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文化》| 文化理论前沿】唯物主义批评的范畴

发布者:夏蔚晨发布时间:2019-03-29浏览次数:12

《上海文化》| 文化理论前沿

唯物主义批评的范畴

特里·伊格尔顿 著 

段吉方 张诗敏 译  穆宝清 校

原文刊载于《上海文化》2019年第2期

内容摘要


一般生产方式、文学生产方式、一般意识形态、作者意识形态、审美意识形态、文本构成了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的主要成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批评就是这几种理论成分相互关联、作用的过程,其中审美意识形态是一般意识形态中特殊的审美领域,它接合了伦理、宗教等人类社会文化生活的其他领域,是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批评的主要范畴。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批评既强调艺术生产的物质基础,同时承认艺术作为物质生产的现实,其主要任务就是分析文本生产的结构机制及其复杂的历史表述形式,是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的重要实践形式。

关 键 词 唯物主义批评 意识形态 审美意识形态 文本


每部作品都是作者之外诸多事物的产物——瓦莱里

 

尽管雷蒙·威廉斯的作品因人文主义和唯心主义倾向而显得有所缺憾,但它仍代表了唯物主义美学最重要的源头之一。唯心主义批评的普遍形式往往抑制艺术生产的物质基础,但威廉斯没有受到这种不良影响,他正确地坚持了艺术作为“物质实践”的现实。然而,不仅在他的艺术作为“实践”的概念里还存有强烈的人文主义残余成分,而且到目前为止,那些艺术实践的组成结构在他的作品里也没有得到过系统性的分析。那么,这就有必要促成一种方法,以此,那些结构可以被严格地确定下来,而这其中诸种明确的接合形式也得以被审视。我们可以用纲要的形式列出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的主要成分:(1)一般生产方式;(2)文学生产方式;(3)一般意识形态;(4)作者意识形态;(5)审美意识形态;(6)文本。

 

严格地说,文本并不算是文学理论的一种成分,而应是文学理论的客体。但对文本的审视必须与所列出的其他成分联系起来,就此来看,它可以在方法论上被视为一种特别的“层面”。而批评的任务,正是分析这些文本生产结构的复杂的历史表述。

 

一、一般生产方式

 

生产方式,可被定义为特定物质生产力和社会关系的统一。每一社会形态都具有一系列生产方式相结合的特征,其中一种生产方式通常会占主导地位。我用“一般生产方式”来命名这种占主导地位的生产方式,使用“一般”这一词,并非因为没有比经济生产更具历史特定性的事物,而是要凸显经济生产的特征。

 

二、文学生产方式

 

文学生产方式,就是特定社会形式中文学生产力和文学生产社会关系的组合。任何有文化修养的社会都存在若干不同的文学生产方式,而且通常由其中的一种占据主导位置。这些互不相同的文学生产方式之间存在一致、冲突以及矛盾的不同关系:它们共同组成一个“不对称”的整体,因为主导性的文学生产方式将迫使其他方式处于附属和被部分排斥的地位。结构上相冲突的文学生产方式因而就会共存于一个特定的社会形态之中:如果在西方社会,为资本主义市场而生产小说是可能的,那么在街道上分发手写的诗歌也是可能的。然而,共存的文学生产方式,它们相互之间不必在历史上是同步的。由历史已有的社会形态所产生的文学生产方式可能会在其内部幸存下来,并渗透到后来的一些方式:18世纪英格兰“赞助”(patronage)制度与资本主义文学生产并存,“手工艺性的”文学生产存留于资本主义文学生产方式。这类存留的典型例子,可以在文学生产方式从“口头”转向“手写”的历史性变化中找到,在这个变化阶段,与“口头”文学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社会生产关系和文学产品,存留下来并成为“手写”文学生产方式的重要构成部分,两者既是相交互的,又是相对独立的。例如,在中世纪的英格兰,“读”几乎始终不变地意味着在公众场合大声朗读;而且大量“手写”文学生产方式实际上从事的是将“口头”形式作品转化为手写形式的再生产。相反,“手写”文学生产方式的出现,也在一定程度上保存了丰富的、广泛的口头文学,自发性地发展了文学生产方式。伴随着“手写”文学生产方式在公元6世纪爱尔兰的发展,由古爱尔兰诗人(fili)这一强大知识阶层所培育的德鲁伊语的“口头”生产方式,延续了其自身的独立存在,而不依赖于文字的文学生产(尽管并非完全不受其影响)。因此,在一段时期内,爱尔兰的“口头”文学生产方式,罕见地不附属于“手写”方式,即使其作为一种文学生产经历了一些突变,如对“压头韵”和“重复”的主要口语特性进行改良。当创作与书写的行为变得近乎同步,以及“手写”文学生产方式具有某种“口头”文学生产方式的自主性时,如此不同的两者相互接合的重大时刻就会出现。某些早期爱尔兰文本为书写与创作的统一提供了例证,这些文本再造了口述传统——这是一种体裁,它与早期修道院的抄写活动密切相关,教士们作为“业余的”生产者综合了本土的和拉丁文学的成分(因而生产了新的文学形式),作为一种与专业的、具有法律特权和意识形态霸权的古爱尔兰诗人(fili)相冲突的独特的文学生产方式,出现在17世纪的爱尔兰。

