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文化》| 学术专题】21世纪美学的跨学科研究:论认知神经美学的理论建构

发布者:夏蔚晨发布时间:2019-06-19浏览次数:13


《上海文化》| 学术专题:认知美学

21世纪美学的跨学科研究:

论认知神经美学的理论建构

赵耀 | 沈阳师范大学讲师

原文刊载于《上海文化》2019年第4期

内容摘要


21世纪以来,中国本土原创的认知神经美学作为跨学科研究的新学派,以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为哲学依托,以现代认知神经科学为实证根据,重启了由康德开辟的美学研究路径,扎实推进了中国当代美学研究的新进展。这一学派深刻解析了“美本质”问题的长期纠结,将美学的根本问题由“美是什么”重新设立为“物何以美”,并且科学地揭示了审美活动的深层机理,开创了中国美学与世界美学对话的可能。


关 键 词 认知神经美学 审美认知 认知模块 美学转向


众所周知,自柏拉图确立美学研究的本体论方向以来,美学研究先后经历了认识论转向、实践论转向、语言学转向、文化研究转向以及生活化转向等发展历程。每一次转向都是基于美学研究新问题的开拓和新方法的尝试,都催生出美学研究新的问题域和方法论变革,一定程度上推进了美学研究的深入发展。就中国当代美学的整体发展走势而言,随着两次美学大讨论的终结,实践美学似乎长期保持一枝独秀。尽管如此,直到进入21世纪,美学的基本问题仍旧没有得到清晰的阐释。审美何以可能?美感如何产生?审美关系由何而来?面对诸如此类的问题,人们仍然提不出有根据的看法。在这种困境之中,中国的认知神经美学破茧而出,以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哲学为指导,以审美现象和艺术史实为依据,充分借鉴现代认知神经科学的研究成果,以科学方式揭示审美活动的深层机制,并通过“审美认知模块论”的阐释而实现了中国本土美学话语的建立,打造了中国当代美学与世界美学对话的可能。


一、审美认知路径的学理考辨


(一)认识论的方法论意义


中国当代美学自发生实践转向以来,对认识论的诟病就未曾停息。有的学者认为:“认识论美学曾经促进了中国美学学科的独立,但同时也形成了‘唯认识论美学’的偏向,严重影响了中国当代美学和文艺理论的发展和中国当代文学艺术的繁荣发展。”[2] 站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立场上,我们必须指出的是,实践和认识是交融在一起的,认识以实践为前提,实践也要依靠认识;脱离了认识的实践无法成为实践。而且在现实层面上,并不存在脱离了认识的实践。“人的实践和认识是同一活动、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互为基础,密不可分。没有不在认识活动中的实践,也没有不在实践活动中的认识。”[3] 单一地强调实践而忽视认识,既不可能,也无必要。“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完整的有机体,其认识论和实践论是辩证地交融在一起的,缺少认识论的马克思主义谈不上什么实践论,也不能成为完整的科学体系。切除了认识论而谈论马克思主义,是对马克思主义的曲解和伤害。”[4] 因此,美学研究不可能彻底摒弃认识论,更不可能在偏离了认识论的维度上实现审美奥秘的科学揭示,否则只会将美学研究导向形而上学的虚幻遐想。只有扎实立足于审美主客体及其二者之间的辩证关系,才是破解审美奥秘的必由之路。正如薛富兴先生所言:“美学要走出抽象观念的混沌之象,从认识论的角度展开相对独立、深入的审美对象、审美主体、审美活动研究,恐怕又是其必由之路。”[5]


(二)康德鉴赏判断即审美认知路径的启示


康德的美学研究不再囿于柏拉图开启的本体论追问,而是把“鉴赏判断”作为探究审美奥秘的关键。康德曾明确指出:“‘鉴赏判断’不是任何一种认识判断,从而也就不是逻辑的,而是审美的,人们把这种判断理解为其规定根据只能来自主体的判断。”[6] 关于这段话,笔者认为应该从两个层次上来理解。首先,“鉴赏判断”的思维方式完全区别于柏拉图对所谓“美是什么”追问的那种客观唯心论,而是从认识主体与认识客体二者之间的关系角度所进行的思想革命;其次,康德认为“鉴赏判断”不同于逻辑判断与道德评判,他不再关注何物为美,而是致力于探究物何以美,即探究作为审美对象的事物以怎样的方式被作为审美主体的人所认知。而这样一来,美学研究的方向就产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美学研究不是要在客观事物中找到美本身、美本质,而是要发现主体之所以能对事物产生美感的内在机理;认知活动才是审美的决定根据”。[7]


