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上午9:30在478会议室召开学术会议,由姜云飞博士和罗海蓉博士分别做题为“欧盟对华经济关系的调整趋势及原因思考”和“国际铁路货运体系的一点思考”的学术报告。
姜云飞在报告中从欧盟2019年以来的最新政策动向入手,对欧盟的整体对华经济政策进行了分析,重点分析了欧盟新发布的“欧盟中国战略展望”文件,介绍了该文件所述的十点行动计划内容。她认为,欧盟对华经济政策出现调整始于2017年,具体表现为对中国的贸易和投资进行防御、加强同日本的经济联系等方面。欧盟出现这些政策调整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欧盟自主权债务危机、难民危机后经济逐步恢复增长,内部困境的逐步解决必然带来外部政策的调整。另一方面,来自于美国的压力和美国政策调整的示范效应也是欧盟调整政策的重要因素。另外,中欧近年来在贸易和投资方面的结构变化也是重要的原因之一。不过,欧盟2018年的贸易数据显示,中国仍是欧盟的第二大贸易伙伴,且占欧盟总贸易的比重仍在上升,日本则排名第六,中国仍是欧盟在亚洲地区最重要的经济伙伴,经济关系的压舱石决定欧盟对华经济政策的调整不会出现较大逆转。
罗海蓉在报告中对比国际海洋运输体系(以下简称“海运”)与国际铁路运输体系(以下简称“铁运”)的发展历程和特点,分析中国通过推动中欧班列进一步完善国际铁运体系,提升中国参与国际贸易规则重构的国际话语权的可能性。首先,简要分析国际货物运输体系的结构可以看出,铁路运输是仅次于海洋运输的最重要的货物运输体系,但是前者的体系成熟度远低于后者。其次,对国际海运体系的发展历史和延展脉络进行梳理和分析后可以看出,当前国际海运体系建立在1924年《海牙规则》、1968年《海牙——维斯比规则》(《修订统一提单若干法律规定的国际公约议定》)、1978年《汉堡规则》)(《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三大公约以及2008年《鹿特丹规则》(《联合国全程或部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合同公约》)的基础上,缔约国数量众多且适用范围广泛。海运体系体现出发展历史悠久、美国和欧洲主导、法律体系完备和具有争议解决机制等特点。其次,当前国际铁运体系则可以分为国际货协(《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CMIC)和国际货约(《国际铁路货物运输公约》,CIM)。两者分别由欧盟为代表的“国际铁路协会”(OTIF)和中国和独联体国家为代表的“铁路合作组织”(OSJD)作为支撑,且参加方主要为欧洲和亚洲经济体。国际铁路联盟(Union Internationale des Chemins de fer, UIC)虽然在五大洲均有广泛的参与方,但是其参与方仅为企业、科研机构和协会,只能行使技术标准制定和平台合作等职能,不具备约束力。虽然两大体系曾多次尝试标准整合和协作,但是成效有限。所以国际铁运体系呈现发展历史简单、体系呈现(冷战)矛盾型、缺乏联合国相关组织支持、地域性高等特点。因此,中国“一带一路”合作框架和欧盟“欧亚连通战略”为中欧班列为代表的国际铁运体系合作提供了重要的中欧合作利益,为中欧双方打破美国特朗普单边主义背景下国际贸易规则谈判的僵局提供了重要的政策窗口,也是中国通过国际铁运体系重构提高中国国际话语权和加速“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提供了重要的机遇。
世经所全体科研人员参加了会议,大家进行了充分讨论与学习,权衡所长、赵蓓文副所长、胡晓鹏副所长出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