 

那么,在历史上共存的文学生产方式之间的分离,可能是共时的(取决于那些与社会形态相适应的文学生产方式的结构分布),也可能是历时的(取决于历史的残存特征)。另会有并非源于存留物而是由“预想”造成的历时分离的情况:一些文学生产方式,它们由于“期待”未来社会形态的生产方式和社会关系(革命艺术家公社、“史诗剧场”[3] 等),处在与主导文学生产方式相矛盾的状态。因而一个特定的文学生产方式,可能包含了过去、现在以及“未来”生产方式的成分和结构。以“小杂志”(little magazine)为例,它在主流资本主义文学生产方式的结构中极具特色地融入了协同生产方式、“非正规”传播机制以及主流生产方式中不那么典型的“消费者参与”等要素。一种文学生产方式,不但形成了与其他文学生产方式相接合的复杂而矛盾的统一体,也可能构成一个自身之内的复杂统一体;它的内在复杂性将在它与那些其他文学生产方式的接合形式上发挥作用。

 

每一种文学生产方式都由生产、传播、交换、消费这4个要素组成。生产意味着一个或者一组生产者、材料、生产工具和技术以及产品本身。在成熟的社会形态中,最初的私有阶段也许会被后来的社会生产方式(印刷和出版)所改变,将原初产品(“手稿”)转换为一个新的产品(“书本”)。文学生产力主要是借助一些特定的生产工具,将在特定生产关系中运作的劳动力(抄写员、合作生产者、印刷和出版机构),应用于特定的生产材料上。文学生产力决定着文学分配、交换和消费方式,同时也被这些因素所决定。手写稿本只能在手手流转方式的基础上,在某些社会群体内(比如说上流社会中)流传和消费;多重口述的作品(几个抄写员同时抄写一个作品)能够获得更广泛的社会消费;小贩沿街叫卖的民谣可以被更多受众所消费;在火车上出售的“廉价小说”(yellowback)是适合大众群体的消费品。

 

因此,与这些生产力相统一的就是文学生产的特定社会生产关系。部落诗人被赋予为国王或首领创作的专职;中世纪的“业余”诗人为私有报酬而提供满足赞助者私人需求的作品;游吟诗人由他的农民听众提供食宿;教会或皇家赞助的创作者或作家则用作品换取贵族的高昂酬金;“独立”作家把自己的产品出售给书商或者资本主义出版公司。所有这些类型对于“文学社会学”而言是相当熟悉的。关键问题在于去分析这些不同的文学生产方式与一个社会形态“一般的”生产方式的多种复杂接合。

 

然而在考虑这个问题之前非常有必要指出,一种文学生产方式具有的特征是文学产品自身的一个显著的组成部分。在此,我们并非仅关涉对文本的社会学外部研究,而是更关注文本是如何因其生产方式的具体决定因素而形成的。如果文学生产方式在历史上外在于特定的文本,那么它们同样也内在于文本:正如同所有的生产会在形式和材料上反映其制作的方式,文学文本也承载了相应的生产方式的历史印记。与私人印刷出版的作品相比,“口头”文学生产方式的作品更具社会风格,因其“匿名”的形式排除了个人意味的反省;教会赞助的作品,则比垄断资本主义市场的小说更具虔诚和说教意味。仅以地域之间口头传诵的形式而幸存的作品,只能被限制在“非个人化”的传统惯例中,这与创作者的自传体作品的形式相对立,而创作者相对“私有化”的文学生产方式承受着来自公共模式的严重压迫,这些模式可能会将其驱逐。那些专业职能是叙述胜仗中的英雄和神话传奇故事的诗人,他们所保留下的文学体裁,对于一些作者而言是多余的,后者的文学生产方式要求他们必须迎合那些宣告国际资本主义“和平”的辉格党(Whig Party)贵族。进一步说,每个文学文本都在某种程度上内化了其社会生产关系——每个文本通过特有的惯例暗示出它被消费的方式,并在其自身内对它如何被生产、由谁生产和为谁生产的意识形态进行了编码。每个文本间接地设定了可能的读者,并依据某种消费能力决定其可生产性。无论如何,关于意识形态的许多问题都可以被适当延缓至稍后讨论;但目前已经可以断言,文学生产方式的特征是文本特征的内在成分,而非仅仅局限于文本的外部限定的特征。

 

