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接规划办最新通知,对我院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申报工作作以下补充通知:
一、申报流程补充
投标书电子版需提供盖章扫描版。请申请人将纸质版投标书于11月14日周二下午16:00前交于科研处马进园。盖章完成后取回纸质版投标书,再于系统中提交申请。
二、注意事项
今年的申报工作相较往年有两个主要变化,一是有各类国家社科基金在研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二是提交3篇阶段性成果作为评审立项的重要参考。特将几点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1.11月20日前在系统上提交结项材料的各类项目负责人可以申报(重大项目以省级管理单位审核通过报送工作办为准;年度和后期项目以省级管理单位推送鉴定结果为准)。刚获立领军人才项目的不得申报。
2.提交的3篇代表性研究成果,论文形式的,申请人必须是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专著形式的,申请人必须是主编或主要参与人。不得提交子课题负责人或研究团队成员的成果。代表性成果和项目投标书一同在申报系统内上传PDF版本。
3.部分选题中有分专题、分领域、分时期的,如考古学中的若干选题,申请人可根据研究方向自行拟定题目,但招标选题序号一定要按原序号填写准确。
4.投标书主体论证部分要求不得超过5万字,投标人不得以大量图片堆砌介绍来代替文字表述。
联系人:马进园 联系方式:19832100370
联系邮箱:mjy20230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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