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党是西方民主宪政和议会民主的产物,随着选举权的普及和政治参与的大众化而逐步发展起来。政党政治已成为一种普遍性的世界现象。全世界200多个国家和地区,目前绝大多数实行政党政治,其中多党制国家有160多个,政党政治决定着绝大多数国家内政和外交的基本走向。应当承认,由于西方国家的政党和政党体制产生较早,又经过长期的探索,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的运作方式和规则,它们在推动整个西方社会的发展中,尽管还存在不少问题,但总体上说是有成效的。国外政党的执政行为离不开它们所处的特定历史环境和人文环境,其他政党不能照搬,但其中有一部分反映政党活动共同规律的经验和教训可以拿来为我们所借鉴。
我认为,要深化对执政党建设的研究,现在已经到了从政党活动规律的高度,去把握执政权力运作各要素之间的本质联系和所必须遵行的基本原则,而这一点却长时期以来为我们所忽视。现在,社会的发展已向我们提出了政党现代化的要求,这就需要研究政党结构、功能、机制和活动方式如何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问题。可以说,执政党建设能否成功,很大程度上要看我们是不是掌握了这些规律,并创造性地把它们运用到党的建设实践中去。我以为,国外政党在执政过程中有以下一些问题值得引起我们的关注和思考:
一、从“阶级党”向“人民党”转变,做全民族利益的代表
把“阶级党”逐步演变为“人民党”,同时在社会各阶层中继续保持自己的左翼形象,是社会民主主义政党发展的一条基本轨迹。从30年代开始,北欧各党就以“人民党”自居并开展相应的活动,其中最典型的是瑞典社会民主党的“人民之家”主张及其实践。早在1928年前后,该党第二任主席汉森就在党报上撰文认为,在当时社民党若要赢得农民和中间阶级,就必须摆脱阶级的局限,视自己为“人民的党”或“民族的党”,把为人民获得自由并建立一个团结和睦的民族之家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汉森指出,对于党的现实活动而言,人民的概念将大大有利于阶级的概念,因为国家好比一个家庭,人人都希望这个家庭的基础是一致和团结的,而不是对立和分化的。在这一思想指导下,瑞典社民党从30年代起便进入“历史性妥协”时期,即以合作妥协为主要特征的改良主义实践,并以全民代表的姿态从事自己的政治活动,推行各阶级、各政党共同参与的阶级合作主义。1949年,在社民党的倡导下,成立了“星期四俱乐部”,政府与企业界人士每逢星期四便聚会在一起,就国内的重大经济问题进行磋商。从1955年起,首相埃兰德定期邀请企业界、工会以及各大利益集团领导人到他的乡间别墅“哈普森”进行会谈,共商国事,形成所谓“哈普森民主”。其结果是每一重大问题在议会投票前,已在各政党间达成某种默契或协议,避免了政治上的冲突和对抗。
从60年代初起,社民党更加强调阶级和谐,1960年的党纲公开取消了“阶级斗争”的概念。1975年经过修改的党纲把“自由、平等、团结、民主和劳动”作为民主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其目的在于使每个瑞典公民“都能有机会享受丰富而有意义的生活”,“让全体人民参与社会发展的进程”。1984年社民党提出的思想纲领表示,要使人人都意识到自身的价值,并有可能去实现这种价值。1987年社民党三十大通过的关于《未来社会的民主》的决议,强调要继续实现政治民主,努力争取经济、社会和文化民主,从而使瑞典成为一个高度和谐的国家。由于实施了从“阶级党”向“人民党”转变的策略,一改“两败俱伤”为“各得其所”的局面,使社民党在瑞典政坛独执牛耳,自1932年起连续执政44年之久,成为瑞典社会中一支无法取代的政治力量。
在这过程中,挪威工党30年代的“危机折衷方案”和英国工党40年代的“福利国家”实践都具有相当的代表性,而德、奥两国社会民主党是在二战之后的特殊条件下完成这一转变的。奥地利社会党以与人民党共同执政长达20年(1947—1966年)的大联合政府为标志,大力推行社会伙伴关系,逐渐淡化自己的阶级色彩,竭力充当全民族的代表。与此同时,德国社会民主党在谋求执政的道路上,也日益演变成左翼各派社会势力的共同代表,并最终通过《哥德斯堡纲领》的发表,表明了“社会民主党已经从一个工人阶级的政党变成了一个人民的政党。”南欧的社会党由于身处阶级矛盾相对激烈的社会环境,从“阶级党”转变为“人民党”的进程虽然早已开始,但最终完成却是在80年代中后期,执政实践成了它们完成转变的主要原因。以法国党为例,1990年该党在雷恩代表大会上通过的最后文件,把党定性为“一个具有人民性和具有改革社会的愿望、鼓励讨论和思想交流的政党”,以便扩大选民基础。
