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城市法治化战略分析”研讨会

发布者:科研处 发布时间:2003-10-31浏览次数:846

 

710日,我院在小礼堂举行 “城市法治化战略分析”研讨会,这也是今年我院上海现代化研究中心成立后举办的第三次“上海现代化论坛”。会议由院党委副书记刘华主持。在上午的主题演讲中,上海市政法委副书记陈旭、上海市人大法工委主任沈国明、上海市公安局经济侦察总队队长倪瑞平以及我院法学所所长顾肖荣等领导和专家,围绕 “社会化与城市法治化”、“上海城市法治化与地方立法”、“上海金融犯罪与金融风险”以及“城市法治化指标体系的构建”等发表了精彩的演讲。来自上海市各区、县、局以及各大专院校政法院系的党政领导干部、专家学者200余人报名了参加研讨会。

    刘华副书记在致辞中指出,法治化是上海率先实现现代化和构建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重要内容,也是城市文明的主要标志之一。法治化的根本就在于要切实贯彻依法治市、依法行政、积极借鉴国际惯例,切实保护所有者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我们今天召开这次会议,就是希望能够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对相关问题有一个更深入的剖析,并对上海法治化进程有所助益。

在主题演讲中,专家们指出,上海城市法治化与社会化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法治的意义首先是它的社会意义,即在法治社会中,公民不仅是被管理的对象,同时也是管理的主体,应当让他们参与到国家管理中来。当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出现了大量的社会化组织,在这样的情况下,以前政府的很多职能必然要逐步让渡于这些组织。具体反映到法治领域,就是要充分发挥社会化组织的作用,使大量的案件能够在法庭之外得到解决,从而避免司法 的无谓浪费。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提升公检法机构的服务水平,提倡以人为本,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

城市法治化在上海的地方立法中也得到了反映,演讲嘉宾指出,从最近上海地方法规的制订情况来看,上海的法治领域中,正发生着若干显著变化,首先就是在利益多元化的条件下,人们更加注意自身利益的维护;其次是立法过程中的民主形式得到加强;再次是法规制订者,即人大常委会成员希望通过立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愿望得到加强;第四则是立法过程中对合法性的考虑更细腻了;第五是从单重立法到立改废并重。这五方面的变化正凸显出了近年来上海城市法治化进程的不断推进。

专家们认为,为了提高上海法治化德建设水平,就必须了解国际大都市的法治化状况、构成与内容,了解其法治化的衡量标准,从而看到我们的差距,找到法治化建设的目标、步骤和计划。当前尤为重要的就是,在上海的法治化建设过程中需要建立起一套科学系统并具有可操作性的指标评价体系,它应该包括社会秩序指标、社会稳定指标、依法行政指标、公民法制意识指标等内容。其目的就是要为政府决策和上海市法制工作的努力方向提供量化依据,并成为全国其他大城市建立法治化评价指标体系的样本。

演讲专家还对当前上海的金融犯罪发表了看法,他们认为目前上海金融犯罪案件案件呈持续多发状态,犯罪手段也是越来越多样化,其危害性更是越来越大。因此,急需加强对上海金融犯罪和金融风险的研究,通过深化金融机构改革,改善金融监管,加强行业自律以及建立多层次的金融预警体系等手段来增强上海金融业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

下午,与会各位专家又围绕“金融犯罪和反洗钱政策研究”、“单位犯罪的理论与实践”、“知识产权与网络犯罪的防治”以及“经济犯罪诉讼证据和程序规则”等四个专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据悉,第四次上海现代化论坛将于826日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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