虽然康德的美学观点被普遍认为是主观唯心主义的,但不能因此忽视康德美学的合理性与科学性。我们要以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和科学的美学理论对之加以扬弃。出于时代的局限和理解的偏差,康德开辟的“鉴赏判断”即审美认知路径没有得到足够的视,直到认知神经美学理论形成并逐步完善,才从学理层面发现了康德美学的科学性与超前性。认知神经美学认为:“审美发生不是‘美’的发生,而是美感的发生。美感发生不是凭空而来,也不是由对‘美’的感觉或反应而来。美感是在智能水平和认知方式发生变化的前提下,由内在体验性质的改变而形成,是从利害性情感中脱胎而来。这一过程不能被理解为‘美是主观的’,或者被理解为‘美是美感’。人的主观感觉只能决定一般的事物美还是不美(此时的‘美’字是形容词),但决不能造就出叫作‘美’的事物(此时的‘美’字是名词)。”[8] 当然,任何新兴观点的提出都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获得学界的完全认同,认知神经美学自然也难以例外。当代本体论美学的典型代表学派——新实践美学认为:“如果一味地在认识论范围之内来谈论‘美的事物’‘美’和‘审美’的生成,那就只能在人类的意识和心理的范畴之内转来转去,最终必然转到康德的先验唯心主义的认识论的老路上去。”[9] 对于这一质疑,需要从两个层面加以反思。


其一,对康德和认识论的非理性拒绝,透视出学界尚未清醒认识到康德所开辟的审美认知路径的重要方法论意义,依旧在惯性思维的支配下固守着早已成为明日黄花的本体论美学研究路径。而对新生理论未加客观分析便本能地采取拒绝姿态,本身即是抱残守缺的学术霸权思想,不利于学术的健康发展。


其二,以取消认识论而固守本体论的方式对认知神经美学加以质疑与批判,不能对认知神经美学理论构成任何损伤。认知神经美学已经反复强调过,认知神经美学立足于科学的审美认知论,而非机械认识论。机械认识论的主要弊病在于对认识主体和认识对象二者之间人为的割裂,忽视了认识主体的能动性和认识对象的客观性。认知神经美学所做的工作正是在主客二分的基础上清晰地阐释,作为认识主体的人的脑神经结构,与作为认识对象的事物外在形式之间的关系。这是在康德开辟的审美认知路径基础上进行现代审美认知论的全新建构。


(三)实践美学的“失语”


随着两次“美学大讨论”的落幕,昔日的美学四大学派中似乎仅有实践美学一家可以成立。但这并不意味着实践美学的理论无懈可击,而是表明美学理论发展的相对停滞。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至21世纪初,实践美学自身严重分化,形成多个见解大不相同的学派。这种内部分化本身即说明实践美学在理论阐释上的模糊性和理论体系的不健全,实践美学后继学者的根本分歧也正是源于其对“自然的人化”“情本体”“积淀”等观念的不同理解与不同侧重。同时需要指出的是,实践美学的硬伤在于难以对纷繁复杂的审美现象进行合理阐释,而仅停留在哲学层面的理论生产与复制,没有充分意识到美学理论除了形而上的思辨之外,还需要形而下的归纳,否则美学只能是哲学的附属品。从这个意义上来说,Aesthetic(感性学)这一称谓依旧有着极为重要的启示意义。


关于实践美学,还有两个颇为令人回味的事件:其一是李泽厚本人在“美学大讨论”后就不再从事美学研究,转而从事思想史、伦理学等方面的研究;其二是李泽厚公开表示:“我自己从来没有用过‘实践美学’这个词,我讲‘实践’讲的很多,当然也讲‘美学’,但从来没有把这两者合在一起叫‘实践美学’……我接受实践美学这个说法,主要是认为实践美学还没有开始。”[10] 李泽厚很可能是深知自己理论的局限性的。说实践美学“尚不具备条件”和“尚未开始”,是一体两面的问题,其根本指向是实践美学在理论阐释上的无效,同时也表现出中国当代美学理论发展的停滞和困境。李泽厚之所以放下了美学研究,大概是感到了时机和条件的不具备、不成熟。中国当代美学如要在李泽厚的理论阐释之后继续深入发展,亟需一种全新的理论来打破困境,提供新的理论 ,搭建新的话语平台。而“以认知心理学、实验美学、语言学、神经科学为方法基础的认知美学在当今中国已形成蔚然大观,作为一个美学流派已经成型,呼之欲出”。[11]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认知神经美学是继实践美学之后的合乎逻辑的发展,从实践论向审美认知论的转向将引领美学研究的新动向,开创出中国当代美学研究的新格局。


