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社科基金在研项目过程管理,提高项目按时完成率和研究成果质量,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和全国社科工作办统一部署,现就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中期检查的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除2023年度立项外的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包括重点、一般和青年项目),重点检查2020年度立项的在研项目(课题)。
二、检查内容
项目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和阶段性成果情况。
三、工作要求
1.重点检查项目(2020年度立项在研项目)由项目负责人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于11月22日17:00之前按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中期检查各项内容。
重点检查项目负责人须如实填写《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重点检查项目数据统计表》(附件1)并报所在单位学秘老师审核、汇总,该统计表数据应与系统内填写数据保持一致。
2.所有在研课题负责人,请填写《2023年在研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进度情况统计表》(附件2)和《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要成果举要》(附件3)报所在单位学秘老师审核、汇总。
3.上述附件的可编辑电子版及加盖所章的PDF版由各单位学秘于11月22日17:00前统一打包发送至科研处马进园邮箱。
四、其他事项
联系人:马进园
联系方式:19832100370
联系邮箱:mjy202306@163.com
附件:附件1.2023年国家社科基金重点检查项目数据统计表.xls
附件2.2023年在研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进度情况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