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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文化心理是内化、积淀在民族(成员)文化心理中所表现出来的人生态度﹑情感方式、道德情感、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所构成的一种特殊的文化心理环境,在民族成员与自然社会环境互动中产生强烈的独特效应。
民族的人生态度情感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是民族凝聚力中不可缺少的动力机制,制约着民族的凝聚与离散。他们具有正面效应,又有负面影响。
民族文化心理是民族(成员)的集体性的心理走向、精神状态和精神定位,这种走向、定位,起伏不定,绵延不止,既承传文化,又不断创新.在今天,民族文化心理应面向现实,生于现实,形成21世纪中华民族凝聚力中新的文化心理机制。
一、民族文化心理环境的厘定:文化发生的视角
提到民族文化心理,总是要追问这样的问题:什么叫文化?什么又叫民族文化心理?回答这类问题,求得统一的答案是困难的,因为学者们对文化的界定数不胜数,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我们不妨从文化发生的视角上作个厘定,即文化是一种历史发生的现象,是社会不断发生的多层次的复合整体,或称其有多方面的内容的,有诸多要素形成的,具有一定结构的文化系统。从整体上说,文化包括哲学、宗教、科学、技术、文学、艺术、教育风俗,等等。这些内容,从层次上说,大体上可分为三:一是外界的物质,即通过人的主观意志加工改造过的东西,这一层次也是人们通常称之为“第二自然”或“人化自然”物;二是心理层次,它主要包括人们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审美情趣、道德情感、民族心理,等等,这是蕴涵在人们精神世界中最深层次的东西;三是,亦心亦物,非心非物,即通常被学者们称之为“世界”的那部分,它主要包括政治制度、法律,作家和艺术家的作品,以及独立于意识之外的神话,等等。文化如此丰富、复杂,难以用简要的文字加以厘定,然而,这里我们不妨这样说,不管在哪个层次上发生的文化,它们都内化或积淀在民族成员所表现出来的——人生态度、思维方式、道德情感和价值观构成的一种特殊的民族文化心理环境(大体上相当于文化第二个层次上的东西);一种文化心理客观存在——成为“大熔炉”或“大染缸”的东西,在人(民族成员)与自然环境、社会环境互动中产生着独特效应:一方面,它对民族心理聚合产生正面的积极作用,是各具差别的、不同文化的民族成员协调为一体;另一方面,它又遵循“过限逆反法则”对民族成员的精神世界起消极作用。所谓“过限逆反法则”是指某种文化心理现象中的特殊因素(如道德权威、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等等)一旦强化过度,必然导致民族心理逆反,产生心理撞击,从而导致分离民族成员的心理聚合。就是说,民族文化心理,作为一种“大熔炉”——一种客体化了的文化心理素质制约着一个民族的创生态度、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影响着民族成员间的向心力、亲和力的消长,因而,任何逆反的文化心理的产生,都是不利于民族聚合的。
在民族人际交往中,在广大民族成员创生过程中,民族文化心理,有其独特的本性,从实践理性的高度来说,它有着广泛的弥散性,即广泛地浸染于民族成员的心灵之中,并且始终同文化传统和社会经济、政治、文化、伦理活动审美情趣交织在一起,起着沟通、调试民族成员心理的作用。因此,民族文化心理的弥散性又具有精神纽带的特性,就中华民族而言,作为一种团结炎黄子孙的精神纽带,把普天下炎黄子孙不受地域、时代、种族的限制而连结一起,使中华儿女维系在中华民族的大家庭中,为民族的绵延而创生。
在民族创生中,民族文化心理作为一种客体化了的机制,又可以成为一个民族的思想文化的基础,这样的思想文化基础一经形成,就具有稳固性和恒久性。
民族文化心理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内核是民族成员个人与个人、个人与群体、群体与群体,个人与社会,群体与社会相通、相融、相聚的社会文化心态。民族文化心理,理所当然地成为维系全民族的共同心理,共同追求的思想文化基础,并在这一基础上激发人们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中华传统文化心理的“赞天地之化育”的参与精神,“天人合一”和“和为贵”的价值意识,激励人们自觉维护整体利益,自觉坚持集体主义的价值取向。千百年来积淀在人们心灵中的这种共同的文化心理定势,对中华社会和民族的发展有着巨大的积极意义。