二、认知神经美学的合理内核


(一)费希纳的启示


历史上,最早将自然科学方法应用于美学研究的是德国美学家费希纳。他通过对大量审美经验的归纳总结,完成了对人的某些共同审美倾向的揭示。虽然以今日的视角来看,费希纳的实验美学过程有着明显的机械主义倾向,理论缺少必备的中间逻辑,结论也存在着严重的问题,但有一点是值得重视的,即费希纳开启了美学研究从“自上而下”的形而上追问转向“自下而上”的审美经验总结。传统的美学研究是在哲学体系内部对审美现象的理性概括,出于理论体系的整体性需要,众多纷繁复杂的审美现象必然面临着被遮蔽的危机。而费希纳所开辟的“自下而上”的美学研究,是对上述弊病的自觉纠正,虽然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存在着问题,但并不能掩盖其方法论价值。也就是说,费希纳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位承上启下的人物,他的美学观点虽然被历史证明存在着问题,但他创立的实验美学方法为美学研究的审美认知路径奠定了必要的基础。美学研究从此不再囿于抽象审美概念的思辨性演绎,而是在具体生动的审美现象中探寻美感产生的规律,不再处于哲学的从属地位,而是在科学精神的指引之下焕发新的生机。


(二)认知神经科学对于美学研究的价值


长期以来,科学化美学的研究道路之所以难以成为主流,并不是美学研究的科学化路径存在问题,而是科学尚未达到能够将人的生理构造与人的审美感知有效连接并合理阐释的水平。而认知神经科学的迅猛发展,为美学研究的科学化开辟了道路,并为美学研究的审美认知路径提供了科学依据。


认知神经科学通过大量实证性的研究发现,美感的产生与人的大脑神经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外界事物的刺激会引发大脑皮层的一系列变化,对大脑审美机制的深入探寻,有助于揭开美感产生的奥秘。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认知神经科学对美学研究的科学化有着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首先,认知神经科学是对大脑审美机制的科学揭示,是在大量实验基础上的归纳总结。“要弄清审美活动的性质和机制,必须首先弄清知觉和情感的性质和机制。知觉和情感都是人类机体的心理性功能,以一定的生物性和生理性结构为物质基础。对知觉和情感从心理学、生理学和生物学方面进行细致的研究和说明,正是当今认知科学的重要内容。美学研究要走向科学化,应该借鉴认知科学的研究成果。”[12] 对审美机制的重视与关注,可以有效实现对复杂审美现象的规律性认识和系统性把握。同时,对审美机制的科学揭示,一反美学研究长期以来的模糊性与猜测性,完成了美学研究真正理性之维的有机建构。[13]


其次,认知神经科学应用于美学研究,有效规避了以往美学研究的一种过度科学主义化倾向。长期以来,人文科学对自然科学研究方法有所抵制,除了保守的文化心态外,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科学对精准的极端追求极易造成对人的情感体验的漠视,人被等同于事物,等待科学的冰冷裁决。而认知神经科学是对人脑神经认知结构的系统化揭示,是对人脑智能的客观描摹,不仅没有将人作为毫无主观能动性的实验对象,相反是在对人复杂的脑神经活动给予充分认同的基础上展开实证化研究的,从而在根本上杜绝了过度科学主义化造成的人文精神的沦落与丧失。


(三)认知神经美学的理论建构


认知神经美学的核心观点是:“美学研究应该将人文社会科学方法与自然科学方法相结合,依据实证科学材料对经典美学研究中的困惑做出合理解答。”[14] 认知神经美学从最初的创立到逐步走向成熟,开创了中国当代美学研究的审美认知转向之先河,使美学研究不再拘泥于本体论美学的理论框架,纠正了以往美学研究的部分流弊;对认知神经科学的大胆借鉴,实现了美学研究中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的有机结合。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认知神经美学必将获得广泛的接受与认同,使中国当代美学走向良性发展轨道。


