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核准备案应向市人力 社会保障局同时报送三份材料:
1、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向市人社局报送《关于上海市XX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请示》,其主要内容为:
单位基本情况介绍(包括本单位的职能、编制数、实有人数、近年来的自然减员情况等);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主要理由。
2、用人单位填写的《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核准备案表》(一式四份)。市属事业单位的《核准备案表》经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后报市人力 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区县属事业单位的《核准备案表》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和区县人力 社会保障部门核准。
3、由用人单位负责编制的《上海市XX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简章)一式四份。《公告》或(简章)必须载明:招聘岗位名称和数量;招聘范围、对象和基本条件; 招聘方式(考试、考核内容和办法,以及时间安排等);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的比例等。(具体内容和格式详见21世纪人才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简章),不能在性别与户籍等方面载有歧视性的内容。
经核准备案的招聘计划,方能在21世纪人才网上发布招聘公告。招聘计划未经核准备案的,不得随意发布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