民族文化心理统摄民族成员微妙而又复杂的精神世界,牵动人们最初的动机、情绪、情感和意志,因而,它无时不在,无处不有,对民族成员的行为、价值取向着这整合的效应。
从中华民族文化的发生层次上说,中华民族文化是一种多元结构下发展成为一体格局的民族文化。这样必然包含着一体格局下的多元民族文化心理,比如在齐鲁,巴楚、荆楚、吴越、岭南等地都有着不同格局的文化和文化心理,承载着各不同格局的文化和文化心理,而这些不同格局的文化和文化心理,却有着中华一体文化认同的心理意识。正是在这种一体共认的文化心理统摄和观照下,使原来不同格局的文化和文化心理变为共同的一元格局的价值观念。中华文化的基本精神和民族文化心理环境,在演进的历程中,把不同格局的文化心理,逐渐整合为一体格局的文化大传统:“赞天地之化育”,“天人合一”,崇尚伦理,刚健有为,以人为本,贵和尚中,等等。这种文化大传统所辐射出的文化心理,超越了地域和阶层的界限,乃至成为恒贯古今的中华民族的文化心理。
二 民族文化心理:凝聚机制中的因素及其正负效应
民族文化心理,从深层次上说,是以民族哲学思想为核心,以民族价值观为主导的多元一体的文化心理系统。在这个系统中,民族(成员)的人生态度、思维方式、情感方式、伦理规范、理想人格、审美情趣、价值观念是它主要因素,中华民族的融合、聚合、凝聚便是通过这些因素的效应而形成的。其中人生态度、情感方式、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的因素最为突出,在民族创生中(改造客观世界)中,他们是民族凝聚力动力机制不可缺少的文化,制约着民族凝聚与离散,分别地说:
(一)民族的人生态度:“赞天地之化育”
如果用一句话概括中华民族传统的人生态度,那就是为民族广泛认同的“赞天地之化育”的参与精神。
这种态度所体现的精神是中华民族(人)与自然物质交换(“天人合一”)的方式相适应的。它浸染到民族生活的一切方面,无论是与自然交换,还是处理人际关系,或治理国家,都是“赞天地之化育”精神的不同方式的体现。因此,“赞天地之化育”的精神是中华传统文化心理的根本精神,也是中国哲学三千年来所推行的“气化流行生生不息”,“一阴一阳之谓道”基本原理的思想渊源。
中国传统的“赞天地之化育”的精神,不是作为主体的人参与精神,而是作为客体的人参与精神,即人协助天地从事化育万物活动,如民谚所说的“田是主人人是客”,诗人所写的“生者为过客,死者为归人,天地一逆旅,同悲万古尘”,天地是第一位的,人是第二位的。人所直接从事的化育活动归根结底是天地化育万物事业的一部分。当然,这样说并不意味着“赞天地之化育”全然是被动的,一点主体精神也没有,不是的。它像其他文化心理因素一样既有积极成分,又有负面因素:一方面,它意味着中华民族是能够作为社会主体的人参与化育万物的,并且具有极大的自觉能动性,在化育万物中,由赞天地之化育的功利态度发展成为非命尚力的奋斗精神,由此而表现出来的现世主义的人生态度,其中包含了注重实际的求实、务实精神,探求美好生活的精神;另一方面,它的负面,是所谓乐天安命的“豁达”,态度,这种“赞天地之化育”的“豁达”,有悖于刻苦耐劳、坚忍不拔的创生精神,无形中消解着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即事事听天由命、崇尚阴柔和无为,表现出被动的人生态度。在民族心态上,是一种阻碍社会发展的巨大惰力。
(二)中华民族的情感方式:情理合一
情感不是转瞬即逝的感官体验,情感一旦被唤起便产生体验效应,成为民族行为动力结构中不可忽视的一环。
中华民族的情感方式,从古代传统来说,是一种以血缘情感和实践理性融为一体的“情理合一”的方式,在中华民族文化心理环境中占有重要的位置。
