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文化》| 文化批评】潘知常生命美学体系试论

发布者:夏蔚晨发布时间:2018-01-18浏览次数:10


《上海文化》| 文化批评


潘知常生命美学体系试论


王世德 | 四川大学教授


原文刊载于《上海文化》2017年第12期




内容摘要


潘知常教授自1984年起开始构建“生命美学”理论体系,至今已对该理论做过4遍系统梳理并著有20多本专著。他的重大贡献在于,突破了美学界普遍存在的困惑,阐明了美不是一个实体,而是人在审美活动中创造的、感受到的一种意义和价值。“生命美学”以审美活动为中心,以“个体的启蒙”与“信仰的启蒙”为两个基本点,认定审美作为一种生命活动,是要实现无限的自由,是一种终极关怀的理想态度、一种诗意的栖居方式。审美活动是以超越生命有限性为特征的理想活动,而美也就是人类生命进步理想和超越性价值的形象表现。


关 键 词 潘知常 生命美学 审美活动 进步理想


为什么本文题曰“试论”?因为潘知常教授30年前提出“生命美学”,独树一帜,成为实践美学、文艺美学之后的一大热点,引起大家关注。几十年来,他一直勤奋努力,不断丰富发展,探索力求达到广、深、细的高度,已初步形成体系,而且他现在正值盛年,精力壮旺充沛,他这个体系还正在丰富发展中。我个人对它的感悟体会是否符合其实际,没有把握,姑妄“试论”。如果说得好,也许能促成其成熟、成人之美,促进美学理论完善,助其一臂之力。


这为什么是“试论”的第二个原因,是因为我认为他30年写出了20多本专著,已初步形成体系,我就应该写成一部专著进行研究与论述,才与其相称。现在我接受他的意见,姑且先写一文,以后也许可再继续研究续写。



潘知常在1984年底作《美与当代人》报的责任编辑时,写了《美学何处去》,提出美学应该爆发一场“哥白尼式的革命”,向“人的生命的自由表现活动”还原。在1989年出版的《众妙之门——中国美感心态的深层结构》中提出“美是自由的境界”,说“美学应该以研究审美活动与人类生存状态之间的关系为核心”。1991年在河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生命美学》,围绕个体生命阐释审美活动。这是他对生命美学的发展过程的第一遍大梳理。


第二遍梳理的产物,是1996年在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的《诗与思的对话》;第三遍梳理的产物是2002年在郑州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生命美学论稿》,这是他的美学研究中“个体的觉醒”的阶段。他发现,仅仅从主观的个体角度研究美学是不够的。因为审美活动虽然是主观的,是“存在者”“有限性”的,但是它所期望证明的却是“普遍必然的”,是“存在”“无限性”的,其中有信仰维度,爱的维度,超越现实关怀的终极关怀的维度,是人类进步理想的维度。


2009年他在江西人民出版社出版《我爱故我在——生命美学的视界》,继而又于2012年在人民出版社出版了《没有美万万不能——美学导论》,这是他对生命美学的第四遍梳理。他此时已进入了“信仰的觉醒”的阶段,他对生命美学的思考也基本趋于定性与成熟。


他的重大贡献在于:突破了美学界当时普遍存在的困惑,惧怕被说成是主观唯心主义,怕说审美活动使对象产生创造了价值和意义,而只能说:物质实践创造了美,审美才能反映美。实际上,客观的物、对象身上,没有美这个客观的自然属性。美不是一个实体,而是物在适应与满足人的审美需要的审美活动中,能满足人这种需要的一种意义和价值。美,人对美的感觉,是人在审美活动中创造的、感受到的。它是生命感受需要活动创造的。它是我们的精神欣赏的、理想的、人喜爱的需要,也是“非我的外在形象与对象”。


潘知常由此探索的生命美学初步有了一个体系:一个中心和两个基本点。


一个中心点,是审美活动。


美学研究的逻辑起点,就是审美活动。在《生命美学》中,他说明了:审美活动是人的一种生命活动,是人要欣赏美、提升生命感受的精神境界。在《诗与思的对话》中,他说人要在诗意形象中感受诗意的美。在《没有美万万不能》中,他从历史发展上、逻辑根源上说明人类为什么非有审美不可。他还说明:审美满足了人的缺失性和成长性需要;审美历史上曾经怎么样,逻辑上应当怎样;以及在西方、东方、传统、当代发展上;美有多种不同形态,有不同品种、不同类型和形式等。