三、文学生产方式与一般生产方式的关系

 

文学生产方式的生产力源于一般生产方式,同时也是文学生产方式特定的基础结构。就文学生产来说,材料和工具在一般生产方式自身中发挥着共同的作用。这一点在艺术生产中并不成立,许多材料和工具,尽管必定由一般生产方式所生产,但在其内部并没有发挥显著的作用。然而,文学生产方式与一般生产方式之间的关系是辩证的,因为专门为文学生产的目的而形成的新生产力可能进入一般生产的领域。文学生产方式为一般生产方式的发展所做的贡献,其程度随历史发展而变化。“前印刷”时期的文学生产方式在一般生产方式中发挥的作用微不足道;在这种情况下,从是否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角度来看,文学生产方式的运作保持了一般生产方式所具有的高度独立性。然而,随着印刷术的发展,大量投机的书籍进入了生产以及销售,最终将主导的文学生产方式作为一般商品生产的一个特定分支融进了一般生产方式。在这种融合中,文学变成了另一个方面的商品生产,同时伴随意识形态的美学领域的重大突变,美学领域成为了主流意识形态构成的从属部分。在发达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中,文学生产方式与一般生产方式最明显的关系是,文学生产方式在发展和扩大一般生产方式。

 

文学生产方式代表了劳动力的一个特殊部分,并取决于一般生产方式发展的特性与阶段,随着一般生产方式不断发展,文学生产方式也逐渐变得专业化和多样化。只有在一般生产方式发展的某些特定阶段,文学生产方式才有可能相对独立地存在。文学生产和消费预设了一定程度的读写能力、身心健康、生活闲暇和物质富裕:读写的物质条件包括了经济 、住所、照明设备[4] 以及隐私权。通过增加人口并将其集中在易于获得文学分配机制的都市中心区,并使其拥有一定程度和水平的读写能力、富裕、休闲、住所和隐私权,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得以发展其主导的文学生产方式。同时,它不断深化和延伸文学生产和分配的方式,从而在这个市场上销售文学商品,并且创造出其内部专业的文学生产必需的物质和文化条件。贫穷、因长时间和高强度劳动而身心衰弱、文盲或半文盲、无住所、无隐私、无照明(查尔斯·狄更斯曾将“窗户税”形容为“一种向知识的征税”),这些现象,通过将特定的社会群体和阶层排除或者部分排除在文学生产和消费之外,一般生产方式向文学生产方式施加了影响——正如我们要看到的,这一因素也具有意识形态上的意义。

 

文学生产方式的社会关系,通常取决于一般生产方式的社会关系。文学生产者与消费者形成一定的社会关系,这是经过了与产品的投资人、出版者、分销商之间的协调权衡后形成的。这些社会关系自身被具体地体现在这种产品本身的特征之中。古爱尔兰诗人可以再一次提供一个适用的例子。在“手写”文学生产方式出现之前,古爱尔兰诗人阶层组成了混杂着文学艺人、音乐家、讽刺作家以及其他(通常被分类为“游吟诗人”)的主流群体,并作为国王的顾问、口头文学的保存者以及史诗、颂诗、挽诗的作者,控制着文学和教育的意识形态工具。他们作为社会公务员,享受合法的待遇和在社会结构中的特权地位,以此发挥广泛的意识形态影响,并从他们的赞助者那里获得可观的酬劳。这些社会关系体现在他们的文学产品特性上:作为世俗的、传统的特权阶层,古爱尔兰诗人保存了盖尔语(Gaelic),尽管其“异教”元素被更高阶层的持拉丁语取向的圣职者所鄙视;他们创作的诗歌体裁是盖尔人贵族“享有特权的”、史诗的、宗谱的、神话的文学形式。因而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观察到文学生产方式和一般生产方式的社会关系之间尤为显著的同源性:作为文学生产者的古爱尔兰诗人所发挥的作用,与其在爱尔兰社会整体中所发挥的职能实际上是紧密相连的。相比之下,其他文学生产方式中文学生产者所处的个体阶层位置,有可能与其作为创作者所在的阶层结构位置正好相反。在伊丽莎白时期的英格兰,一个来自统治阶层的生产者,在竞逐文学赞助方面,要比来自社会底层的生产者有优势;但是在资本主义文学生产方式中,贵族诗人或者上层资产阶级的小说家,只不过是生产者中的小资产阶级(资产阶级浪漫主义,确实是一个可能涉及美学意识形态的矛盾案例)。所以,文学生产方式的社会关系,尽管通常取决于一般生产方式的社会关系,但也并非必须与之保持一致。在发达资本主义社会形态中,由大规模的资本主义印刷、出版和分配的主导文学生产方式,再生产了主导的一般生产方式,但是融合/吸收了一种从属的生产方式作为一个关键的成分:即文学生产者自有的手工艺模式,这类生产者往往出售自己的产品(手稿),而不是向出版商出卖劳动力来换取酬金。

