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院内招标课题申报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 发布时间:2021-04-30浏览次数:361


院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国家高端智库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中青年科研人员服务高端智库建设意识,提高理论研究水平和决策咨询服务能力,为其进一步申报更高级别科研项目奠定基础,现决定在全院组织实施2021年度院内招标课题申报工作,并就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1、院内招标课题采取自主选题的方式,强调围绕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的导向。

2、项目选题要体现鲜明的问题导向和创新价值。基础理论类选题要立足学术前沿,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对策类选题要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前瞻性;跨学科研究选题要体现交叉学科创新特点。

二、申报条件

1、院内招标课题的申报者应为本院在职科研人员,申报者应具备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无不良科研行为。

2、院内招标课题向新进科研人员以及40周岁以下(198111日后出生)青年科研人员倾斜,一般不包括正高级科研人员。

3、为避免重复研究,已获各类纵向经费资助的选题,包括已结项的往年院内招标课题,同一或相似选题不得再申报此次院内招标课题。同时,为保证国家课题和市部级课题的研究时间和质量,原则上不建议有上述在研课题的科研人员申报院课题。

4、申报人仅可申请1项院内招标课题,往年院招标课题未结项者不得再次申报。2020年院级招标课题承担者如需申报2021年院级招标课题,须于518前将符合要求的结项材料交至各所学术秘书,学术秘书汇总后交科研处,科研处审核通过才可申报。如不需申报,按原定时间结项。)

三、经费与结项

1、院内招标课题经费采取立项资助加结项资助方式,每项经费资助总额3万元,经费拨付方式将在立项时以合同另行约定。

2、立项课题研究期限为一年,课题结项时需要提供以下形式成果之一(须为院内招标课题下研究成果):

1)发表在乙类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期刊的论文一篇或发表在一般刊物的论文两篇(须为第一作者);

2)个人专著或合著(须为第一或第二作者)一部;

3)获得国家或省部级以上课题立项一项(包括国家社科基金课题、教育部课题、上海市哲社规划办课题、上海市决策咨询课题、软科学课题、曙光人才计划、晨光人才计划、浦江人才计划等);

4)正式渠道发表专报两篇,或者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的专报一篇(须为第一作者)。

四、申报工作安排

1、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1518日。

2、申报人提交

1院内招标课题申请书(附件一)。申请书封面注明组别(经济组、法政国际社会组、文史哲宗组、综合组),A4打印,左侧装订需提交2份。

2)院内招标课题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附件二),首页注明组别(经济组、法政国际社会组、文史哲宗组、综合组),A4打印,左侧装订,需提交6份。

3、申报结束后,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匿名评审,评审结果报批后,经全院公示,确定最终立项课题。

4、请各单位学秘于518前将申报材料(含电子版)统一送至科研处(院本部228室),并通过电子邮件将本部门“汇总表”(附件)电子版发至guojiatang@sass.org.cn,邮件主题为“院内招标课题申请(具体单位)”。

联系人:杨璇

联系电话:33165075

邮箱:yangxuan@sass.org.cn



附件:附件1:2021上海社科院院内招标课题申请书.doc

        附件2:2021上海社科院院内招标课题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doc

        附件3:2021年院内招标课题申请汇总表.xls

        附件4:2020年院内招标课题结项汇总表.xls

  




科 研 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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