而且,一个真正的体系应该包括理论、历史、现状三方面的充分展开及其融会贯通,需要令人耳目一新,令人信服。在这些方面,潘知常都有所研究。


生命美学体系的两个基本点,涉及美学研究的逻辑前提,一个是“个体的启蒙”:从“我们的觉醒”走向“我的觉醒”,以及“情感高于理性”,“知识回到创造”,“反映回到感悟”,“认识回到审美”。一个是“信仰的启蒙”。这涉及信仰和爱的维度,是深层关怀而不是现实关怀;不是占有和实用,而是人性的精神提升。


从新世纪开始,潘知常的生命美学体系十分强调以超越维度和终极关怀为视阈,在此基础上,进行生命美学的全新建构,进一步阐释人类生命活动的根本需要和全新的价值和意义。


什么需要?审美需要。什么价值?审美的价值。什么意义?审美的诗意、意境、境界、理想的诗意境界。生命,生存,生活得自由自在。称心如意,有浓郁滋味、兴趣,快活愉悦,神质悉移,精神境界就像换了一个人,不是斤斤于占有实用,而是境界始大,盎然挺立,自由四顾,踌躇满志,与天地神人合一,自由超越,全身心的愉悦惬意,情悦神畅。


一句话,就是要重视、突出、强调“生命美学”的“生命”,不只要有“生物学”的意义:要吃饱穿暖,生存、生活得平安和安全,而且,更重要的是要有“社会学”的意义:要自由自在,称心如意,有人格尊严,有诗意理想,丰富生动,幸福进步,平等博爱。这是生命美学体系内必须强调的一点,至关重要。


所谓“忧世”的现实关怀要提升到超越维度,提升到“忧生”的终极关怀,其核心内容,也就是这一点。


美,要通过丰富多样、生动鲜明的形象,体现出人类生命的进步理想,其核心内容就是这一点。马克思说,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正说明了人的生命,必须重视其社会学上的意义。


要重视人的自由生命的理想实现,则是生命美学最核心的奋斗目标。


为现实关怀目标奋斗,一旦纳入人类为进步理想的终极关怀目标奋斗的维度,就进入了真正的人的生活,就具有了精神解放的性质,就获得了精神愉悦的自由享受。所以,人与现实的对应,以与理想的对应为前提,是借现实形象的“花”,献给它象征和表现的理想精神的“佛”,借“形象”暗示和隐喻出“象外”的意境、言外之意、味外之旨。它让欣赏者直观到本质,直接感悟到审美实质,不是经过分析、概括、提炼去认识出现象后的本质,而是和现象本质融为一体,一拍即合,一见钟情,直接感应和领悟为一。这就是“审美”的特殊感应和领悟,独特的共鸣、陶醉、感动肺腑、神质悉移,并且是物我合一、内容形式合一、形神合一、情景合一,都融为一体。这可以称之为“形象大于思想”的审美感应,它包括了全身心深广的感应、感受和感悟,不是思想概念印象所能表达,乃是沉浸在神质悉移的全身心感动、感应的陶醉中,无法分析,只能体验,就像粮食酿成了酒。审美者陶醉理想追求的醉境中,已不能分析出认识概念的来源因素,而是沉浸在浑然一体,游心太玄的理想境界、生命状态。


如果说实践活动与认识活动是一种现实活动,那么,审美活动就是一种理想活动,其中折射的是人的一种终极关怀的理想态度。在人类形形色色的生命活动中,多数是以服膺与生命有限性为特征的现实活动中。例如向善的实践活动,求真的认识活动,都无法克服手段与目的的外在性、活动的有限性与人类理想的无限性的矛盾。只有审美活动是以超越生命的有限性为特征的理想活动,它能象征性地消除生命活动的有限性。它是对人类最高目的的理想实现的超越维度的活动,它能让生命、自由、情感实现理想,灵府朗然,诗意地栖居于在大地之上。审美,使我们仿佛进入理想的胜境。


每个人活着,都有生命,都是存在者。但活得没有意义没有价值,等于不“存在”。有的人虽然死了,但精神伟大不朽,虽然人不在了,但却还“存在”着。这些区别的关键就在其精神有无价值、意义,是否符合人类生命的进步理想。理想的审美活动,创造理想的人生,发射出诗意的光辉。这才是我们的理想。由此可见,进步理想,才是核心,其重要性远远超过躯体的存在与否,生命的生死存亡。