 

生产代理商在社会形态中所处的社会阶层,也可能对文学生产方式的特性施加决定性影响。同时共存的文学生产方式可能相互“分离”,因为每一种生产方式都代表了不同的、特定的社会阶层关系。因此,贵族统治阶级可能操控以“通俗的”“小圈子”的分配和消费为目的,由“业余的”文本生产构成的文学生产模式;基于职业生产者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分配、交换与消费的文学生产方式(上述“业余的”文本也可列入其中)可能同时存在,为更广泛的贵族和资产阶级读者群提供文学商品,而由“口述”文学生产方式构成的复杂混合体,也依然存在于那些最底层的社会阶级。这种以阶层划分文学生产方式的架构,自然降低了文学生产方式之间相互影响的程度。以中世纪的英格兰为例,公开展现的通俗文学被各社会阶层所消费,而“业余”作家应赞助者要求而生产的文本可能被逐渐传播,直至某个出版商在盈利的同时去复制最初的、私人拥有的原稿。姑且承认这种相互影响,无论如何,文学消费的阶层划分是文学生产方式的重要构成。再如,在发达资本主义形态中,由一般生产方式所决定的收入分配和文学产品的高昂价格产生了“借用”的社会关系,而不是无产阶级大众和小资产阶级消费者与文学生产方式之间的交换关系;书籍的购买行为逐渐限于统治阶级的成员。的确,19世纪英格兰极速增多的流通图书馆,是导致文学生产方式发生重大变化的经典案例,同时也是对生产、传播和消费的彻底重构。“三册”(三卷本)小说在维多利亚时期英格兰美学意识形态内的特权地位,是流动图书馆的文学生产方式中经济势力起作用的结果,对于流动图书馆而言,这类商品极具盈利性,因为三个订阅者可以同时阅读一部小说。图书馆和出版商联合起来,以保证这些商品的市场价格极为昂贵,因此,图书馆是在实际上被确立为文学分配和消费的唯一结构。进一步而言,图书馆重新组合了文学生产的结构:他们强有力地决定如何去选择生产者、文学作品的生产速度以及文学生产本身。这些作品多重而复杂的情节、精心炮制的细节内容和随意添加的插曲是生产者巧妙地延伸素材以满足这种形式的种种要求的结果。类似的影响还发生在印刷过程中,在这种情况下,页边距被加宽、字体被增大,以达到预设的容量。伴随这些材料和文本要素而来的,是图书馆在美学意识形态领域行使霸权:与“一般”意识形态保持一致的图书馆,同时是严厉且挑剔的书籍拥有者,直接干预和左右着生产和消费。于是,在维多利亚时期的流动图书馆中,我们可以观察到一般生产方式、文学生产方式、“一般”意识形态、“美学”意识形态以及文本之间,存在一种尤为密切和复杂的关联。像托马斯·哈代这样的生产者,其反对维多利亚时期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成分的斗争,是与他对这种特定的文学生产方式的严厉抨击密切相关的。

 

文学生产的社会关系再生产出“一般”生产的社会关系的程度,在历史上既是可变的又是确定的。就部落诗人体制来说,这两种社会关系是完全一致的:酋长或国王、部落诗人和听众之间的文学生产社会关系也正是“一般”社会关系,诗人本人则是社会形态中的职业思想家。中世纪的文学社会关系保留了这种结构元素:中世纪的作者通常都是牧师,并且是意识形态机制的一部分。但是牧师的文学生产只是其职责的一方面,而非全部,是他执行神职的一项自发的、业余的形式;文学生产关系具有“一般”生产关系的相对独立性。中世纪受赞助的生产者亦是如此,他们与赞助者和消费者之间的文学关系,是保持两者之间“一般”社会关系的特定接合。各种资本主义形态则与以上所有形式相区别。资本主义形态中,“一般”的和文学的社会关系之间的特定联系存在于以下事实中:尽管文学社会关系通常会重现一般生产形式的社会关系,但文学社会关系并不必然要重现这些文学生产过程中个体要素之间的社会关系。在部落主义(tribalist)和封建主义(feudalist)形态中,文学生产代理人(赞助者、作者、消费者等)所处的社会关系与一般生产方式有关,它取决于或实际等同于这些个体代理人所处的文学生产方式之外的社会关系。然而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文学生产要素所履行的“一般”社会关系的个体职能,区别于他们在文学生产社会关系中所履行的个体职能。贵族小说可以被无产阶级读者消费,反之亦然,这些特定要素的“一般”社会关系被文学商品生产的市场关系取消了。正是资本主义文学生产方式这种独特的特征,使其明显区别于其他生产方式,后者的社会关系取决于特定代理人之间的某些“一般”关系——那些存在于文学生产行为之前的关系。资本主义文学生产形式产生了特定代理人之间的独立于先存的社会职能的社会关系——那些通常再生产了适应一般商品生产的“一般”社会关系。

