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院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建设,拓宽干部选拔视野,促使更多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经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通过竞争方式选聘处级干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聘原则
1、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2、群众公认、注重实绩;
3、公开、公正、竞争、择优;
4、民主集中制。
二、竞聘方式
本次竞聘采取针对具体岗位进行测评的方式,即对参加竞聘的人员进行民主测评。符合基本条件者填写竞聘报名表进行报名。每人报名不超过2个岗位。
三、竞聘岗位
分三批公布拟竞聘的处级岗位:
1、研究所、直属单位正处岗位;
2、机关处室正处岗位;
3、副处岗位。
第一批竞聘岗位:研究所和直属单位正处岗位
序号 | 岗位 | 职数 | 备注 |
1 | 青少所所长 | 1 | |
2 | 宗教所所长 | 1 | |
3 | 社会学所副所长 | 1 | |
4 | 经济所办公室主任 | 1 | 中共党员 |
5 | 部门所办公室主任 | 1 | 中共党员 |
6 | 世经所办公室主任 | 1 | 中共党员 |
7 | 文学所办公室主任 | 1 | 中共党员 |
8 | 历史所办公室主任 | 1 | 中共党员 |
9 | 院刊社长兼主编 | 1 | 中共党员 |
10 | 社会科学报社长兼总编 | 1 | 中共党员 |
11 | 图书馆馆长 | 1 | |
12 | 研究生部主任 | 1 | |
13 | 后勤中心主任 | 1 |
四、聘期
聘期为三年,即自
五、竞聘人员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
2、具有履行竞聘岗位职责所需要的政治素质、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业务能力;
3、竞聘正处岗位的应为现职正处干部,或在副处岗位工作两年以上。竞聘副处岗位的应为现职副处干部,或在主任科员(七级职员)岗位工作三年以上;或者聘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且具有不同岗位工作经历;或者聘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三年以上,并且实际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八年以上。
4、竞聘者应于
六、竞聘工作机构
院“处级干部考核及调整工作小组”负责处级岗位竞聘具体事务。
七、竞聘程序
1、公布竞聘岗位。
2、竞聘人员报名。竞聘第一批处级岗位报名时间:
3、资格审核。院“处级干部考核及调整工作小组”审核竞聘人员资格。
4、竞聘人员做竞聘报告。
5、民主测评。竞聘研究所及直属单位处级岗位的人员,向分管院领导、院“处级干部考核及调整工作小组”成员、相关单位全体人员陈述竞聘报告,全体人员对竞聘人员进行投票;竞聘机关处级岗位的人员向院领导、院“处级干部考核及调整工作小组”成员、机关职工代表陈述竞聘报告,与会人员对竞聘人员进行投票。
6、确定考察人选。院党委根据处级干部述职考核结果、竞聘测评结果等确定考察人选。
7、组织考察。对确定的考察人选进行考察。
8、根据考察结果,院党委集体讨论各岗位拟任人选。
9、任前公示。
10、正式聘用。
八、要求
严肃纪律,不得在竞聘中营私舞弊。如有违犯,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若在竞聘进行过程中违反纪律,取消当事人的竞聘资格;已聘用者,解除其聘用职务。
干部人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