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结核中心和世界卫生组织的资助和支持下,由左学金常务副院长领导的我院研究团队,从2009年6月开始在湖南省岳阳市开展“结核病门诊治疗按病例付费”项目试点,取得圆满成功。一年多来,由左学金和我院经济所金彩红、王耀忠、周婷和人口所杨昕等人组成的研究团队,在试点地区相关部门的支持下,一次又一次地深入试点地区开展调研、试点设计、宣传培训、试点实施督查和数据收集工作,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大家感到,这是一个将社会科学研究与肺结核医疗的基层实际工作结合起来的项目,大家学到了许多在书斋中学不到的东西;同时大家还深深体会到,我国医药卫生改革的关键是机制体制的改革。
肺结核病是我国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重要传染病,我国肺结核疾病负担列世界第二。目前我国共有500多万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每年有100多万新发病人,有13万病人死于肺结核。中西部地区的肺结核发病率是东部地区的2倍多。80%的肺结核病人居住在农村地区。
目前国家向肺结核病人提供免费的一线抗结核药物(“板式药”)、痰检及X光胸片检查。但结核病人在确诊前和确诊后的治疗过程中,还需要负担相当数量的医疗费。虽然一些地方的新农合已将结核病门诊治疗纳入大病门诊范围,但是通常需要患者先行垫付全部费用,在全部疗程结束后一次性报销规定金额(如200元至数百元不等)。这种情况导致部分结核病患者,尤其是贫困结核病患者的就诊和治疗延误,或因时断时续的不规则治疗成为耐多药结核病患者,进而成为严重的公共健康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处和国家结核中心共同委托上海社会科学院课题组设计“肺结核病门诊治疗按病例付费试点研究”计划和实施方案,选择在湖南省岳阳市的两个(县级)市(临湘和汨罗)开展为期一年的试点,并将华容县作为对照县。试点工作分别于
课题的研究重点在于将原来“按服务付费”的支付模式,改为按病例向(县级)市疾控中心直接支付治疗费用(初治每个病例500元,复治每个病例600元),由新农合与试点项目经费共同承担。农村肺结核患者在疾控中心进行结核病门诊诊断和治疗时,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试点的初步结果表明,由于对结核病人实行完全免费的诊断和治疗,显著提高了试点地区的疾病发现率和规范治疗依从率,深受广大群众和肺结核患者的好评。同时,试点还大大改善了医患关系,有利于医疗机构合理使用医疗
和取得稳定的收入,得到了试点地区相关部门和一线工作人员的支持。与此同时,每年病例的医疗总费用显著下降。
(经济所王耀忠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