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目前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工作已经启动,申报要求参见:
http://www.nopss.gov.cn/n1/2022/1130/c431028-32577928.html
1.即日起至2022年12月20日(周二)下午4点前,投标者须将《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投标书》(见官网)pdf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邮件主题以项目名称加投标者姓名命名。
2.为提升我院重大项目投标书质量,12月23日(周五)科研处将组织专家辅导,由专家提出修改意见。
3.12月24日至2023年1月4日投标者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投标书。
4.本项目除94、95、96、97、100、101、104等7个选题实行网上申报。2023年1月5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请各位投标者在此之前登陆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https://xm.npopss-cn.gov.cn)完成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于2021年1月11日(周三)下午5点前完成网络填报工作,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5. 序号94、95、96、97、100、101、104等7个选题须采用线下申报方式,凡是申报这7个选题的课题组须准备9份纸质投标书,并填写《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课题投标材料汇总表》(见附件),于2023年1月11日(周三)下午4点前报送至科研处。
二、申报材料
1.本次投标须按照新修订的《投标书》(2022年11月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投标书》要突出课题论证设计部分,重点介绍总体研究框架和主要内容,课题研究思路、研究重点和创新之处,简要介绍研究综述、子课题负责人情况等内容,课题设计论证字数不超过5万字,不加附件。
2.线上线下申报标书中项目负责人和子课题负责人必须签字。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为课题研究的实际参与者,且须征得本人同意。如获中标,首席专家要兑现投标时承诺,确保子课题负责人有充足的时间精力投入研究,原则上子课题负责人不得变更。
3.所有投标者的电子《投标书》word版和《汇总表》须于1月11日前发至联系邮箱,邮件主题以项目名称加投标者姓名命名。
三、注意事项
投标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科基金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团队的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
3.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4.首席专家和子课题负责人必须有丰富的、与投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四、其他事项
其他有关事项可与所在单位学术秘书联系,遇到特殊情形可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张闻佳
联系方式:33165080
联系邮箱:zhangwenjia@sass.org.cn
研究阐释党的二十大精神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招标课题投标材料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