一般而言,社会民主党人都主张采用左翼的思维和行为方式去代表全民,不过就具体的党而言,是强调“人民”还是强调“左翼”,其程度是不一样的,对各自作为传统工人阶级政党的保留程度也不相同。相比而言,北欧国家的社民党为了广泛地争取选民,党的有关决议和竞选纲领不得不以全民代表的口吻说话;在执政时则要制定同保守党有所区别的施政方针,因而更多地以一个左翼党的身份开展活动。这是由这些国家相对缓和的阶级矛盾和相对明晰的两党制政治格局所决定的。西欧社民党恰恰相反,它们虽然在理论纲领中不厌其烦地阐述自己的阶级传统和左翼主张,但在实际的政治活动中却同保守党有着太多的妥协。南欧社会党与北欧社民党和西欧社民党相比,其左翼色彩却要浓得多,1990年西班牙工人社会党在党章中认为,“党是劳动阶级和反对一切剥削制度的人们的一个政治组织。”法国社会党的表述更加具体:“社会党是扎根于劳动阶层的党。近代社会连续不断的、深刻的变化并未消除不同社会阶级和集团之间的对立。所以,社会党人在为争取全社会进步的斗争中特别关注领薪者的利益,并注意提高其活动能力。”在葡萄牙社会党和泛希社运的党纲中也有类似的表述。至于意大利左翼民主党,仅从它的历史渊源和党的名称中就可以明显领略到它的左翼特色。这说明南欧社会党因其阶级关系相对激进化的社会环境,在向人民党过渡的进程中更多地保留了阶级党的传统,成为具有人民性的左翼党。与它们相比,其西、北欧的同伴至多只能称得上带有左翼色彩的人民党。
可见,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政党地位的变化,政党和阶级之间的关系变得越来越模糊不清了。当然,政党之所以存在是因为它代表的是部分,本质上它仍然是阶级的代表,如果代表了全部,政党也就没有存在的必要,因此“全民党”的概念本身就是一个矛盾,任何政党也不可能成为全民性的政党。但是我们必须承认,作为执政党情况就不同了,它有责任把社会上不同的阶级、阶层、集团凝聚在一起,共同建设国家,因此它们应该是整合导向型的政党,或者说是主观上追求全民性的政党。对任何执政党来说,都有一个如何把“本阶级”与“全民族”这两者协调起来的问题,这正是执政规律在起作用。我们以前对“全民党”这个概念一直持否定的态度,认为它扼杀了党的阶级性,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说,一个执政党强调自己的全民性,正是该党试图强化自己整合功能的体现。所以,执政党既不能在执政过程中始终强调自己的阶级性,也不能为了执政而放弃这种属性,而应该在保持阶级性不变的情况下,体现出自己是全民族利益的代表,是全社会的整合力量。
二、扩大意识形态的包容性,使之适应社会整合的需要
社会的多元化和人们思想的多元化,是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只要市场经济仍然是推动社会发展的一个基本手段,多元化就无法避免。与此同时,一个政党的意识形态又不可能是多元化的。因此,如何通过一种社会大多数人都能接受的意识形态,把多元化的社会利益整合在一起,消解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是执政党面临的又一个难题。
墨西哥革命制度党在实现国家现代化的同时,保持了社会的政治稳定达60多年之久,被人们认为是发展中国家现代化进程中出现的一个“奇迹”,这与该党强调意识形态的包容性有很大的关系。革命制度党以“墨西哥革命的意识形态”自居,自称是人民全部价值观的代表者,有资格占领一切重要的思想政治领域,包括革命的和理想主义的;保守的和老练的、中间的和稳健的、发达的和进步的政治空间。在这方面,该党表现出一种兼收并蓄的特殊本领,即没有任何东西不能为本党所吸纳。在现代化的进程中,常会出现一些新的社会集团和新的社会思潮,革命制度党并不是简单地与之对抗,而是吸收新思想中的合理成分,将政策进行适当的变通和调整。这种开放的态度使墨西哥官方意识形态出现了多种思想意识的“杂交”现象。例如在墨西哥历史上,卡兰萨代表的是保守主义立宪派,萨帕塔是土地革命的旗手,而比利亚则没有任何社会改革纲领,只是因为他与美国作战,带有一定的民族主义色彩。这三个人在政治思想上有很大的差异,但在革命制度党看来,他们都体现了墨西哥的革命精神,从而受到墨西哥政府和革命制度党的尊重。同时,革命制度党把其他政党的建设性思想和经验拿来丰富自己的理论时,也就剥夺了对方的政治资本,陷对手于无思想和无经验的境地,从而抑制了各政党之间的意识形态斗争,并使自己始终处于思想政治领域的领导地位。
