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与上海市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共同举办第21次新智库论坛

发布者:科研处 发布时间:2008-12-23浏览次数:653

20081216下午,我院与上海市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共同举办了第21次新智库论坛暨“上海生育政策完善研究”课题成果研讨会。参加论坛的有政府有关部门领导和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院长彭希哲教授、复旦大学人口所所长王桂新教授、华东师范大学人口所原所长桂世勋教授、上海市人口与发展研究院张戎舟副院长、上海市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杨金龙书记、我院常务副院长左学金研究员、经济所梁中堂教授、权衡研究员、我院人口与发展研究所副所长周海旺副研究员、胡苏云研究员等。左学金常务副院长和孙常敏副主任主持了论坛的研讨。

左学金研究员在开幕词中指出,上海已经进入了超低生育率时代,对人口发展的这一新的形势我们应有充分认识,并适时对严格的生育控制政策和超低生育率的经济社会影响作出研究和评估。根据1980年《中共中央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的提法,30年后我们可以调整政策了。目前考虑调整计划生育政策,正当其时。希望大家在生育政策研究方面提供更多有价值的报告供政府决策部门参考。

我院周海旺副研究员和上海市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黄玉捷研究员分别向会议报告了《上海生育政策完善研究》课题AB方案的研究情况和主要观点。课题报告之后,与会专家就当前我国及上海人口生育形势与政策调整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与会的大部分专家认为,从已实现超低生育率的部分欧洲国家和日本、韩国等东亚国家(地区)的实践来看,当人口生育率下降到极低水平后,政府鼓励生育的政策很难收效,而人口规模的长期缩减将对社会经济发展会造成负面影响,甚至对人类作为一个物种的延续构成威胁。因此,我国应吸取其他国家的教训,在目前上海地区的生育率(0.7-0.9 )已远低于超低生育率标准(1.3以下)的情况下,应及时采取措施,避免生育率进一步下滑。目前是我们考虑调整现行生育政策、实施更加宽松的人口生育政策的时候了。在符合中央稳定低生育率(2.1以下)政策的大前提下,上海作为全国生育率最低的地区,可以按照计划生育法的规定,探索相对宽松的生育政策试点,如放开单独夫妇(夫妻双方一方为独生子女)生育二孩,或按照育龄妇女年龄由大到小逐步放宽生二孩等。

上海市计生委领导专家在总结发言中指出,政府人口政策调整的原则是以人为本、为人民服务,希望各位人口专家能就上海的人口问题和生育政策展开更为深入细致的研究,为未来政策制定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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