 

四、一般意识形态

 

一种一般生产方式不但在某个历史阶段引发一系列文学生产方式,它也常常生产一个主导的意识形态结构——我暂时把它叫做“一般”结构,以区别于其内部的特定领域,即人们所了解的美学领域或“美学意识形态”。一个主导意识形态结构是由一系列相对一致的价值、表征和信仰的“话语”构成的,它们由于在某些物质机制中得以实现,并且与物质生产结构相关,所以反映了个体与他们的社会条件的经验关系,以确保促成主导社会关系再生产的那些对“真实界”的误识。在此有必要强调,一般意识形态所指的,并非某种抽象概念或者“普遍的意识形态”的“理想类型”,而是在任何社会形态都可见的那种处于主流位置的意识形态。因而我们在论及一般意识形态、美学的或作者的意识形态之间的“关系”或接合时,实际上谈论的并不是某些外部相关的“集合”(sets),而是作者的和美学的意识形态嵌入整个权威意识形态的方式。我强调这一点,是为了避免将一般意识形态、美学意识形态和作者意识形态实体化,这种情况可能是为了分析的目的而产生的。

 

五、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学生产方式的关系

 

一般意识形态通常包含某些基本要素或结构,其中的一些甚至全部内容,在特定历史时期尤为明显地具有文学生产方式的特质。这些基本结构可大致被划分为语言的、政治的和“文化的”。三者之间通常存在一系列复杂的互为因果的关系,需要历史的明确性。

 

文学文本不仅通过运用语言,而且还通过它所运用的特定语言与一般生产形式联系起来。语言,在共同的交流形式中是最为单纯和自然的,实际上却是一个被世界历史的灾难所伤害、分裂和分隔的领域,充满着帝国主义、民族主义、地方主义和阶级对抗的烙印。语言在本质上是政治的语言,[5] 是帝国主义征服者与被征服国家、民族国家与民族国家、地方与国家、阶级与阶级之间展开斗争的领域。文学既是这些争斗的参与者,也是其所带来的影响,通过它,一个帝国的语言和意识形态确立其霸权,或者通过它,从属国家、阶级或区域在意识形态层面维护乃至永久保存在政治上已经破碎和被侵蚀了的历史身份。文学同时也是这种斗争被固化的区域——帝国的与本土的、统治的与从属的各社会阶级的矛盾统一体,在一个“共同语”自身的矛盾统一体中得以表达和重现。在此,“民族—国家”得以巩固的时刻具有范式意义——在这一时刻,一个“民族的”(national)阶级的霸权,在对其一体化的中央集权国家机器至关重要的语言一致性中反映出来。英语成为一种“民族”语言的起源,其历史即是帝国主义及其后果影响的历史——依据语言可分出诺曼法语(Norman French)和英语两个阶层,失去诺曼底之后,发展出盎格鲁—诺曼法语(Anglo-Norman French),在诺曼法语的影响下,古英语发生渐变,由这些源头逐渐发展出一种于1362年被法律认可的与众不同的英语,地区方言(包括作为政治和意识形态权力中心的伦敦、牛津和剑桥)也被挑选为主流语言的基础。文学生产方式与国家权力的语言、意识形态和政治结构之间类似的相互作用,可再一次在爱尔兰的例子中被发现。12世纪末期,爱尔兰出现了一种文化机制,它基于霸权阶级内某些家族对民族知识和文学的世袭监护——这一机制由于17世纪英格兰对爱尔兰的征服而最终受到削弱。本土文学、文化由于丧失了使其自身永存的社会制度,已不再为被根除的民族统治阶级所拥有,被降至讲盖尔语的小农阶级层次,同时在审美形式、方言和地方文学生产的形成等方面发生了相应的变化。游吟诗人或者部落诗人反复叙述的爱尔兰勇士(Fianna)传奇,以此为基础的传统文学生产方式,实际上也被英帝国主义所毁灭:这些故事鲜有被转译为帝国霸权阶级的外来语言。

 

