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英美法系国家传统陪审团本着人民不会犯错的理念,不要求裁决说理;但西班牙、俄罗斯、比利时等大陆法系国家新兴陪审团要求裁决说理。欧洲人权法院裁决要求陪审团也要以适当方式说理,但是,并没有要求各国采用统一的说理模式。欧洲人权法院认为问题列表模式,由专业法官正式起草判决书、陪审团予以认可的说理模式,都是陪审团说理的适当方式。欧洲新兴陪审团说理的做法是陪审团制度的新模式,但并不意味着所有国家陪审团都会出现要求说理的新趋势。我国规定的人民陪审员说理与大陆法系传统国家陪审员说理方式总体上是相同的,我们可将西方陪审员说理的经验与中国国情和中国文化相结合,探索出具有中国特色的陪审员说理方式。
[关键词]:传统陪审团 新兴陪审团 陪审团说理 问题列表 判决书说理
[作者简介] :高一飞,广西大学法学院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田超伟,广西大学法学院研究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