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2022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 发布时间:2022-03-21浏览次数:134

院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目前2022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公告工作已经启动,申报要求参见:

http://www.nopss.gov.cn/n1/2022/0304/c431033-32366481.html

一、申报时间

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和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要求,我院2022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时间为即日起419(周二)16:00

二、申报材料

1.《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内含成果概要活页)、《2022年度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信息登记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申报数据代码表》可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官网下载。

2.《申请书》一式2,须按要求如实填写,A4纸打印。成果打印稿5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成果概要一式5A4纸打印。成果书稿和概要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申报人姓名和单位等个人信息及相关背景材料,否则将取消申报资格。

申报材料由各单位学秘收齐后统一提交至科研处。

3.以博士学位论文(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提交论文(报告)原文,并附详细修改说明;以往年申请《成果文库》未入选成果申报的,须附详细修改说明;以受各级各类项目资助成果申报的,须提交结项证明,其中包括资助类别、项目号、结项等级等关键信息。

4.申报材料电子版文件须发送至科研处张闻佳邮箱,须包含申请书(申请书电子版需WORD版和带章扫描的PDF版两种)、书稿、概要、附件和汇总表等,并标明申报人姓名、单位及学科分类。

三、申报条件

1.申报成果须全部完成且尚未公开出版,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结项成果等级原则上应为“良好”以上。申报成果与已出版著作内容重复不得超过15%,评审过程中不得出版。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须通过答辩3年(含)以上,且内容有重大修改,与原文的查重率不得高于30%

2.申报成果须由指定申报出版机构或指定推荐出版机构(见官网)书面推荐,出版机构须承担信誉责任。已与指定申报出版机构签订出版合同的成果,不得通过其他出版机构申报。

3.申报成果形式为中文学术专著,字数原则上不少于20万字、不超过100万字。

4.同一成果申报人不能超过2人,且第一申报人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同一申报人一次只能申报一项成果

四、其他事项

其他有关事项可与所在单位学术秘书联系,遇到特殊情形可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张闻佳

联系方式:33165080

联系邮箱:zhangwenjia@sass.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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