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下午,哲学所党总支在所会议室开展“两学一做”专题组织生活会,这是继上次围绕“学党章”开展全所党员组织生活会以来,进一步以“做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为主题的组织生活会,将我所开展“两学一做”学习实践活动推向深入。会议由党总支书记何锡蓉研究员主持,全体党员参加。根据总支安排,由第二党支部书记陈常燊就“讲规律、守纪律”做了专题发言。他分别从理论、实践、宏观、微观四个层面来论述这一主题。
首先,从理论层面说,要抓实“学”这个基础。“知为行之始,学为用之先。”思想是行为的先导,党员干部作风好坏,关键在于思想认识。就“讲规律、守纪律”而言,纪律是自由的前提,规律是成事的保证,所以要充分认识以自由与纪律之间的关系。“守纪律、讲规矩”是追求自由的必要前提。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规矩也没有自由。就像跑在公路上的汽车一样,只有严格遵守交通规矩,也只有汽车的刹车装置完好可靠,松刹自如,才能使汽车既跑的快又能安全行驶。同样的道理,对一个人而言,要想在工作和生活中获得快乐和自由,就必须首先守纪律和讲规矩。否则,就会受到纪律和规矩的约束和惩戒。
其次,从实践层面看,要抓实“做”这个关键。“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做是目的、是关键。“守纪律、讲规矩”是做好工作的前提。解放思想、创新工作是党和国家的一贯号召。改革开放30多年,党和国家的制度、法律、规章、办法都在不断的改革和创新,但做这些所有事的前提就是“守纪律、讲规矩”。我们每个人在工作中,在开阔思路、大胆创新的同时,在脑海里、在心中必须谨记纪律和规矩。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一定要把握好创新和规矩的对立统一关系,二者互为前提、互为条件是干好本职工作的保证。
再次,从宏观层面看,“守纪律、讲规矩”是依法治国的保证和前提。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依法治国理念。在宪法统领下的各种法律、法规以及党的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就是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的规矩。要想依法治国、依法治市、依法治校就必须守住这些规矩。因此,依法治国首先从“守纪律、讲规矩”抓起。其实,“守纪律,讲规矩”是依法治国的出发点也是落脚点。各位党员特别是掌握一定公权的各级党员干部,必须在思想上、工作上和生活上严守纪律,按规矩办事,按规矩做人。
最后,从微观层面看,结合我们科研单位的工作实践,“守纪律、讲规矩” 就是保持每个人应有的样子。为了把这项活动搞扎实,简单地来说,即领导要有领导的样子、党员要有党员的样子、教师要有教师的样子、学生要有学生的样子。其实,我理解这“样子”的含义,就是每个人要根据自己的身份、角色找准自己的位置、把握好自己的言行。在做人做事上要有 “格”,要有“度”。要在纪律和规矩当中完成好自己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比如作为我所科研人员,要恪守学术规范、恪守师德、恪守财务纪律,等等。
总之,“守纪律、讲规矩”是每个党员干部的政治要求。“守纪律、讲规矩”的对立面就是不守纪律、不讲规矩。一个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党员自然也是不合格的党员,必然会受到党纪国法的惩戒和惩处。所以,“守纪律、讲规矩”是党对每个党员领导干部的底线要求和刚性要求。我们每个党员干部都要有清醒的认识。无论是在政治上、思想上,还是在工作中和生活中,都要严守党纪国法、严格按规矩办事,做一名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的好党员、好干部,这既是党的要求,也是工作、生活的前提和保证。
专题发言之后,党员们积极参与到讨论中来,纷纷就“守纪律、讲规矩”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成素梅研究员从自己的科学哲学专业背景出发,解释了自由与纪律之间的辩证关系问题。她认为,自由既包括能力的层面,也包括意愿的层面。从能力层面讲,一个党员比较首先知道哪些是该做的,哪些是不该做的,具备了这些基本的认识能力之后,才能可能做一个合格的党员;其次有了能力还必须有了相应的意愿,能力加上意愿,理论加上实践,才能做到真正的知行合一、不忘初心。陈忠研究员探讨了规矩这个词的多层含义, 以及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之间的联系与区别。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也是重要的党内规矩。
最后,党总支书记何锡蓉研究员在总结讲话中,结合王战院长提出的社科院党员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内容和意义进行了解读,并讲解了如何将“成己”与成为一名合格的党员,以及自由与纪律、纪律与规矩之间的关系等。这次“两学一做”的党组织生活内容丰富、效果良好,通过这次活动,党员们对讲规矩守纪律、提高政治觉悟有了新的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