潘知常在1991年6月河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生命美学》第28页上说:“审美活动与人的理想本性同在,是自由生命的全面实现。”人总在追求理想中,要实现物质到精神的自由、愉悦和幸福,有审美价值和意义,要超越现实,要创造理想的生命、生存、生活和存在。


人与其他动物不同,就在于不屈从不沉沦于有限,看淡现实自然、既存的存在,而要创造出意义,超逸出既存现实自然的状态,彰显出澄明的意义,有理想与追求。一句话,人是自己生存、生活、存在的理想的创造者。潘知常在《生命美学》第84页以“第二造物主”为标题指明了审美活动对于人类辉煌生活的意义。人类有血肉情怀,能创造美好理想的物质和精神世界。这些成果在不合理的社会制度中“异化”成统治与否定他的力量,但在进步理想的制度中恢复成他创造的生活,发射出无限灿烂的光辉。而在审美活动中,人获得了无限、自由、创造、解放、超越、拯救、意义、价值、幸福,等等,审美活动是不断向意义生成的理想本性的一种终极关怀。[2]


用凡庸的眼光看,山水是无情无意的;用异化的眼光看,山水是压抑自己的异己之物;用审美的眼光看,山水是象征自己自由伟大力量的辉煌生命。刘勰对山水有两句经典名言:“登山则情满于山,观海则意溢于海”,就因为人有寄予生动活泼的情意于物的审美理想,有超越现实的理想情怀,对生命、生存、生活有无限的热爱和信仰,是黑夜中的太阳,能使生命发射出无限灿烂的辉煌!所以,禅宗“拈花”,可见花在微笑,感悟到灵性恬美澄明的创造。人类还能创造出贝多芬优美的交响旋律,莎士比亚璀璨美妙的戏剧情色!


海德格尔说人类需要诗意地栖居于大地上,这是很高的理想的美学要求。海德格尔说:“如果人作为筑居者仅耕耘建屋,由此而羁旅在天穹下大地上,那么人还并非栖居着。仅当人是在诗化的承纳尺度之意义上筑居之时,他方可说筑居的栖居。”这种“神性”的目标的内涵,就是向前向上的理想,不断生成的全面自由的理想人性,终极关怀,理想的无限,超越向前的审美维度。审美,必须以终极关怀的眼光,突出人性的审美理想,方能称之为是“诗意地栖居”于大地之上。


而艺术品突出的自由诗意境界,就是诗意(不是一般意义)的美,激情感人的造型、精魂、神韵、生机,生命的妙理。镜中映像,水中倒影,比现实生活中的实象更美,也就因为增添了“新的诗意”。李白的诗:“人游月边去,舟在空中行。”看到水中月,空中舟,深思妙感,增添无限奇幻美景,启人想象更多生命、更新更丰富的含蓄情意,更多异彩神姿,以及自由解放的奇绝新趣、奇幻妙想,进入无限自由的理想超越,获得意外的动情神驰的生命体验,由此,人也就获得了恬然澄明的审美理想的境界!


 


生命美学的要义是什么?


它认定审美是一种生命活动,其要义是要超越有限的束缚与限制,要进入无限的自由,又不断生成新的意义和价值。人的心态,要力求表现为知、情、意新的存在方式,要不断生成,向上向前,不断超越、创造,求取新的发展,审美体验,就是要体验这个意义和价值。它不是事物(审美对象)的被占有,也不是实用的意义和价值,而是审美的意义和价值。


潘知常《生命美学》第215页引述了禅宗公案,说:“老僧三十年前为参禅时”,“见山是山”,山是一个客观对象性存在。后来有了进入对象性质的知识,“见山不是山”,乃是占有、实用的性质的认识了。再后来,发现对象有生命,和我生命有相通、相契合处(是“我生命的”休歇处),发现是与我“有关联”的山和水。既不是“我”,又不是“无我”(与我无关的外物),而是“非我”(不是我,但与我关联,属人[我]的世界)。第一阶段和第三阶段,表面上一样:“依前只是山水”,但实际上不一样,是从与人外在的对象,经过否定之否定,成了与人有关,属人的主客结合、主体间性的世界,从美学上说,是人的审美世界了。潘知常教授引用这公案之例,说明了美学研究中百思不得其解的“审美体验”这个美学范畴的真正涵义。这也是“审美活动”的“核心范畴”的真正涵义。


这个涵义说明了什么呢?


