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院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逾期项目清理的通知

发布者:科研处 发布时间:2020-12-30浏览次数:498

院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加强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后期管理工作,定期对久拖不结的项目进行清理,根据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要求,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开展了2021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逾期项目清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清理范围

此次清理的项目为2016年立项逾期未完成的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

二、递交材料要求

我院国家社科基金逾期项目结项材料提交日期为即日起至2021628日上午10点截止逾期不提交结项材料的上海市哲社规划办将不再受理项目结项申请,并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视情况给予研究终止或撤项处理。

结项材料包括:1.成果稿(双向匿名);2.免于鉴定材料(申请通讯评审结项的项目可不交此项);3.总结报告;4.最终成果简介;5.查重报告;6.经费明细表(截止至结项当月,须盖财务章)。

三、递交材料程序

1.通讯评审

以通讯评审方式申请结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须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上提交结项材料,网址为:https://xm.npopss-cn.gov.cn/index.jsp。科研人员须在该平台注册经由科研处审核后才可提交结项材料。

2.免于鉴定

免于鉴定方式申请结项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须将3套纸质版结项材料签字盖章后提交至科研处。

四、其他事项

其他有关事项可与所在单位学术秘书联系,遇到特殊情形可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方式:33165080

联系邮箱:zhangwenjia@sass.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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