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目前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申报要求参见:
http://www.nopss.gov.cn/n1/2020/0915/c219469-31862072.html
一、申报程序
1.根据全国社科工作办和上海市社科规划办的时间节点要求,我院2020年度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整套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3日(周二)上午10:00。
2.10月27日至11月2日下午14:00集中受理我处盖章页盖章,以便后续复印。
二、申报材料
申请者用计算机填写的《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请书》(附件1)一式7份,含2份原件、5份复印件,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其他申请材料包括:
1.学术著作类成果,必须提供所翻译原著、翻译样章各5份(样章须为书目及核心章节且以中文计不少于1.5万字),《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分工合同》、与国外学术出版机构签订的出版合同或出版意向证明、国外出版机构法律证明文件、原著著作权人对该文版的授权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也可附上反映原著学术水平及其影响的相关材料。
2.期刊类成果,应提供近一年内出版的样刊一式5份,期刊出版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反映本期刊学术水平及其社会影响的相关材料;编委会成员名单及工作单位(国际编委含国籍)。其中,证明学术水平和社会影响的材料,必须含期刊所在学科国家级学会的证明,以及相关权威学术期刊评价平台纳入证明或影响因子评估证明。
4.上述材料电子版以及计算机填写的《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2)须打包发送至张闻佳老师邮箱,压缩包以申请人姓名命名。
1.申报书须根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代码表》(附件3)填写。
2.申报成果选题应来自《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推荐选题目录(2020)》(附件4)。未列入推荐选题目录的从严把握,一般不予受理。个别虽未列入目录但确属优秀的成果,须由申请人提供证明其学术价值、社会影响和对外译介价值的详细材料(包括两位正高级同行专家签名的推荐意见)。一般性通俗读物、文学作品等非学术性成果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项
其他有关事项可与所在单位学术秘书联系,遇到特殊情形可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张闻佳
联系方式:33165080
联系邮箱:zhangwenjia@sass.org.cn
附件2 2020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4 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推荐选题目录(2020).xls
附件5 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国外出版机构指导目录(2020).xls
科 研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