结果就是人工世界,一个集精神、物质于一体的人造自然。
工匠文化与人类文明起源之相关学说,突出表现为人类文明之“劳动说”和“造物说”两个方面。所谓“劳动说”,即劳动创造世界,劳动创造人类。这一说法主要以马克思及其相关论说为典型代表。而“造物说”,则主要是指中国古代之“造物说”,区别于西方之上帝创世说。中国古代的造物是圣人造物,而非一般人造物,在中国传统文献或神话传说中的创物记录,诸如鲧作城郭、禹作宫室、黄帝作冕、伏羲作宫室、苍颉作书、史皇作图、女娲补天等,皆体现了圣人创物的基本观念。上述鲧、禹、黄帝、伏羲、苍颉等从其创物这个层面来讲,皆是匠人。并且,这些圣人创造的不仅包括物质性的东西,如城郭、宫室、衣裳、琴等,还包括更富有精神性的东西,如书、图以及这些器物背后的制度、礼仪等。因此,从这个角度来讲,中国的圣人造物和人类文明的起源是直接对接的。
四、工匠文化与人类文明建构
工匠文化与人类文明的建构问题,实际上是探讨工匠文化之终极目标问题,是一个充满了诸多可能性的问题。这里首先要厘清人类文明的几个基本问题。
首先,人类文明之前提。人类文明顾名思义是人类自己创造的文明,而非其他物种创造。也就是说人类文明之基本前提就是人的属性。属人性,是人类文明的基本前提;人(包括工匠)则是建构人类文明的主体。
其次,人类文明之基本结构。一般而言,人类文明包括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个方面。物质文明是贯穿于人类衣食住行用中所有具体的、可感知的事物,即一个实在的人工世界中的一切实体。精神文明则是包括民俗、习俗、情感、道德、伦理等各方面抽象的、无形的事物。
再次,人类文明的空间性质。依据目前考察,笔者认为主要有两个基本纬度:其一,是以地域分布为划分依据,如华夏文明或希腊文明等属于地域性质的文明;其二,是以思想聚类(人群)为划分依据,如儒家文化、道家文化等。当然这里以人群之思想作为划分依据,到底算不算严格意义上的空间性质,还有待商榷。人类文明之空间属性,则要求我们在人类文明之探讨过程中,具有包容并蓄的开阔胸襟,以全面的眼光去看待人类文明之发展和建构历程。
最后,人类文明的时间性质。依据历史发展进行划分,实际上是比较常见的,它体现了人类文明之时间属性,它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体现为不同的文明特征,每一阶段之文明特征经历了漫长的演变发展。如古代文明、现代文明或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他们在时间轴上都是具有先后顺序的(这种先后顺序不意味着二者的绝对分离)。人类文明的时间性质实际上也揭示出,人类文明并不是永恒存在,是通过世世代代共同努力而创造出来的,我们应该用发展的眼光去看待人类文明之发展和建构历程。
另一方面,我们也应看到,无论从哪个视角探索人类文明,它与人(工匠)始终是息息相关的。而某一工匠的产生或者活动的开展,则是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计、新文化等多方面要素的互动生成——实际上这一切都内嵌于人类文明建构过程中。
具体来看,首先是材料,材料是工匠进行创物所必需的物质载体。面对特定的材料,工匠需要进行特殊的加工处理,这就需要相应的材料处理技术。譬如,当代社会有了纳米材料,则需要相应的纳米技术对其进行处理,而普通的处理技术显然不适用于这种材料。用具体的技术解决了功能问题后,还需进一步追求美观,这就是工艺所要面对的问题。新的材料、新的技术和新的工具,还需配合新的设计进行再设计,以实现这些要素的最优组合。当然这一过程还离不开新的文化背景,任何新事物都是在特定的文化背景与环境中产生的。所以说,以上几方面的互动生成,才有可能促进工匠向更“新”层面的转型。譬如,手艺工匠向机械工匠的转型,绝不是简单的角色转换,而是各方面要素之合力构成。
以上仅是一个初步的思考与构想。从整体上来看,工匠文化与人类文明建构最终将回归上文提到的“考工学”体系的研究与建构,即“考工学—人工科学—人工智能—新人类文明”(严格来看,“人工智能”不应该与其他几者并列,置于此是作为人工世界的一个新维度),这几个方面的研究实际上一脉相承,只是视角和维度不一样而已。总的来说,它们是历史与现实之对接,理论与实践之碰撞。
五、工匠文化与未来人类——走向工匠社会
工匠文化与人类文明的结合,未来将走向工匠社会,尽管目前为止还只是一种美好愿景。但依据考察,未来建构的工匠社会应该具备以下几种特质。
其一,创新赋能。“赋能”即“授权”,也就是说将个人的创造力,自由平等地发挥出来,这也是真正创新社会的基本前提。
其二,审美创造。创造不仅是创造一种可用的产品,而应该同时追求美。审美创造是物质创造的更高一层。在未来工匠社会,对美的追求与创造应当更加普遍化。
其三,美美与共。工匠社会,人人追求美、创造美。社会当是多种美的融合,即美美与共,包容并蓄。
最后,天下大同。天下大同尽管看似乌托邦,但设若工匠社会真的具备了创新赋能、审美创造、美美与共这些特质,天下大同就并不仅是一种乌托邦的幻想。
总的来说,在人类社会、人类历史的发展与建构过程中,人始终是核心部分,尤其是具有一定技能并对社会有所贡献的广大人民群众。从这个意义上进一步聚焦,工匠当是历史的真正创造者。
[1] 作者简介:
邹其昌,男,1963年生,湖北荆州人。同济大学设计创意学院、上海国际设计创新学院双聘教授,博士生导师。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华工匠文化体系及其传承创新研究”(项目号:16ZDA105)的阶段性成果。本文由李青青根据邹其昌2018年5月16日在北京大学《工匠文化与人类文明》演讲的基础上整理而成。
责任编辑:孙页
The End
《上海文化》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C S S C I ) 扩展版来源期刊
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引文数据库来源刊
主办单位
上海市作家协会
上海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