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佳佳接受《南方都市报》采访

发布者:晓因摘编发布时间:2019-03-24浏览次数:38

我们分析了170份省级政策文件,原来你可以用的政府数据有这些

《政府数据开放准备度》智库报告开篇

今年全国两会,“大数据”相关话题再次成为代表委员的关注热点。除了立法、隐私、流通、应用、产业等建议,“政府数据开放”也被不断提及。

“建议在保障国家安全、公民隐私前提下,优先推动医疗、教育、养老、法律等民生迫切领域数据深度开放”,“建议加大公共数据开放力度、广度和质量,提升社会获取公共数据效率”,“建议政府开放数据的重点放在打开局域数据壁垒、降低获取自有数据的成本、扩大数据再开发利用等重点方向”⋯⋯

全国人大代表、苏宁控股集团董事长张近东,全国政协委员、搜狗公司CEO王小川等的建议或提案,均强调“政府数据开放”的意义价值,并为实施路径建言献策。而全国政协委员、百度CEO李彦宏更为具体地以电子病历等医疗大数据的科研和应用为例助力“健康中国”。

事实上,“政府数据 共享开放”已被列入我国大数据发展“十大关键工程”。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再次提到要“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研发应用”、“壮大数字经济”。激活政府大数据,营造全民参与氛围,创新驱动经济发展,已经成为社会共识,现状研判、实施路径、管理办法等则是当前急需探讨的方向。

因此,南都大数据研究院以“政府数据开放准备度”为切口,通过数据分析、采访调研,观察政策层面的保障、社会层面的认知、学术层面的理论、人才层面的储备、企业层面的应用,看这些围绕政府数据开放的“基础条件”,准备度、成熟度如何?改进空间在哪?希望能为各地政府数据开放向纵深发展助力,一同期待政府数据发挥最大社会价值、经济效益,政府更加透明高效,创新创业更加生机蓬勃。

政府数据开放准备度·地方政策

2015年,国务院出台《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将“稳步推动公共数据 开放、形成国家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等写入主要任务,其中明确提到,2020年底前,逐步实现信用、交通、医疗等民生保障服务相关领域的政府数据集向社会开放。在顶层设计引导之下,各地政府逐渐将政府数据开放纳入地方发展规划,相关政策陆续涌现,“数据 开放立法、数据开放标准、数据应用”等细分领域在部分省份也有了相应的政策指引。以“政府数据开放准备度”为角度,南都大数据研究院首期以31省份2015年至今出台的170份政策文件为样本,观察围绕政府数据开放的政策保障。

广东贵州上海等省份政策较具体

南都大数据研究院梳理发现,2015年至2017年,国家层面至少有9份文件明确提到“政府数据向社会开放及鼓励企业公众挖掘利用”等内容。地方性政策在2016年、2017颁布的居多。分析170份涉及“政府数据开放”的地方性政策文件发现,广东、贵州、上海等地是“政府数据开放”的先行者,无论是相关政策数量,还是政策内容详细度都较为领先。

170份文件中,28.8%在政策总体目标出现“开放”字眼。关于2020年的政府数据开放目标,“政府数据开放应用格局”、“数据开放质量”、“数据应用水平”、“政府数据开放率”等关键词出现频率较高。部分省份规定数据开放率及开放覆盖部门、领域,如北京、海南均提出到2020年公共数据开放单位比率达到或突破90%,北京的数据开放率要达到60%;安徽提出2020年底前实现“民生保障领域的政府数据向社会开放”。

梳理分析170份政策文件发现,近五成提到“开放的范围及优先顺序”,各地最倾向开放的是民生保障领域政府数据,其次是“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治理”等领域。也有部分省份的政策文件提到产业领域高价值数据,如上海试点推进商业增值潜力显著的能源、交通、气象、通讯等数据;河南提出推进金融服务、工业制造、现代农业、商贸流通等数据 。超过四成政策文件提到“建立全省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部分省份对平台数据与应用开放程度提出目标,如贵州提出到2020年实现20个开放典型应用,发布开放数据集3000个。也有政策对平台功能提出详细要求,如包括数据查询检索、 管理、权限管理、安全脱敏等功能。

数据应用也是政府数据开放政策的关联举措,36.5%的政策文件提到“社会化、市场化开发应用”,支持企业、公众、社会机构等各类市场主体共同参与开发、创新公益性和增值性的应用服务。福建、上海的政策明确提出举办数据创新应用竞赛促进应用开发。

34.1%的政策文件提出“构建数据开放目录”。此外,“负面清单”也是一些省份政府数据开放的创新管理模式,明确不开放的范围,以便负面清单之外的数据全部向社会开放。目前,广东、内蒙古等地政策文件均提到此思路。

缺乏统一标准规范往往是制约政府数据开放步伐的原因。170份政策文件中有25.3%提到制定数据开放标准,部分省份已经落实,如广东2018年4月编制实施数据开放和共享系列地方标准,包含政务信息 标识编码规范、电子政务数据 开放数据技术规范和管理规范。

17.6%的政策文件提到“制定数据开放工作计划”,如上海连续三年制定并公开针对政务数据 共享和开放的年度工作计划,包括组织开展开放试点绩效评估工作等。还有约10%的政策文件提到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数据立法、数据发布形式和部门、数据质量等规范性内容。

数据开放体系化及专项政策较少

从省级政策层面来看,各地政府已经具备数据治理意识,但不同地区对政府数据开放深入程度参差不齐。南都大数据研究院梳理发现,目前以倡导性政策居多,体系化政策较少,针对“政府数据向社会开放”的专项政策更为稀少。有研究者认为,对数据开放的内涵、原则、流程乃至具体行动计划还需要加强系统布局。复旦大学数字与移动治理实验室主任、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郑磊对此建议,需要有专门针对数据开放的地方法规。据了解,已有省份正在着手制定,准备将整个数据开放过程规范化,包括数据利用方的权利义务等。

目前,内部开放意愿、数据安全保障、统筹管理及评估机制等问题一定程度制约政府数据开放的落实。上海社会科学院信息研究所助理研究员范佳佳对此表示,“数据安全需要创新技术以及细致的制度规范来保障”,此外,我国没有法律明晰政府数据到底属于谁,限制了后续具体开放工作,“需要立法,用法律将数据开放事业保护起来”。郑磊则同时提出需要制定“数据开放许可协议”。

全文见相关链接:

南方都市报:我们分析了170份省级政策文件,原来你可以用的政府数据有这些

https://m.mp.oeeee.com/a/BAAFRD000020190308142574.html?&layer=5&share=chat&isndappinstalled=0

来源:《南方都市报》2019年3月8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