中国古代是一家一户的个体自然经济,参与这种经济活动的主体便是以血缘关系而聚居的家族成员。这种以血缘关系构成的个体经济,既是家庭细胞,又是社会组织形式。而聚族而居、以血缘纽带相联系的社会组织形式必然出现将血缘情感和实践理性融为一体的情感方式。这种情感方式是“赞天地之化育”的基本形式之一,即所谓“人道之始造端夫妇”,由夫妇性爱派生出亲子之爱、骨肉之情,派生出父子、夫妇等一整套伦理道德规范。亲子之爱和天然的乐生倾向相结合,就形成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心理中特别注重的“天伦之乐”,在处理人际关系时,便遵循“合情合理”、“入情入理”、“通情达理”的准则,所谓“世事洞明皆学问,理也,人情练达即文章,情也”,学问在文章中,也是理在情中,情与理是合一的。当然,情感方式是受一定社会生产方式制约的,一旦生产方式发生变化,必然也带动着情感方式的变化,随着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生产方式的瓦解,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情理合一”的根基早已被动摇,传统文化中的“以理化情”和“以理抑情”,便是“情理合一”的演进。中华民族传统的情感方式,一方面,它积淀着真善美的理念的真实情感,为中华社会埋下稳固的情感力量;另一方面,在封建社会中,它又成为用封建道德说来掩盖卑劣情欲的假道学,它既蕴育着深广的人道精神,又可能以追求血缘情感的和谐,推广“阳尊阴卑”,出现排斥人道的心理。“情理合一”的情感方式给中华民族文化心理以巨大影响,同时也有其不可忽视的负面效应。
(三)中华民族传统的思维模式:部分与全体交融互摄
思维模式是一个民族文化心理基本因素之一,比之人生态度、情感方式更为突出。
那些长久、稳定、普遍起作用的思维方法、思维习惯,即对于事物审视趋向和公认的观念,就是一个民族的思维方法、思维模式。由此,中华民族以儒学为传统的思维模式:诸如天理至上本根终极的思维方式,天人合一 ——统合一体思维方式,两端对峙思维方式,阴阳和谐的思维方式,等等,但是,我们也可以换一个视角,即从思维逻辑本身来审视传统思维模式,从这方面说,中华思维模式包括两个内容,即思维模式和致思途径。这里所谓思维模式(思维方式),是指人们在思维活动中把握世界整体联系的样式、定格,特别是对世界的统一性(整体)与多样性(部分)之间关系的稳定看法。思维模式有开放性、封闭性、求同性与求异性之分,也有直线性与网络性之别,但核心问题是一与多的关系问题,大体上决定了该民族的思维模式的基本特征。
中华民族的思维模式,从形成族类开始,就是一种将部分与全体交融互摄的思维模式。可以说,中华民族“赞天地之化育”的基本人生态度、“情理合一”的情感方式本身便孪生出将部分与全体交融互摄的思维方式;人生于天地之中禀受天地之气,又可以参与其中化育万物,天地与人互相交融在一起。在“情理合一”的情感方式中,无论是家族中的天伦之乐,还是家族中的血宗之情、姻娅之情,都包含着个体与群体、部分与全体交融的观念。
最能体现将部分与全体交融互摄的思维模式要算中国传统哲学了。老子说:“万物得一以生”,“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之一与万物之多不离”,老子最早提出一多相摄的思维模式;杨雄以“玄”统摄万汇。王弼认为脱离了“一”的“多”是不合道德的原则,宋明理学家讲“理一分殊”,都是一种部分与全体交融互摄的思维模式。
部分与全体交融的思维模式,要求思维从整体(全体)上把握一切,所以这样的思维方式可以约化为整体趋同的思维方式。前述的各家主张就是要求人们在观察事物时,从整体着眼,宏观入手。
传统的整体趋同,或将部分与全体交融互摄的思维方式,对中华民族、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发展起着重要的思维导向作用:如果说,在民族创生中,中华文化心理是民族凝聚动力机制中重要的一环,那么,整体趋同的思维方式,则是最重要的因素,它可以使人们由爱部族、爱乡亲推及爱民族,由爱乡亲推及爱祖国,从而使中华民族具有深厚的凝聚力;整体趋同,其要求人们在选择价值目标上要自觉协调,趋于共同的方向,因而对于中国人理性精神的升华具有积极影响。当然,整体趋同,从古老意义上看,是建立在朴素直观基础上的思维,直观、直觉是它致思途径,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分析思维的成长,具有认识上的模糊性;同时由于过分强调趋同而压抑了人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不利于民族文化的多元发展。
(四)民族价值观:崇德重义
价值观有广狭之分,广义上说,它体现一个民族的价值理想、价值追求、价值评价和价值取向,是一个民族创生需要的观念。这里,仅从中华古典意义上简作阐述。要详尽的,笔者将另行专论。
中华民族历来有崇德重义的价值取向。这样的价值取向,在民族文化心理中占有突出的位置,它制约着人们的行动、心理情绪和行为目标,在中华民族凝聚中起了重要的激励和推动作用。
