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中国70年的发展历程中,尤其在改革开放后,随着中国海洋事业的发展壮大,海洋政策的内涵不断得到提升,由早期各涉海部门的政策和单一领域的政策逐步过渡到综合、全面的海洋政策。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海洋政策着重于保卫国家安全,保障海上运输通道,防止帝国主义的海上侵略,并为祖国统一积蓄力量。因此,在新中国成立以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建设强大的海军,捍卫祖国统一、领土完整成为海洋政策的主要取向。
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海洋 的需求日益紧迫,对中国海洋环境 进行调查显得尤为重要。中国海洋政策也由早期的海军建设为重点逐步过渡到服务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领域。海洋政策不断丰富,涵盖海洋科技、海洋 、海洋产业、极地及大洋考察等领域。
进入新时代后,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的海洋强国战略目标,已得到深化和发展,形成完整的中国海洋强国战略治理体系。
新中国在海洋政策上的成就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中国政府根据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的精神,制订了《中国21世纪议程》,确立了中国未来可持续发展战略。为在海洋领域更好地贯彻《中国21世纪议程》精神,促进海洋的可持续开发利用,国家海洋局于1996年5月编制了《中国海洋21世纪议程》。
第二,2008年2月7日,国务院公布了《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规划纲要》,从机遇与挑战、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海洋 的可持续利用,海洋环境和生态保护,海洋经济的统筹协调,海洋公益服务,海洋执法与权益维护,国际海洋事务,海洋科技与教育,实施规划的措施等十个方面,系统规划了我国在2006-2010年的海洋事业发展目标,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第三,中国海洋强国战略目标的提出与发展。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完整提出了中国海洋强国战略目标,指出我国“应提高海洋 开发能力,发展海洋经济,保护生态环境,坚决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这些内容构成建设海洋强国重要和基本的内容。
2013年7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建设海洋强国研究进行第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了建设海洋强国的基本要求。中国海洋强国战略内容得到发展,即“四个转变”。具体为:要提高 开发能力,着力推动海洋经济向质量效益型转变;要保护生态环境,着力推动海洋开发方式向循环利用型转变;要发展海洋科学技术,着力推动海洋科技向创新引领型转变;要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着力推动海洋权益向统筹兼顾型转变。
我国对海洋强国战略的深化,体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报告指出,我国要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要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形成陆海内外联动、东西双向互济的开放格局。这就提出了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的目标,并突出了在推进过程中应坚持的原则和重点以及方向。
第四,“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与丰富实践。“一带一路”倡议是在当前国际局势出现大变动大调整的背景下,依托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成就和经验,为发挥中国的多重身份和作用,以使国际及区域的发展进一步融合和提升为目标,是我国改革开放的新发展、新模式,即“一带一路”倡议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升级版。“一带一路”倡议得到国际社会的积极响应并取得良好的实践效果,得益于党和政府对“一带一路”倡议的不断丰富和完善,包括国家领导人在重要场合的讲话,以及发布重要文件和平台的设立。
由于众多的主客观原因,包括长期以来海洋意识淡薄、海洋科技和海洋装备落后、海洋地理环境相对不利等原因,我国积累了较多的海洋问题。随着国际社会开发利用海洋及其 的需求和力度加大,尤其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生效和实施,海洋问题争议尤其是南海问题和东海问题日益突出,危及海洋秩序和区域安全。
面对这些海洋问题,我国政府提出了具体的解决原则和方法,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也面临一些困境和挑战。不可否认的是,我国针对海洋的政策或主张包括坚持协商谈判解决,“主权属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双轨思路”倡议(即有关争议由直接当事国通过友好协商谈判寻求和平解决,而南海的和平与稳定则由中国与东盟国家共同维护),制定规则、管控危机、 共享、合作共赢,实现和平、友好、合作之愿望,并实现“和谐海洋”目标等,它们均是依据中国自身的国情和实际作出的政策选择,不仅深受文化的影响,而且具有深厚的文化要素,特别体现了和平性、包容性、合作性的文化意愿,是中国和合文化包括求同存异、以和为贵等思想在海洋政策中的运用和发展,完全符合国际社会包括海洋秩序在内的发展进程。中国应对和处置海洋问题的立场与态度,不仅得到多数国家的支持,也符合国际海洋发展趋势。
而为维系海洋秩序,确保海洋的和平与安全,中国保持了最大的克制,包括不在南海尤其在南沙进行开发 的活动,没有采取威胁性的措施阻止其他国家在南沙的 开发活动,尽力推动机制建设,包括依据《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及其后续行动指针的原则和要求,积极推动“南海行为准则”进程,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这样做的目的是,实现南海空间及其 的功能性和规范性统一的目标,为区域发展作出贡献。
总之,中国是海洋法制度和海洋秩序的捍卫者,也是丰富和发展包括海洋法在内的国际法制度的维护者和建设者。和平合力处理海洋问题,目的是维护海洋安全和秩序,使海洋更好地为人类服务,发挥海洋的独特贡献。这是国际社会的共同期盼,必须努力合作实现之。
作者:金永明 上海社科院中国海洋战略研究中心主任、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来源:上观新闻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