他们在意识形态上还表现出灵活性的特点,即绝不拘泥于某一种理论,而是适应不断发展的形势、不断变化的施政方针以及不断修改的宪法,而不断地修改和发展自己的理论,这种灵活的应变形式就是在左、右之间寻求平衡。卡萨诺瓦对此有很精彩的描述,他说:“革命制度党是一个寻求动态平衡的党,它活动于革命和宪法之间。在马特乌斯时期,它是‘宪法范围内的左派’,在埃切维里亚时期,它搞自下而上、由此往前的运动,而在波蒂略时期,它则反对‘政治几何学’。它没有一种‘安逸、顺从的中间立场’,而是从一边到另一边,在两个极端之间来回的运动中寻求平衡。”
近年来,国外执政党一般都在保持意识形态继承性的同时,努力扩大党的意识形态的包容性。实践证明,执政党应该使自己的意识形态保持足够的弹性,以便能容纳多数民众的利益和要求,使之适应社会整合的需要。如果执政党拥有“一党独大”的地位,同时却没有包容性的意识形态,那就会造成一部分人游离于体制之外,不认同已有的政治制度。例如,印度国大党的最大失误就在于过去的几十年中,没能设计出一套能整合和凝聚不同社会集团的思想文化体系和主流意识形态,因而导致了整个社会的分裂状态。而德国社民党却是在战后扩大了意识形态的包容性之后迅速崛起,很快由体制外的政党变成了体制内的政党。
实践还证明,包容性强的政党,往往对意识形态采取实用的态度,而很少去刻意强化意识形态。只有这样,执政党才能根据实际政治的需要去灵活地变换策略,而且便于吸收各种对巩固自己执政地位有利的理论和主张。现在,西方各政党在纲领和政策上相互交错,不同政党之间在政策主张上往往相互渗透,相互利用,乃至相互抄袭,实用主义大行其道。例如,英国保守党和工党在社会福利和国有化问题上长期处于势不两立的态势,而现在保守党越来越讲究“实用”,根本不拘泥于自己的政纲,公然打出维护劳动者福利和权利的旗号,它的领导人公开声称:“如果有人趁我们在洗澡的时候,偷走了我们的衣服,我们是决不会因此而苦恼的。”这就迫使工党也不断地改变自己的调子,放弃了党章第四条一直坚持的国有化主张,不断淡化工党原有的色彩。
三、政党制度的选择必须适应特定的政治生态环境
对于政党制度,即政党参与国家政权的政治制度,大致可分为三类,即一党制、两党制和多党制。一个国家采取哪种政党制度,不能带有主观随意性,把政党现代化理解成照搬西方国家成功的模式,而不需要考虑本国的历史文化传统、现实的经济政治制度、阶级力量的强弱对比,以及国际政治的战略格局等因素。实践证明,这是一种非常幼稚的想法。如拉美的一些国家在照搬西方多党制后,带来的是军事政变和政权更迭,经济始终处于徘徊状态;90年代非洲也从西方抄来了多党制,结果引起了很大的混乱和冲突,仅1996年一年就有尼日利亚、塞拉利昂、布隆迪等国通过非宪法手段改换了政权,1997年有三个国家的总统因武装冲突或军事政变垮台,给非洲民族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在这些事实面前,就连亨廷顿这样的西方文明优越论者也承认,照搬西方模式往往不能使发展中国家获得成功。
我们知道,西方国家的政党制度植根于这些国家特定的政治经济环境和社会土壤。从实行两党制的英、美两国情况看,它们也是经过了上百年的发展演变才定型为目前的体制。17世纪由于英国议会内的严重冲突才形成了辉格党和托利党,两党制的形成最初是阶级斗争日益尖锐而形成政治力量两极化的结果。现代意义的资产阶级政党制度是与普选权联系在一起的,而直到1831年,英国1300万人口中选民只有35万,占人口的2.6%。在这种情况下,无论采取何种政党制度,政权只能操纵在少数人手中,连形式上的资产阶级民主也谈不上。经过1832年和1867年选举制度的改革,选举权才逐步扩大,而这距英国政党最初的产生已经有200年之久。可见,任何国家从政党的产生到形成一种政党制度有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而且每一个国家的政党制度都具有不可模仿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又是由该国特殊的发展道路和特殊的国情所决定的。
