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理解”与“解释”不论是在哲学本身,还是在知识论与科学哲学中都受到普遍的关注。就它们两者之间的关联问题,利普顿提出了存在着“无解释的 理解”的观点。这一思想遭到一些学者的反对。卡利法认为,理解“为什么”乃是 “典型地与解释相同一的”,斯特雷文斯则反驳说,科学中不存在不经解释的理解。本文认为,要获得真正的理解,需要依靠理由;而给出理由就是给出某种解释,因 此不存在没有解释的理解。解释可以是显性的或是隐性的。利普顿不适当地限制 了“解释”的概念,把归谬法、反事实论证等都排除在解释之外。其实这些都是 以不同的方式在给出某种理由,使认识者获得理解,因此都属于一种特殊的解释方式。
关键词:理解;解释;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