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者按]:本文以欧盟和中国碳排放交易体系(ETS)为重点,批判性地看待环境市场价格监管的法律和经济基础。2018年,欧盟对自己的碳排放交易体系进行了结构性改革,目的是提高并稳定碳价格。这项改革提出了有关碳排放交易体系自由市场的根本性问题及其作为低碳投资驱动力的功能:一方面,监管有必要进行调整,以解决外生冲击可能造成的大量配额盈余问题(例如经济衰退);另一方面,市场的监管干预风险破坏了投资者的确定性。在中国,有限的监管独立性和政府对市场严格的控制,既加剧了价格控制措施对碳排放交易体系市场完整性的影响,也影响其作为环境保护投资驱动力的角色。
[关键词]:碳排放交易方案 配额 监管干预
[作者简介] :阿纳尔 • 伯特(Anatole Boute),香港中文大学法学院教授 ;张 浩,香港中文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
[译者简介} :杨芳,南京工业大学党委宣传部副研究员;孙冬梅,南京工业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