语言与政治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及它们如何影响一种文学生产方式及其产品特征的形成,这对于唯物主义批评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只有在约翰·弥尔顿用母语写作《失乐园》的决断中才能发现生动鲜明的例子。弥尔顿的决断本质上是一项政治行为—— 一个资产阶级新教徒超越经典贵族文化的宣言,或更准确地说,是一种为历史进步目的而对那些经典模式坚定而自信的挪用。其诗歌特有的形式和结构,是意识形态内语言、政治以及宗教交会的产物。实际上,所有文学生产都属于意识形态机制,它可以被暂定为一种“文化”。需要被讨论的并非仅是文学文本生产和消费的过程,而是这些生产在文化意识形态机制中所起的作用。这种机制包括一些文学生产和分配的特定机构(出版社、书店、图书馆等),但它也包含一系列“次级的”辅助机构,这些“次级的”辅助机构的功能更直接地体现在意识形态上,涉及文学“标准”与设想的定义和传播。其中有文学研究院、文学协会和读书俱乐部,文学生产商、分销商、消费者的组织,审查部门,以及文学期刊和评论。在发达社会形态中,文化机制的文学基础或多或少与“传播”的意识形态机制有频繁互动;但是它的真正力量依赖于它与教育机制的接合。正是在这种文化机制中文学所发挥的意识形态效用——也就是说,其功能再现了生产模式的社会关系——才是最为明显的。从幼儿园到大学,文学是使个体融入主流意识形态感性符号结构的关键手段,并通过其他意识形态实践所不具备的“自然性”、自发性和“经验即时性”来实现这一功能。但这并不只是针对某部特定文学作品的意识形态用途的问题;从根本上说,这是针对这些文学作品所体现的文化与学术制度化的意识形态意义的问题。最终处于危险状态的并非文学文本,而是文学——特定的历史文本都由其所属的社会形态所提供,这一过程的意识形态意义被定义为“文学”,集合、排列形成一系列的“文学传统”,并在被质疑中衍生一套意识形态预设的回答。这一过程的具体意识形态功用是因时而异的。这大致上取决于教育机制的内部结构,而这些内部结构自身最终被一般生产方式所决定。但是,与其文学实证主义中的一般意识形态有关,它以保守的形式主义,或者(例如)以自由人文主义的形式,自身呈现出意识形态的特征,而自由人文主义保护了一块可能陷入文学唯心主义价值的“飞地”,保护它不被现在正超越其自由人文主义阶段的真实历史所侵入。不管是哪种情况,都有必要强调文化意识形态机制中包含的两组文学机制:一是“基础”生产机制,如出版社既是一般生产方式的组成部分,也是“文化”意识形态机制的一部分;二是“从属”生产机制,包括与文化机制相互作用的教育机制,它与一般生产方式的关系更为间接,通过在意识形态中重现“从属”机制的社会关系,间接地在一般生产方式中施加影响。

 

六、作者意识形态

 

我认为,“作者意识形态”是作者以特定的模式将个人经历嵌入一般意识形态的结果,这种嵌入模式取决于一系列不同的因素:社会阶级、性别、国籍、宗教、地理区域等。这种作者意识形态,不仅不能脱离一般意识形态来看待,而且必须在与后者的接合中被研究。在一般意识形态和作者意识形态之间,可能存在有效同源的一致性、部分分离和严重对立等诸种关系。生产者的个人经历的(与“审美的”和“文本的”相反)意识形态也许实际上与他人所处历史时期的主导意识形态一致。从阶级地位方面来说,生产者可能存在于一个与主导意识形态有矛盾关系的意识形态的亚结构之中,但由于其他个人因素(性别、宗教、地域)的多元决定,生产者会与主导意识形态保持一致。相反的状况也同样可能。作者意识形态与一般意识形态之间接合或分离的程度,可能是“历时性”的:一个作者与他人同时代的一般意识形态的关系也许是,前者“属于”一种过去的意识形态,或者属于一种未来的意识形态。[6] 当一般意识形态变化时,曾经与之一致的作者意识形态也许会变得与之对立,反之亦然。简言之,辨别一个作者所属的历史时期并非是一件简单的事情;一个作者也并不仅属于一段“历史”。在这方面尤为显著的是,王朝复辟时期英格兰两位被公认的主要作家——约翰·弥尔顿和约翰·班扬——事实上并不属于“王朝复辟时期的意识形态”。然而同样正确的是,他们与同时代分离的意识形态模式,最终也取决于当时的历史环境。

 

作者意识形态既不能与一般意识形态混为一谈,更不能被视作“文本的意识形态”。文本的意识形态并非是作者意识形态的“表达”,它是“一般”意识形态的审美活动产物,而这种意识形态本身被作者(传记)因素的多元决定所操纵和“生产”。所以,作者意识形态总是在其内部,从一个特别的多元因素决定的立场,被经历、操纵和再现的一般意识形态。这里并不涉及将文学文本“集中”在生产它的个体主体上的问题,也不是将这一主体变换成“一般的”美学和意识形态形式的问题。这是一个明确文本中的意识形态决定因素的问题,文本的决定因素包括作者被嵌入一般意识形态的方式及其产生的影响。

 

七、审美意识形态

 

