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工作现已启动,基本要求参见《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https://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34/info88392.htm
1.申请时间
各申请人在2023年3月15日(周三)前完成线上提交,申请书经由科研处审核通过后方为正式提交。
2.申请撰写方式
(1)申请人可于2023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申请人请向科研处张闻佳申请开户。
(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项目获批准后,申请人需补交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并将其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信息系统中提交的最终电子版申请书保持一致。
(3)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方式分为包干制和预算制。2023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等实行经费包干制,申请人在项目申请时无需编制预算。其余类型项目实行预算制,申请人应当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根据“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结合项目研究实际需要,认真如实编报项目预算。项目申请中有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主要参与者应当分别编报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项目申请人汇总编制。
二、项目结题
1.结题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2月22日(周二)16:00,科研处审核后方为提交成功。
2.结题程序
项目负责人登录信息系统,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并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待自然科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项目负责人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结题/成果报告,向依托单位提交签字后的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原件(不含附件材料)。项目负责人应保证纸质结题/成果报告内容与审核通过后的电子版一致。
三、其他事项
其他有关事项可与所在单位学术秘书联系,遇到特殊情形可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张闻佳
联系方式:33165080
联系邮箱:zhangwenjia@sass.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