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丽霞《全球贫困:“从非正义中获益”与消极责任》

发布者:俞丽霞发布时间:2010-08-18浏览次数:57

  

    [摘要]:托马斯·波格的世界贫困论立场主要体现在他主张的两种消极责任上。第一种消极责任可以表述为:一些富裕国家以及这些国家的富裕公民把不公正的全球性制度秩序强加到贫穷国家特别是这些国家中的贫困人口身上,从而给他们造成了伤害,前者应致力于改革当前不公正的全球秩序,消除(减轻)世界贫困,对后者做出补偿。第二种消极责任可以表述为:一些富国和富裕公民从不公正的全球制度性秩序中获益,这是一种从非正义中获益的行为,对全球的贫困人口也造成了伤害,因而这些获益者应该对贫困人口承担补偿责任。这种消极责任是否成立则引发了学者们的争议。作者认为,托马斯.波格关于世界贫困论的缺陷在于他并没有说明富国和富裕公民从非正义中获益是由于给全球贫困人口造成伤害而违反了消极责任。米哈伊.瓦尔德曼有关利用非正义和不当利用的思想可以支持波格的观点,即在全球贫困背景下,一些富国和富裕公民利用非正义(不公正的全球制度性秩序)的行为确实给贫困人口造成了伤害,所以这些国家和公民对全球贫困人口违反的是一种独立的消极责任,这种消极责任与第一种消极责任不同。

    [关键词]: 全球贫困;消极责任;补偿;从非正义中获益;利用非正义;

    本文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重点课题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上海社会科学院信息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原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10年07期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