中华民族素有伦理之邦的美称。在古老中华大地上,无论何时何地,一切以道德行为为准则,而在道德伦理中,最容易为人们认同的便是“义”。“义”浸染到人们从事创造、生活各个方面,辐射到每个人身上。“义”即价值。所谓“君子以义为上”,“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可以说,崇德重义,是中华秦汉以降我中华社会公认的行为规范,深深浸入人们的心灵。传统哲学认为,天地的德性是博大宽厚的,它负载万物、生养万物,人应该效法大自然,应“与天地合其德”,人应具宽厚的德性,所谓“君子以厚德载物”就是这个意思。与此相应,人应具“和合”的价值理想、价值目标,以“和合”来调整自己的心态,调整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以人与自然之和谐为真,以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为善,以天人之和谐为美。真善美历来为中华民族的最高价值理想和价值追求。
可以说,在民族文化心理中,崇德重义的价值取向,丰富了中华民族的德性和价值理想,促使人们超越名利的羁绊,讲求礼义,追求真善美,使人成为具有精神生命的人。正是这种价值取向,把全国56个民族凝聚在一个格局下,并引导着整个民族成员向着共同的价值目标奋进。
自然,我们应当看到它的负面:由于过分强调道德上的“义”的作用,以致以后发展到泛道德论,把义与利对立起来,视为互相排斥、相互对立,无形中束缚了民族精神的多元发展,忽视物质利益凝聚、激励、推动人们进步的作用,给中华社会和文化发展带来了严重的消极后果。
三、民族文化心理:时代性和现代化
谁都不会怀疑,民族文化心理环境是以整体面貌存在和流动的民族成员集体性的心理走向、精神状态而定位的。这种走向和精神定位,起伏不定,绵延不止,既承传传统文化,又不断创造更新。随时代发展而扬弃文化二元现象中的消极因素,又伴社会进步而弘扬其中的积极成分。就是说,任何一个民族都必须从其文化心理二元现象中走出,这是文化心理走向客观规律。一个民族如果不能从文化心理二元现象中走出,不满足时代的要求,不去营造文化心理的现代性,要使全民族团结奋进、凝聚成多元一体的格局,是不可思议的。今天,我们中华民族,必须从文化心理发生的多层次现象中,营造一种综合的、适应现代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文化心理,亦即必须营造出适应中国现代化经济建设的民族文化心理环境。当然,营造出这样的文化心理环境,不能一蹴而就,而有一个创造过程。我们不能设想流传千百年的传统的文化心理,在短时期内就可以翻新,成为世纪之交乃至21世纪的文化心理。近代的历史流年已为我们提供了价值取向,重要的是,我们要在民族新文化建设中,努力去创造,尽快生成促进民族文化心理的时代性和现代化。
第一,从中华大地上已确立的经济体制上讲,我们要努力变中华民族的崇德重义的价值取向为义利并举的价值取向,尽快改变传统的价值观念。
在传统的文化心理中,重义轻利、崇德重义的价值取向,仍在人们的行为中居主导地位,勿庸置疑,这样的价值取向已远远不能适应中华民族建设现代家园的需要,并已成为市场经济建设的阻碍,它已经不能正确调整人们的行为规范,不能积极协调人际关系,不能普遍凝聚人们的心理。在中国全面改革开放的今天,在经济多元发展的态势下,以非经济的标准来衡量经济发展的经济生活已经不复存在。传统的重义轻利的价值取向,正在被现实生活所修正。在市场经济运作条件下,对实质性或实效性的最大限度的追求,已经成为民族文化心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或者说,今天时代的风尚是,既讲道义,又讲功利的义利并举的现代价值观正在为多数人所认同,正在成为新的社会文化心理,新的思维维度,成为凝聚炎黄子孙的新的精神力量。
第二,从中国人的思维方式上讲,必须变“守成”型思维方式为求新求变的思维方式,即在思维模式上要有个转变。
中华民族文化心理中的思维模式,无论从历史层面上看,或是思维本身的逻辑演进来看,在整体上都是一种“守成”型的思维方式。所谓“重合”、“趋同”、“天人合一”、“和合”协调便是这种“守成”的思维模式的根基。它特别强调从整体上、宏观上把握事物,强调事物之间的协调和一致,注意事物发展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这是非常必要的,但又是不足的,它不侧重事物的横向联系,通常具有明显的“守成”意识,也就是“文化心理上的保守主义”。这种“守成”型的思维方式,在政治观念方面,易于接受教条式的说教,推崇个人迷信;在经济观念方面,崇尚空谈,不讲实效;在文化观念方面,把文化只看成是政治的附庸,看成是箝制人们思想的工具,而不承认文化本身所具有的陶冶性情、娱乐、消闲的功能。“守成”型思维方式,虽可成为凝聚人们的心理基础之一,但又与现实的中国社会生活不相合拍,与活生生的潮流相悖反。
