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依合同约定,2019年院招标课题的结项时间为2020年10月22日,距离结项还有4个月时间。为加强院招标课题管理,科研处为此做出以下提示。
1. 院招标课题应当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不做任何延期处理。
2. 用于结项的成果应当在在结项时间前已经公开发表、出版或正式立项,且内容应与院课题内容相关。
3. 如课题负责人在结项时间前未能提交符合要求的结项成果,科研处不再下拨结项经费,且将此记录在案。未完成院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院招标课题。
4. 结项条件已在院招标课题合同中列明,请各位课题承担者仔细阅读合同内容,按要求、按时结项。
有问题请及时联系科研处。
联系人:杨璇
电话:33165076
科 研 处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