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院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逾期项目清理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 发布时间:2022-11-17浏览次数:293

院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加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后期管理工作,定期对久拖不结的项目进行清理,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要求,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开展了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逾期项目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清理范围

此次清理的项目为2018年立项逾期未完成的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

二、递交材料要求

我院国家社科基金逾期项目结项材料提交日期为即日起至2023630日(周五)上午10点截止逾期系统会关闭,将无法提交结项成果

结项材料包括:1.课题设计论证(匿名);2.鉴定结项成果(双向匿名,且与立项时预期成果形式和数量相吻合);3.总结报告;4.最终成果简介;5.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项目,要提交博士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原文(PDF文档),以及最终成果和博士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之间的联系和区别的说明材料(word文档);6.查重报告(个人文献复制比高于20%的须写说明,总复制比高于20%须降重);7.主要阶段性成果;8.经费开支明细账(截止至结项当月,须盖财务章,项目资金决算表盖财务章、审计章并附在明细前一起扫描上传);9.免于鉴定材料(申请通讯评审结项的项目可不交此项,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项目,可以申请免于鉴定:① 阶段性成果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或者其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项一等奖的;②项目研究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得到省部级以上党政领导批示并被有关部门采纳(即第三方能出示专报被批示的相关意见被实际运用到什么地方的证明),或被我办《成果要报》采用的;③经有关部门认定成果内容涉密不宜公开的。)。

三、递交材料程序

1.通讯评审

以通讯评审方式申请结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须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上提交结项材料,网址为:https://xm.npopss-cn.gov.cn/index.jsp。科研人员须在该平台注册经由科研处审核后才可提交结项材料。

2.免于鉴定

免于鉴定方式申请结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须将3套纸质版结项材料签字盖章后提交至科研处,结项成果和免于鉴定材料均须完成。

四、其他事项

结项材料清单详情和线上结项操作步骤可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通知公告栏。

如有客观情况需要申请延期的负责人请及时联系学秘,并请在本月底前在系统完成申请。

其他有关事项可与所在单位学术秘书联系,遇到特殊情形可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张闻佳

联系方式:33165080

联系邮箱:zhangwenjia@sass.org.cn


      附件:附件-项目资金决算表202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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