发展中国家推行一党制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根源,因为这些国家的政党往往产生于民族国家之前,它所面临的是反对外国殖民主义和争取民族独立的任务,这需要一个强大的政党来团结全民族的力量。当取得国家独立之后,这个政党便自然成为领导国家的主要政治力量,如墨西哥、几内亚、莫桑比克、安哥拉等国创建一党制的情况便是如此。同时,在现代化过程中,发展中国家所处的特殊历史背景和面临的艰巨任务决定了它们最重要的任务是保持稳定,发展经济,提高综合国力,而这需要强大的政党去进行社会整合与政治动员。亨廷顿认为,新兴民族国家的政治变迁,不应完全生搬硬套发达国家的政治模式,而应以变化中的社会条件为基本出发点。这是有道理的,因为在现代化水平和民主水平较低的国家中,多党制与政治安定是不能共存的,而一党制却要稳定得多。
东欧七国(除罗马尼亚)不管条件是否具备,为顺应民主潮而搞激进政治改革,并试图改变原来的政党制度,由共产党一党领导的体制转过去搞多党制,结果在与别的政党竞选中纷纷落马。在东欧剧变的影响下,1990年苏共中央召开了2月全会,会上戈尔巴乔夫把政治体制的改革纳入到西方的总统制和多党制轨道。这样一来,好像打开了魔瓶的盖子,各种各样与苏共对抗的党派和政治组织纷纷出笼,半年中,“非正式社会团体”就冒出了9万多个,其中全国性政党约20个,共和国一级的政党500多个,连十月革命后被取缔的资产阶级立宪民主党也死灰复燃。同时,苏共党内派别林立,猛烈揭露和抨击了党在历史上的阴暗面,致使苏共处于党内各派、党外各党的两面夹攻之中。从1990年春天起,苏共就在一些加盟共和国纷纷失去了执政地位。波兰党的第一书记拉科夫斯基在总结经验教训时说,搞多党制,与反对派竞选,我们是“背着石头爬山”。苏东党背着40多年的失误还没有认真总结、纠正,就去与反对党进行“爬山比赛”,那是非输不可的。
当然,我们不能简单地来判断一个政党制度的好坏优劣,也不能把两党制和多党制看得一无是处。有的政党体制执政效率较低,有的政党体制在利益表达和沟通渠道方面显得更有成效,有的政党体制可以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和制约机制。这些作为西方政治文明的成果,我们需要作进一步的研究。但是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决不能把搞多党制、轮流执政等看作是一种新的思路,我们只能具体地分析它们的长处和短处,并根据它们对于一个国家和民族的适用性来作出具体的选择。因为按照政治生态分析的方法,任何政治制度只有适应了特定的政治生态环境才是合理的,这里不存在通行于世界各国“标准”的政党制度。具有启示意义的是,在转型社会中,一党制要想保持长治久安,必须增强其适应性,要适应现代化发展的要求来不断调整自己,从而满足社会不断增长的参与要求。这是政党政治现代化进程的一个重要方面。
四、发挥兼容和同化的政治功能,建立制度化的政治参与体系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发展,阶级分层和社会流动加速,新产生的社会力量在一定的政治气氛下,往往会组织成为一个利益集团以表达其对于政治体系的权利要求。在多党制国家里,这些利益集团主要借助于组织政党,并通过议会斗争实现其利益要求。在一党制条件下,多个利益群体只能共享一个政治代表,各个群体的利益、愿望和要求都要通过一个政党来表达。这就需要执政党有较强的兼容和同化能力,通过制度化的程序,把社会力量都纳入到自己的政治体制或政党体制中来,构成一个利益共同体。政党尽管代表着特定的阶级倾向,但利益整合却是执政党必须履行的职责,而整合意味着充分体现阶级代表性的同时兼顾社会上的各种利益。
国外执政党发挥利益整合功能通常有四种办法:
1、建立广泛的统一战线,将各种社会力量纳入国家政治体制中
印度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多语言、多种姓的国家,社会结构极为复杂,各阶级、阶层的差别很大,利益冲突明显,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着剧烈的利益纷争。针对这种情况,国大党不断完善政治参与的各种机制,扩大参与的渠道,使政治参与制度化。它们具体通过印度议会,尽可能将那些不同利益群体的代表纳入到议会体制之内,组成广泛的统一战线,让他们以议会为讲坛,反映本利益集团的各种意见,并通过议会斗争去实现本集团的利益。议会范围内的运作方式一般都是程序化和规范化的,往往经过相互的争论与妥协达成一致,这样议会就成了调解、缓冲利益矛盾和冲突的重要场所,起到了将剧烈的社会矛盾及时化解在体制之内的作用,避免了社会的动荡和分裂,从而确保了印度政局的相对稳定和社会多样化的协调发展。
2、在党内建立职团体制,将各类利益群体纳入政党体制中