在现实生活中,已成为时代风尚的新的思维方式、情感方式和生活方式,特别是现时代的生产方式、技术理性正在猛烈洗刷“守成”型的思维方式,正在从农业文明转向工业文明,从注重过去转向注重未来,通过预测未来决策现在,这种随社会转型而“转向”的思维,亦即我们通常所说“开放意识”和“求新求变”的思维方式。在今天,这样的思维方式,才具有绝大的民族凝聚力。
第三,要确立竞争协调的新伦理观念。
中国传统文化心理中的伦理观念,从一个侧面来说,主要是一种重和趋同的观念,它的出发点和归宿,讲的都是人际关系、血缘关系的和谐、有序。这种和谐、有序观念,当然有一定合理之处,但它的负面消极影响是不容忽视的。
现代的中华民族,已实行改革开放,实行市场经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已有了新的变化,过去那种以牺牲效益而维持“义”或一团和气,那种离开规范的竞争而空谈仁义的伦理观念已经受到生活纠正。在人际关系中,宗法伦理亲情已注入了新的内容,正在形成一种新的伦理准则:人与人之间应是严肃平等关系,权利与义务,道德与法律都各自有新的内容,新的调整对象,在人格独立前提下,在机会均等的条件下,提倡友好竞争;在市场经济运作中,提倡自由竞争。既竞争又和谐成了衡量人际关系、检查社会发展的重要尺度。一句话,通过竞争达到协调,通过竞争推动社会进步,是当今伦理观念新的基本准则。
第四,民族文化心理,实际上是民族“人”(成员)化心理;民族文化心理要与时代同发展,与现代化相适应,实际上是中国人(中华民族成员)素质要与时代相一致,中国人素质要走向现代化,这就是中国人的,中华民族成员要全面发展的问题。其中重要的是新的理想人格的培养问题。
在今天,实现传统文化心理中渲染的那种成圣成贤的理想人格,显然是可笑的,也是不可能的。道理很简单,那种人格追求时代,与现实发展要求是违背的,时代要求人的素质全面发展,使人成为自由表现自身全部能力(智力、体力)的人,或者说,成为既有现代的思维方式、知识结构、科学技能,又有高度的文化和文明修养的人。不言而喻,这样的人的全面发展,不是一朝一夕的事,而是要有个过程,正因为如此,这是一种处于理想之中的人格。但是,这样的理想人格,现实虽不能至,行动却心向往之,因而它可以成为维系人们之间的精神纽带,成为催人奋进,整合民族成员精神的催化剂。
应当指出,迄今为止,中华社会经历了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和正在经历着工业文明。中华民族文化心理环境,作为一种内在的主导性文化精神和民族的文化支撑点、凝聚力,主要是农业文明的产物,而人类文明早已由农业文明向现代工业文明过渡,其标志着人类社会正经历着深刻的文明转型——中华社会亦经历着深刻的文明转型,这一“转型”即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现代化。既然文明在转型,伴随文明转型的民族文化心理转变也就义在言中了。它是中华社会合乎逻辑的历史现象。在农业文明条件下,人的生产方式是自然经济的生产方式,是自发的“赞天地之化育”的“客体经济”,其主导文化心理是自在的“天人合一”的观念,群体活动表现为主体的“无主体性”,即多半在自发状态上进行创生活动,人的心理多半受到外在的超人力量(如神、自然规律、事物的必然性)对人的自发统治。而在工业文明下,特别是在市场经济下的一种自觉的“主体经济”,是主体的自觉的“赞天地之化育”,无论是变民族崇德重义为义利并举也好,变“守成”型思维方式为求新求变的开放意识也好,或是确立竞争协调的新伦理观念也好,以及培养现代化的理想人格也好,都是主体自觉创生的参与活动的表现,其主体自觉创生的参与活动表现,其主导性民族文化心理和精神定位是人的自觉地团结、聚合的主体意识,在创生过程中,它具体体现为实践理性——技术理性,价值理性和人本精神。由此可以断言,在转型期,高扬民族主体人本精神、自觉参与精神,使中国人走向新的精神定位,这正是时代呼唤民族心理所在。
(原载《理论文萃》1996年第一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