三、认知神经美学的学理价值


(一)“美本质”问题的彻底终结


认知神经美学理论体系的一个重要收获是将“美本质”问题彻底终结。长期以来,美学研究一直纠结于“美本质”问题,但是没有哪一派能够将该问题清晰阐释并获得广泛认同。肯定“美本质”的学者们皓首穷经也未能找到美的本质到底为何物,否定“美本质”的学者也未能将“美本质”命题的诡异性充分揭示,主张搁置“美本质”问题的倡导是对问题的回避。任何美学理论的建构,如果躲避了“美本质”问题,必然会缺少必备的基石。而认知神经美学借鉴西方分析美学的研究成果,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指出:“‘美是什么’命题的前提是‘美’已经是个实际存在的事物,只有在叫作‘美’的事物已然存在的条件下才能有它是什么的问题。而如果叫作‘美’的事物已然地存在着,就应该被人所知晓而不必再问它是什么。既然叫作‘美’的事物是存在的,就应该被人所知道而不需要寻找。人们是由于不知道才需要去寻找,而一旦不得不去寻找,正说明叫作‘美’的事物不存在。并不存在的事物当然不能被人所知晓。既然叫作‘美’的事物不存在,就不能作为已经被肯定存在的事物而构成‘美是什么’命题的前提。问一个并不存在的事物是什么,显然是非常不合理的。‘美是什么’命题是在肯定着本来不存在的事物的存在,在命题自身的内部暗藏着深刻的逻辑矛盾,具有不可克服的荒谬性。”[15]


认知神经美学对“美本质”问题的论点,并不是像批评者所说的那样属于“反本质主义”,[16] 而是在找寻到问题根本症结后的破解与超越。“关键之处不在于美有没有本质,而在于有没有美(即美本身、美本质)。反对一般事物都具有本质的反本质主义论点是错误的,坚持美的本质的本质主义论点也是错误的。二者共同的错误就在于都以为存在着‘美’。其区别在于:本质主义者所说的‘美’是指事物中存在的美本身、美本质,这是不存在的;反本质主义者所说的‘美’是指语言符号中的美字,‘美’字不是‘美’,当然无所谓本质,但不能以此来否认一般事物都有本质。”[17] 同时需要指出的是,通过对“美本质”问题的彻底否定,认知神经美学彻底改换了美学研究的根本问题和基本方向,即从“美是什么”的无果追问转向“物何以美”的深层审美机理的探秘,从而摆脱了本体论美学的困境,迎来美学发展的新契机。


(二)深层审美机理的科学阐释


认知神经美学理论体系的另一重要收获是对深层审美机理的科学阐释。认知神经美学认为:“主体与客体审美关系的建立,是以形式知觉模式的已然存在为前提的。正因为形式知觉模式的存在,事物形式才能成为‘有意味的形式’,才能与情意建立起联系。当人有功利性需求即处于利害状态时,必然形成利害性注意,只关注事物的利害价值,与功利需要相关的感觉居于绝对优势的地位。这种利害性感觉会对由形式知觉而来的感受形成抑制,等于遮蔽了形式知觉引发的感觉,人只能体验到功利性的愉悦快感。当人没有功利需求即处于非利害状态时,不形成利害性的注意,不造成对形式知觉的遮蔽,这时才能体验到契合形式知觉模式的事物形式所引发的愉悦感。”[18] 这一论述看似简单明了,实际上是美学研究的一大跨越。


首先是对审美机制的创造性洞见。传统美学研究注重审美经验的个人性与多样性,但却忽视了潜藏在审美经验表象下的深层机理。其实,美感的产生是按照一定的机制运行的。如前所述,美感的产生是事物的外在形式与人的内在形式知觉模式的契合使然。认知神经美学对这一机制的科学揭示,有助于使美学研究从审美经验的模糊性转向审美规律的经验性总结,从审美特性的哲学性概括转向审美机理的科学化阐释。同时需要指出的是,对审美机制的揭示,并不意味着对审美经验的简化,并不排斥审美经验的丰富性与个人性。正是每个人的形式知觉模式的不同,导致了审美感受的差异性。认知神经美学对审美机制的精准描述,为审美感受的差异性提供了必要的理论支撑。


其次是对审美的非功利性原由的清晰阐释。关于审美的非功利性特质,学界基本上达成了共识。但审美到底为何是非功利性的?学界一直缺少有说服力的阐释,只能以康德相互矛盾的“四个契机”予以搪塞。认知神经美学通过对事物内质与外形及其对应的生理结构的严格区分,将审美的非功利性原由予以清晰阐释,认为只有当审美主体处于非功利状态,将审美对象的外形作为关注对象,使审美对象的外形与审美主体的形式知觉模式相契合,才能形成非功利性的愉悦,这种非功利性的愉悦也就是美感。这种愉悦是单纯从事物的外在形式而引发的,并不带有任何实用的功利性因素。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认知神经美学在真正意义上清晰阐释了美感的非功利特质。