我所说的“审美意识形态”指的是,一般意识形态中特殊的审美领域,它接合了其他领域(伦理、宗教等),处于最终由一般生产方式所决定的支配与从属的关系之中。审美意识形态的内部结构非常复杂,其中包含多个从属类别,文学即是其中之一。文学这个从属类别的内部结构亦同样复杂,由多个“层次”组成:文学理论、批评活动、文学传统、体裁、惯例、修辞以及话语。审美意识形态也包含了所谓的“审美的意识形态”(ideology of the aesthetic)——意指特定社会结构中美学本身的功能、意义和价值,而美学本身又是包含在一般意识形态之内的“文化的意识形态”的一部分。

 

八、审美意识形态、一般意识形态和文学生产方式的诸种关系

 

一般生产方式生产出一种促成它的再生产的一般意识形态;它也生产一种(主导的)文学生产方式,这一方式通常再生产出一般生产方式并被其再生产,但同时也再生产一般意识形态并被其再生产。我们提出“文学生产方式的意识形态”以表明一般意识形态与文学生产方式之间这种相互再生产的关系——这种关系在文学生产方式内不仅生产了生产、交换、消费活动的意识形态,而且也生产了生产者、产品和消费者的意识形态。这种意识形态自身在审美意识形态内进行编码;更确切地说,这是在审美意识形态和一般意识形态的接合下产生的影响。文学生产者可以被视为一个以王室、教会或贵族赞助人为代表的社会秩序的特权佣人,一个被其社会团体的集体利益所授权的代言人,一个自由地将其私人产品提供给顺从的受众的“独立”生产者,一个由于对“传统的”社会持异议而处在其边缘的预言者或波西米亚反叛者,一个与其读者群保持友好关系的“工人”或“工程师”,等等。文学生产本身可能在意识形态上被编码为启示、灵感、劳动、游戏、反思、幻想、重现;文学产品被编码为过程、实践、媒介、符号、客体、顿悟、姿态;文学消费被编码为魔力影响、神秘仪式、参与性对话、被动接受、教诲指示、精神接触等。每一种意识形态都将取决于文学生产方式/一般意识形态/审美意识形态的特定接合,当然是在一般生产方式所起的最终决定作用的基础上。然而,这里所涉及的不同形态之间没有必然的对称关系。其中的每个形态不仅内部复杂,而且一系列内部相互冲突的关系制约着它们。文学生产方式,其自身就是历史上相异成分的混合物,因而它能使一般意识形态和审美意识形态中各不相同的意识形态成分结合在一个矛盾的统一体之内。例如,一般生产方式/一般意识形态—— 一般意识形态/审美意识形态/文学生产方式之间的一种双重接合是可能的,因此,当一个一般意识形态范畴被审美意识形态转变为文学生产方式的意识形态成分时,就会与它能够再生产的一般生产方式的社会关系产生冲突。举例而言,作为“个体创作者”的生产者的资产阶级浪漫主义范畴,既再生产了以人类主体作为核心个体的资产阶级观念,又与这一观念相冲突。又如文学生产中的浪漫主义和象征主义意识形态,作为一种自带神秘目的性的对象,既体现同时又抑制了其作为商品的真实状态。同样,当“即时的”或“一次性的”文学艺术的意识形态与促成其完成的不可或缺的某些规则相冲突时,它再生产了发达资本主义的诸种消费意识形态。

 

文学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在由一般生产方式所决定的基础上,可能生产出某些独特的文学体裁。举例而言,小说只可在文学生产方式的特定发展阶段被生产;但发挥这一潜质的历史条件是否具备,不仅取决于文学生产方式,还取决于它与一般意识形态和审美意识形态的接合。为促进发展而被挑选出来的体裁和形式,可能受控于已存在的体裁和形式——受控于一般意识形态基础上的审美意识形态。反过来说,对新形式的“需求”也许相对独立地在审美意识形态内产生,而文学生产方式则受到改良或被转换以发展出新的形式。一般意识形态偶尔能使自身直接影响文学生产方式,以生产出一个特定的形式(比如社会主义现实主义),而它又被审美意识形态编码和阐述;但这种单边的行为在历史上是非典型的。一般意识形态更常以特定的审美表达出现在文学生产方式之中,由文学生产方式/一般意识形态/审美意识形态的其中一种元素作为主导,文学实践是这三者相结合的典型的复杂产物。

 

