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经所双周论坛系列报道:“铁本之乱”引发的思考——为什么受伤的总是民企?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5-31浏览次数:579

【背景】

2004417下午,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江苏铁本钢铁有限公司(下称铁本),以及戴国芳等八人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案,作出一审宣判。

一审法院以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判处铁本罚金40万元,戴国芳、张锡清各有期徒刑五年。由于八名被告人自20044月就被司法机关限制自由,至此次宣判时间刚好五年,判决之日就成为他们重获自由之时。

“五年前戴国芳被抓、2008年底戴国芳被取保候审,直至此次宣判,“铁本案”符号化地承载了中国经济的变迁。

2003年,中国钢铁行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427亿元,同比增长96.6%;2004年一季度又完成投资334.9亿元,同比增长107.2%。中国中小钢铁企业遍地开花,全国各地到处在上新产能,在主管部门看来,这些大部分属于低水平重复建设。

钢铁行业是彼时中国经济大车呼啸前行的一个缩影,也因此被国家主管部门选择为宏观调控的突破口,以此为过热的投资降温。铁本背运自此而起。20044月,国务院下令查办常州“铁本案”。

“铁本案”后,中国的钢铁产能沉寂了一年多。 一年多后,由国有钢铁企业主导的新一轮扩张开始。2008年底,全国钢铁总产能已逼近5亿吨,较“铁本案”发时翻了一番。但近乎疯狂的上涨在20086月走到了尽头。 2008年四季度,“铁本案”发生的经济过热背景已不复存在,中国实体经济正经历巨大的发展困难。

巧合的是,200810月,“铁本案”主角戴国芳被常州市当地法院批准取保候审。这一消息直至20091月才为外界所知。 就在戴国芳离开看守所一个月后,200811月,中国政府启动“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

“铁本案”曾引起广泛争议,此次宣判正值中国处在经济危机冲击之下,政府正千方百计鼓励投资。今天再看“铁本案”或能让历史的镜子照见现实。

【观点】

围绕着上述话题,与会者展开热烈讨论,各类观点如下:

1 “铁本案”的客观效果是民营经济成为宏观调控的牺牲品。从2003年开始的宏观调控实际上是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在内的多方博弈,最后以牺牲民营企业为结局。当时,经济过热的主因是以GDP为核心的政绩考核制度,并不是民营企业作祟。民营经济要发展,必须获得真正的而不是纸面或口头上的“国民待遇”,否则,会威胁改革的进程。

2、宏观调控再也不应按所有制划分了,政府不能“乱作为”。宏观调控对民营经济的整肃,打击了民营经济创业的积极性,这是近几年民营经济不愿继续投资的根本原因。如今,遭遇经济危机,失业严重,民生艰辛,经济结构调整困难。在一定意义上,这正是未积极促进民营经济的苦果。“民营企业不愿投资,而经济要发展,只好政府去投资,投向国有企业,这就又回到了过去的老路上了。这背后隐含的问题很严重,那就是,中国还要不要改革了?”

3、实际上,民营经济并没有获得平等的地位。尽管此前提出了“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两个毫不动摇”,明确了民营经济的地位。随后出台的“非公经济36条”也曾一度令民营经济界欢欣鼓舞。但是,实际上,民营经济并没有获得平等的地位,根本原因就是“民营企业是什么”的问题还没有真正得到解决。当前的状态是,不少官员仍然将民营经济看作异己力量,还是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当年给资本家下的判断来看待民营企业,这是极为不公平的,是根本背离科学发展观的。实际上,中国目前民营企业的实质是自己解放自己,通过创业为社会创造财富,为社会作贡献,解决就业问题。

最后,与会者建议,政府应该为民营经济的发展营造一个“依法办事、一视同仁、平等竞争”的环境。一遇到困难就保护国企,打压民企,这再次说明民营企业并没有获得国民待遇,“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不要特权,只要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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