再次是对审美形成的功利性前提的充分关注。出于审美的非功利性特质,诸多文艺理论进而排斥审美的功利性因素,视功利性因素为阻碍审美意蕴生发的大敌,片面追求唯美主义、形式主义,忽视文艺作品本应具有的责任担当。其实,按照之前的分析,美感虽然具有非功利属性,是在非功利性状态下实现的,但并不意味着美感的产生不需要功利性因素的参与。恰恰是因为功利性因素的反复作用,在人脑中形成了固定的形式知觉模式,才能够在看到事物的外形时引发美感。单方面排斥美感产生的功利性前提,只会滑入唯美主义的深渊。因此,认知神经美学对美感产生的功利性前提的强调,对美感非功利特质的澄清,以及对二者之间辩证关系的科学揭示,为文艺理论的建构提供了重要理论 ,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


(三)中国本土化美学理论的全新建构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西方美学理论强势话语的大规模涌入,当代中国美学始终处于西方理论的笼罩之下。虽然西方话语的引入极大地丰富了当代中国美学的理论 ,但中西方面临的不同问题必然会导致理论译介过程中的不适应性,偏离中国的实际问题。因此,中国美学本土理论的建构不足一直是学界要努力克服的一大问题。


认知神经美学的进取之处正在于提出了美学的中国本土理论,对“审美何以可能”等美学基本问题做出新的阐释。它认为:“事物及其形式中并不客观地含有美和审美价值,而是客观地含有功利价值。事物的功利价值不是现实的审美性和审美价值,而是审美性和审美价值的基础和前身。在事物功利价值的作用下,主体的认知模块得以建立。以认知模块的事先建立为前提,当人处于没有功利性需求的状态时,一旦知觉到与特定认知模块相匹配的事物及其形式,就可形成触发机制,瞬间激活认知模块及认知模块所连通的情感反应,引发直觉性的美感。引发美感的事物就被叫作‘美的’;一般事物就这样成为美的事物。这时,事物中客观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就被感觉为审美属性;事物引发美感的作用被称之为审美价值。因此,审美关系的结成,必须以事物形式与认知模块之间的和谐、匹配关系为前提。”[19] 这一理论既彻底摆脱了柏拉图本体论美学的不合理框架,又赋予康德认知论美学以科学的生机,极大地改变了中国当代美学长期失语的状态,提供了中国原创本土美学理论走出去并与世界美学对话的可能。




[1] 作者简介:


赵耀,男,1989年生,山东泰安人。文学博士,沈阳师范大学文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认知神经美学。


[2] 张玉能、张弓:《论认知美学的倒退——与李志宏教授商榷》,《河北师范大学学报》2014年第3期。


[3] 李志宏:《“实践存在论美学”评析》,《文艺理论与批评》2010年第5期。


[4] 李志宏、刘洋:《认识论和“主客二分”何错之有?——兼论实践存在论美学的倒退》,《文艺争鸣》2013年第5期。


[5] 薛富兴:《分化与突围:中国美学1949—2000》,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164页。


[6] 康德:《美,以及美的反思:康德美学全集》,曹俊峰译,北京:金城出版社,2013年,第381页。


[7] 李志宏、孟凡君:《美学的根本问题不是美本质而是“物何以美”——兼论康德美学的科学性和超前性》,《河南社会科学》2015年第3期。


[8] 李志宏:《认知美学原理》,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2012年,第88页。


[9] 张玉能、张弓:《论认知美学的倒退——与李志宏教授商榷》,《河北师范大学学报》2014年第3期。


[10] 李泽厚:《李泽厚近年答问录(2004—2006)》,天津: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6年,第35-38页。


[11] 胡俊:《当代中国认知美学的研究进展及其展望》,《社会科学》2014年第4期。


[12] 李志宏:《认知美学原理》,第1-2页。


[13] 梁玉水:《美学研究三个“理”论维度不能缺》,《中国社会科学报》2016年3月1日。


[14] 李志宏:《60年来美学基本原理的研究与科学化阐释——认知美学概述》,《中华美学学会第七届全国美学大会会议论文集》,2009年8月15日。


[15] 李志宏:《认知美学原理》,第22页。


[16] 张玉能、张弓:《反本质主义的限度与美本质的开放——李志宏反本质主义美学可以休矣》,《福建论坛》2015年第4期。


[17] 刘兆武、李志宏:《认知美学究竟为何物?——答新实践美学》,《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3期。


[18] 李志宏:《认知美学原理》,第141-142页。


[19] 李志宏、王延慧:《认知模块说:美学科学化阐释的可能路径》,《中国社会科学评价》2015年第4期。




责任编辑:孙页



The End




《上海文化》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 C S S C I ) 扩展版来源期刊


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引文数据库来源刊




主办单位 


上海市作家协会


上海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