它既不是冷静认识对象的与我(人)无关的性质和意义,又不是动情体验我的与物无关的生命情意。既不是对象,又不是我,而是与对象有关,又是与我有关;是“非我”“非对象”的审美对象中与我生命情意契合、共鸣的生命情意。是我生命情意中热爱此审美对象中与我情意契合、共鸣的生命情意。两者契合、融合、共鸣为一体,这就是审美体验的实质和内涵。


物在我之外,就需要我去理解。但要我去理解,又必须动情地共鸣和体验,这就需要用生命去感受和体悟。审美体验,要人的理性、认识的帮助,但又要去掉理性、认识等强制性的硬壳包围,回到生命真实感受、直悟、体验、共鸣的真实,去除主客两分、物我两分的弊端,从“非我”中体验到我与物共契一体的生命情意。这也是人类生命要“诗意地栖居”于大地之上,获得理想的“审美体验”的核心实质与真切内涵。


吃饭穿衣,一切生命活动,为什么又可说无非妙道,都要、都可以贯穿这诗意和审美体验?这就是说它离不开事物对象,又必须有审美者的情意体验贯穿其中。它离不开审美者情意体验,但必须通过审美对象中内含的与人生命情意的契合贯通,物我生命情意直接本身,必须贯穿于物我之中;又不是与物我都无关的独立外在之生命,而必须融合于物我之中。要直寻、现量、不思量、非思量,要理解后更深刻的感觉、直悟,一拍即合、一见钟情。又不离开事物、理解。直接感受中有本质理解,与感觉直悟合一,也就是胡塞尔、海德格尔重视的“本质直观”,即“诗意”感悟。回到事物本身,直觉、感悟、审美体验,两情融合,生命合一,又快又易,又深又真切,不求还在目前,醒悟却快速深切,直接活泼。当然,个体生命的这种深切体验,是花长期刻苦钻研思考也得不到的,就像宋代禅僧法演偈诗中说的:“唯许佳人独自知”,它道出了“审美体验”的真切内涵和独有特点。


而且,它体验到了生命、生存、存在,生活在无限诗意和美之中。审美诗意的心醉神驰更是无比重要的物质实践、科学技术、道德教育、历史经验等都无法代替的。就像辛弃疾词说的:“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它启发和引导我们体悟到:我们对山和水的审美体验就是山水的妩媚、雄伟、广深高阔,能和我们精神胸襟心境相契合、共鸣。审美体验,最为根本、重大的意义在于:提升人类生命的精神境界、心态、情绪、意趣,影响人类、世界前景,弘扬人类幸福美满的进步理想等。这一切,在日常生活中并不显眼,却又无处不在,往往又是容易被忽略、轻视,实际上却是怎么强调其重要性也都不会过分。它恰如其分,正好像点到了针灸中的“穴位”,能启发我们更高深广细地获得对审美的重要体悟。


潘知常在《生命美学》第229页上有段话说道:“审美体验不同于科学知识、道德修养或历史进步,它是生命的自我拯救。”它“无异于生命的再造”,清除了生命的迷妄,让生命自由展开,使单调乏味、空虚无聊的生命成为丰富多彩、自由自在的生命。这也就“拯救”和“再造”了有辉煌意义的生命,在众多生命浑浑噩噩、百无聊赖的虚掷以及浪费生命的迷茫、苦闷等死、被役于物、不知所求中,创造和拯救出了宝贵的生命意义和价值,有了信仰、理想、追求、诗意、家园,生活在春花秋月中,时刻感到“都是人间好时节”,有进步理想充溢。无疑,在幸福欢乐的节庆中,即使肉体生命有限,也能永垂不朽,虽死犹生,永存在美好自由无限的诗意中。因此,人类在现实生活中,对过去的回忆和反思中,对未来的梦想追求中都需要美好的诗意的理想,作为精神的支撑!美的鼓舞力量!


这样来看,审美感觉,是人所具有的“享受的感觉”,是人们所特有的欢乐的享受,是人本质力量的证明,是人的生命最高存在方式,是人把握世界的方式,是人性,是人的灵性、创造性,是超越“异化”,是诗意的栖居方式。




[1]作者简介:王世德,男,1930年生,江苏无锡人。著名美学家,文艺评论家,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省文史馆馆员,四川美学会会长。著有4卷本《王世德文艺审美学文集》、3卷本《王世德美学研究精选》等。本文原文篇幅较大,题为《美是人类生命进步理想的形象表现——潘知常生命美学体系试论》,现择其第一、二节刊发。


[2]潘知常:《生命美学》,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07页。



责任编辑:孙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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