一般意识形态和审美意识形态不仅决定生产过程,也决定消费过程。文学文本之所以是文本(相对于书籍来说),在于其被阅读;正如其他社会产品一样,消费行为本身即是其存在的要素。阅读是对意识形态产品的意识形态解读;而文学批评的历史,则是在文本的生产和消费时刻,在意识形态之间可能产生的各种接合的历史。这两种意识形态时刻之间将产生的实际上一致、冲突或矛盾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对介入它们之间的文本的意识形态进行接受的历史。文本的消费发生在审美意识形态之内,这种审美意识形态某种程度上由一系列一般意识形态和审美意识形态之间的接合构成,也正因为它由那些特定消费时刻的一般意识形态/审美意识形态的接合构成,所以它也是文本生产和消费的历史。一般意识形态也许在消费意识形态中起主导作用(以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特罗洛普小说的读者大量增多的怪异情况为证),但它更为普遍地因高度的美学领域的相对自主性而发挥影响。正如特定消费意识形态需要在一个整体消费的行为内运作,阅读这项行为本身的意识形态也许会被编码为一项宗教仪式、社会特权契约、道德指令等。阅读的任何特定行为都是在一整套设想内进行的,这些设想关乎一个社会结构中阅读自身的意识形态意义——这些设想,作为审美意识形态的一部分,也属于一般意识形态的普遍的“文化意识形态”。

 

九、一般意识形态、审美意识形态与作者意识形态的关系

 

一般意识形态和审美意识形态之间的复杂关系,作为文学文本的组成部分,更适合在下一章节讨论。在此能够说明的是,文本作为一种美学产品,是一个多重接合的结构,最终只能由其同时代的一般意识形态决定。其中的各种美学要素,可能是不同意识形态结构的产物,也可能属于不同的“历史阶段”,因此,从意识形态上来说,它未必与自身相一致。“文本的意识形态”也并非一定要与其所在的文学生产方式的历史进退完全一致。一个作者可以运用被废弃或在一定程度上被废弃的文学生产方式中的陈旧形式,生产进步的文本(如威廉·莫里斯),或者可以在历史上进步的文学生产方式中,生产出在意识形态上保守的文本(如亨利·菲尔丁)。无论哪种情况,这是一个规定文学生产方式、“文学生产方式的意识形态”、一般意识形态和审美意识形态之间的关系的问题。

 

对于文学生产方式的类型和作者创作时所处的审美意识形态环境而言,作者意识形态都是重要的决定因素。正如亚历山大·蒲柏对讽刺诗、哀歌以及仿英雄体的不同“选择”,特定的作者意识形态会对特定文学生产方式做出排斥或接纳的选择。在生产的某些层面上,作者意识形态如此服从审美意识形态,以至于两者之间差异关系的问题并未出现。在这种情况下,要成为文学生产者,则不可避免地要在一系列代表文学作品特性和意义的特定意识形态表征中创作。作者意识形态和一般意识形态之间的关系,可能被审美意识形态方面的调解所改变:在文本自身内(巴尔扎克即是典型例子),一般意识形态的生产通过某些审美形式,可以“取消”和否定一般意识形态的生产产品,即作者意识形态。因而在文本分析方面,作者意识形态的方法论意义是不尽相同的:它可能实际上等同于一般意识形态/审美意识形态,也可能作为一种特定要素,被两者之间或相同或相异的影响所“取消”。无论在哪种情况下,作者意识形态作为一个特定的“层面”实际上已不复存在。

 

十、文本

 

文学文本是由以上概括列出的多种成分或结构、由具体而多元的决定因素相结合的产物。然而,它并不仅仅是一个被动的产品。文本由这种接合而构成,可以主动地决定其自身的决定因素——这是在文本与意识形态的关系中最为明显的一种活动。接下来,我们要继续审视的正是这些关系。


 

[1] 作者简介:

特里·伊格尔顿(Terry Eagleton),生于1943年,英国当代著名马克思主义理论家,文学批评家。本文译自《批评与意识形态》(Criticism and Ideology: A Study in Marxist Literary Theory)第二章。

[2] 译者简介:

段吉方,男,1975年生,辽宁建平人。华南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文艺学、美学。张诗敏,女,1992年生,广东梅州人。香港大学文学院比较文学系2017级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流行文化、城市文化。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马克思主义经典文艺思想中国化当代化研究”(项目号:17ZDA269)的阶段性成果。

[3] 戏剧,严格地说,因其相对独有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属于区别于文学的生产方式。“戏剧性”的文本有可能属于文学生产方式,这取决于戏剧生产方式的历史因素;但戏剧向文学的同化,则是一种不可忽略的意识形态挪用。

[4] 这里的“照明设备”指的是房间的照明条件和采光设备,英国在1851年以前,曾对城镇房屋的窗户或透光孔征税,也称“窗户税”。——译者注

[5] 我并不是暗示语言只是“上层建筑”。没有语言,不可能有人类动物特征意义上的物质生产,语言首先是一种物理的、物质的现实,本身就是物质生产力量的一部分。因而,这种普遍的、人类现实具体的特殊历史形式在社会、政治以及意识形态的层面上被构成。

[6] 当然也存在作者嵌入另一社会的一般意识形态的情况,不论两者是否是同时代的——这是关于“世界主义”的问题。这种嵌入最终总是涉及“本土的”一般意识形态的决定作用问题。

责任编辑:孙页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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