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人事处发布时间:2009-03-03浏览次数:3392
法学所研究员杨鹏飞、王海峰赴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挂职锻炼。杨鹏飞同志担任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民检处副处长;王海峰同志担任上海市检察院一分院民检处副处长,为期两年,自2008年12月至2010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