墨西哥革命制度党是在墨西哥长期执政的党,它是按职团主义结构组织起来的。自1938年以来,该党一直由3个职团系统——工人部、农民部和人民部组成,工人部由许多州一级和全国一级的行业工会联合会组成;农民部主要由占全国成年农村居民98%的全国农民联合会组成;人民部所代表的社会层面最广泛,它由全国小土地所有者联合会、全国合作社联合会以及国家工作人员联合会等13个团体组成。可以这样说,人民部是革命制度党所有支持者的收容所,只要不便属于其他部的成员,都可以在这个部里找到自己的位置,所以它包括的社会层面十分广泛,既吸收一些下层的成员,如手工业者、小农、合作社成员、职员、工程技术人员、自由职业者、商人、小工厂主、小农场主、国家公务员以及青年、妇女等,也吸收一些上层人物,如企业主、大庄园主、银行家等,从总体上看,人民部大多数成员的经济地位属于中等阶级的性质。通过3个职团部,革命制度党就把全国绝大多数阶级和阶层的公民都吸纳到自己的组织框架中,使得这些新的利益集团由党外的压力集团转化为支持革命制度党的党内力量。党的整个职能就是通过这3个部的垂直领导系统和横向的协调系统运转起来的,3个并列的职团系统各自形成一个利益与支持循环系统,它们之间的连接,又形成了一个总的利益与支持循环系统。正是因为革命制度党有这么一个庞大的政治支持系统的网络在有效地发挥作用,该党才可能在半个多世纪内有力地控制选举,实现权力有序、和平的交接,从而保持了国家政局的稳定。
3、将新产生的社会集团直接吸收到党内,增大党的阶级容量,改变党的阶级基础
随着阶级力量对比关系的变化,社会上出现了新的利益集团,这时不少政党都会以新社会势力的代表自居,在竞选纲领中满足他们的要求,尽力将其吸引到自己党内来,而不使其建立新的政党。如果非要建立新的政党,则通过原有政党的庞大组织系统和雄厚的政治经济实力,将新建政党边缘化,使其得不到大的发展。更有甚者,有些政党干脆采取增大自身的阶级容量,扩大和改变党的阶级基础的办法来与之相适应。例如西欧发达国家的社会民主党,成立初期它们曾经是工人阶级的政党,但从 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开始发生了演变,特别是经过了20世纪科技革命和资本主义经济的巨大发展,阶级结构起了明显的变化,使现在西欧各国的社会民主党增大了阶级容量,不再以传统的工人阶级为载体,而主要代表中等阶级的利益,在政治光谱中处于中间偏左的位置。
4、建立新的政党,改变原有的政党体制
当新的社会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的利益在原有的社会组织或政党结构中得不到体现时,建立新的政党,改变原有的一党制、两党制政党体制,建立多党制就成为现实。这些国家虽然名义上实行了多党制,但实际上仍然是一党独大或两党独强,不过多党的建立多少在政治上起到了开启蒸汽阀门和缓和利益冲突的作用。
通过建立以上各种制度化的政治参与体系,各国执政党便将各种社会力量包容在现有的政治体制或政党体制内,起到了调整阶级关系,缓解阶级矛盾,减少阶级冲突的作用,从而促进了社会的政治稳定。
五、理清各政治要素之间的法理关系,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当代政党已经成为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西方大多教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条文都对政党作了规范性的规定,意大利是在宪法中规定政党地位的第一个西方国家;普京上台后,也于2000年11月主持制定了政党法。这实际上是把政党正式纳入了国家的政治体制,使政党政治具有明确的宪政上的合法性,确保政党的活动和权利不受侵犯。同时,一些国家的政党法还对政党提出了种种限制,如对政党的成立条件和活动方式等都进行了规定,这实际上提供了一种制约机制,加强了对政党的监督,把政党活动限制在宪法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民主的原则运行,使之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
要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必须先理清各政治要素之间的法理关系。这里我们要关注的是民主政治的三个基本要素,即民众、政党、行政权力三者之间的关系。处在政党两边的民众和行政权力对政党都有一定的拉力,而只有当这两种拉力处于均衡的状态下,政党才能保持正确的位置。现在西方国家很重视对执政党进行监督,就是因为在执政党与行政权力的关系中有两方面的问题需要解决:一方面要处理好执政党对行政权力施加影响的边界;另一方面要解决好行政权力对执政党腐蚀的防范。如果这两个问题处理不当,都可能出乱子。
