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上午,根据院所党纪学习教育安排,社会学研究所党总支举办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由所党总支书记、所长李骏同志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讲授党纪学习教育专题党课。
李骏同志指出,纪律是党的生命线,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条例》1997年2月试行、2003年12月正式印发。党的十八大以来,先后于2015年10月、2018年8月和2023年12月进行三次大的修订。本次《条例》修订,与2018年《条例》相比,新增16条,修改76条,将习近平总书记相关重要论述转化为纪律要求,用党的创新理论的立场观点方法引领纪律建设工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新修订的《条例》共有三编十一章一百五十八条,李骏同志从总则要点出发,按照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的顺序进行逐条讲解,并结合社科工作者的具体实际对部分条例规定进行了重点讲解。在此基础上,李骏同志结合他对新近出版的《习近平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论述摘编》学习体会,重点阐述了如何准确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和“两个责任”等新提法和新表述,为更好地理解《条例》内容提供理论背景。
社会学所党总支全体党员参加了此次书记讲党课学习活动。与会党员表示,要在党纪学习教育中深刻领会落实新修订《条例》的具体规定,在科研实践中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