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会科学院生态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在保障考生与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前提下,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和维护教育公平为出发点,严格执行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工作原则。
二、组织管理
在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生态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根据《上海社会科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要求成立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所长任组长,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加强对面试专家队伍的建设。由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相关专家选聘标准、复试命题标准、制定本所的复试录取方案并组织实施。
生态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成立由5名专家成员组成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由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具有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组成,负责实施专业面试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三、复试名单确定
(一)复试成绩要求:根据教育部制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复试分数线)确定考生的复试资格,我所复试使用A类考生分数线,并结合本所培养要求选择调剂生源。
(二)复试人数确定原则。采取差额复试的方式,录取复试比一般不低于1:1.2,即最小复试人数=(招生计划-已接收的推免人数)×1.2(四舍五入确定人数)。
四、复试内容及相关要求
复试过程中主要对考生进行以下几个方面的考核
(一)综合素质和应用能力的考核。目的是为了更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查其全面素质(专业科研能力、创新能力、逻辑能力,批判性思维能力、表达能力,想象能力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所考核采取网络远程面试形式。本项考核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
(二)外语听力与口语能力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听力与口语能力的准确性、连贯性、得体性等。本项考核采用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
(三)品德修养考核:本项工作由研究生院党委统一组织实施,包括复试和政审两个阶段的考核,我所不再单独考核。主要从专业操守,职业伦理,个人素养,相关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行重点考核。本项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成绩计算办法:复试成绩中外语听力与口语能力的考核占比30%,综合素质和应用能力的考核占比70%。
五、复试结果与拟录取名单确定
我所将根据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对复试考生总成绩进行排序,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在复试结束后及时将复试结果和拟录取信息向研究生院报备,并由研究生院通知取得拟录取资格考生后续要完成的工作。
六、复试日期
时间:2020年5月30日下午1:30,Zoom系统线上复试会议号将提前一天通过邮件告知考生。
七、资格审查与诚信考查
在复试前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审查资料提交方式将在我所复试通知中告知,通过审查者方可进入复试,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复试录取或入学后一旦查证考生学籍学历信息与复试时确认的不一致的,即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或学籍,请考生核实报考时所填信息与实际是否有出入。
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被查出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随时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取得学籍者则取消学籍。
八、调剂复试
我所接收调剂复试的一般条件为:我所调入专业合格生源不足;考生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初试成绩符合调出和调入专业国家复试分数线;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调剂复试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完成调剂录取工作。
九、招生体检
今年我院招生体检统一于入学后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复试前须做健康承诺,如发现期间有不诚信行为的考生将不予录取,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将取消学籍;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学籍。
十、其他问题
1、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和以成人应届生身份报考的考生在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由我所自行制定。加试科目不及格者不能录取。加试科目命题、制卷、考试、评卷由我所自行组织进行。
2、按照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我所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二次复试。
3、请考生及时关注我院研究生院网站和我所网站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我所线上复试首选zoom系统,备用腾讯会议系统,要求考生双机位参加复试,要求考生配备带摄像头功能的电脑以及手机,具体线上考场要求和操作流程会在复试前公布,如有任何困难请及时通过邮件或者微信咨询号告知研招办和研究所。
十一、信息公开与社会监督
继续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社会监督。我所按规定对复试办法、招生计划、复试名单、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复试录取工作投诉、申诉和监督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021-33165031(院机关纪委)
021-64871077(研究生院)
021-33165452(生态所)
电子邮件:jijian@sass.org.cn(院机关纪委)
dahao@sass.org.cn(研究生院)
iesd@sass.org.cn(生态所)
上海社会科学院生态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
2020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