从苏联的情况看,列宁虽然明确提出既要加强党的领导,又要党政分开,但是没有在实践上指出如何把握它们之间的关系。由于没有正确的规则作指导,当时已经开始出现党政不分的现象,出现了布尔什维克党代替苏维埃的情况。斯大林时期,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现象日益严重,并被固定化为一种体制模式。首先,最高苏维埃及其主席团难以取得与宪法规定相一致的地位,在实践中它对国家的政治生活实际上没有什么切实的作用,而纯粹是一种装饰品,在相当程度上成为把党的中央领导机关的决议、指示变成国家法令的表决机器;其次,党的机关未经授权而行使立法、行政和司法的权力,是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直接指挥者,而国家机关形同虚设,成为党的执行机关;再次,作为主人的人民没有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和罢免权,劳动者的政权职能越来越多地被党和国家行政机关所剥夺。可见,党实际上融入了国家机器,成为国家机器的一部分。为了加强党的领导作用,斯大林又强调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通过任何一项重要决议都非有党的有关指示不可”,从而导致了政治体制诸要素之间法理关系的混乱,超出了执政党对权力边界的准确把握,可以说这种模式是与政党运作的一般规律相背离的。
另外,权力的商品化同样带来了现代政党的合法性危机。以日本为例,由于权钱交易的存在,腐败风成了现代日本政治的“顽症”,金权丑闻一直伴随着自民党的长期统治。从1960年开始到1993年为止,日本政坛的重大丑闻、舞弊案总数不在20件以下。70年代田中角荣首相因接受美国洛克希德公司的贿赂而被判入狱。80年代竹下登因接收里库路特公司的政治捐款和未上市股票被迫辞去仅担任一年的首相职务。接着上台的宇野宗佑内阁也因“里库路特案”余波仅执政2个月就草草收场。接替宇野的海部俊树内阁又因野村、日奥“证券丑闻”执政仅2年多就宣布辞职,由宫泽喜一接替。然而,好景不长。1992年,素有自民党内“教父”之称的金丸信又因接收东京佐川急件公司的贿赂和偷税漏税而辞去自民党副总裁、众议员等职务并被捕。虽说“金权政治”和腐败并非日本一国特有的现象,但是日本比其他西方国家更突出。政治腐败的又一表现是,日本众议员世袭成风,造成自民党的威信下降。据不完全统计,在480名当选的众议员中,纯属于世袭的占17·4%,属于各种类型世袭的占23·6%。日本各政党中除共产党外都有世袭议员,如最大的在野党民主党当选的127名议员中,世袭议员占13·5%。在只有22名议员的自由党中,世袭议员也占9·1%。但是,世袭议员最多的还属自民党。在自民党这次当选的议员中,世袭议员占39·2%。这类事件的接连发生,引起了国民的极端不满,据日本读卖新闻社的一项调查结果表明,73%的人对自民党不抱任何期望,政治腐败侵蚀了党的根基,使执政党一蹶不振。
由此可见,在以现代政权合法性为价值基础的社会里,如果腐败行为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遏制,就将引发执政党的合法性危机。它将造成人们的对权力本质的质疑,造成人们权力价值观的多元化,因而使权力的合法性丧失根基。有鉴于此,一些国家都建立了一整套对执政党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和制约的体系。在西方模式中,来自执政党外部的三权分立、监督制衡的权力配置体制起着关键性的约束作用;而在一党独大的国家,由于缺乏“异体监督”,对权力的约束很大程度上要靠执政党自身。在这种情况下,执政党要加强监督意识、畅通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不仅要强化党内的约束机制,而且要进行党政关系的制度安排,建立对国家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机制。这是执政党必须承担的重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