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8-07 浏览次数:258
《解放日报》思想周刊 2017年8月1日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全球化概念不断向政治领域、文化领域渗透。在西方社会,出现了一种“文化全球化”的论调。持这种观点的人一再提出,由互联网、影视报刊等传媒所带来的信息开放性,必将打破地域、国界的封锁和封闭,使一切民族文化成为人类共有财富,并在历史的选择面前走向趋同。与之相伴,伴随跨国公司的商品、广告借助于电视、网络等传播手段走向世界时,消费主义文化也走向世界的各个角落,成为资本全球扩张的动力。这种超现实的消费文化为跨国公司在全球的经济扩张从意识形态方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正是看到了这一变化,一些西方人极力宣扬文化全球化,试图构建一个由“薯片”“影片”“芯片”和“药片”组成的全方位扩张网络。对此,美国社会批判学家米尔斯一针见血地指出,美国在实用主义驱使下,需要一种政治上为现存事物辩护的意识形态,并力图使这种意识形态成为“整个世界的共同尺度”。事实上,每一个民族文化都有其不可替代性、有其独创性。一个民族赖以生存的文化传统,是这个民族的灵魂。当一个民族失去了自己的生活方式、价值体系、传统、信仰等,就等于失去了民族的精气神。民族文化具有传承民族精神和历史记忆的功能,如果在全球化的口号下“化”到其他的文化中,那就不仅仅是失去了认同与标识,不仅仅是民族文化的衰亡和民族文化意识、文化心理的衰落,而必将带来民族整体的衰亡。由于种群、语言、地理、历史、经济、政治和社会组织形态等因素的区别,造就了世界范围内性格鲜明的民族文化,炼就了不同的思维方式,形成了不同的社会价值取向。因此,把经济全球化简单地推演到文化领域,是一种违背社会发展规律的粗暴行为。作为人类社会的文明成果,文化是人类社会共同财富的基本形式之一。全球化时代的文化进步需以民族文化赖以存在的社会发展为前提,在现代化推进中充分吸收全人类所创造的优秀文化成果。就此而言,文化的全球化只能是文化 的全球化,而不是文化价值和文化内容的完全趋同化。文化全球化应表现为全球化时代文明与文化的多样性。当世界还存在不同的民族和民族国家,并且在发展的前途上还存在不同选择时,西方人吹捧的文化全球化就是一个伪命题。按照马克思主义的预言,只有在消灭了一切阶级,由此也消灭了关于政治上层建筑的一切阶级性工具,并且消灭了一切将人与人之间分隔开来的经济因素,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即到达人类理想的未来社会——共产主义,才可能把文化趋同的问题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中国文化源远流长,是逐渐把民族意识和当代意识结为一体的新文化。以世界、国际、全球这样的概念为例,如果详加考察就会发现中国人的运用与各国有别。在中国人的精神领域深处,“世界”其实是一个并不包括自我的他者时空。在“天下”的架构中,这个世界本来应该由中华的“文”来教化,但随着中外接触的日益增多和扩大,比中华文化程度更高的“文”成为仿效的对象。这一悖论的结果是,近代以来中国人越来越意识到,只有为他者的“文”所“化”,才能避免落入“野”的境地,才能避免亡国灭种。于是,在一段时间里,所谓与国际接轨、瞄准世界前沿,都是以发达国家为准的,以发达国家为取法楷模。但实践表明,人类的思维和行为,如果长时期以单一的文化为取向,不能和其他各种文化相互兼容,甚至以趋同化来消磨其他文化物种,都将是灾难性的。人类不可能也不应该永远让一种文化占据统治和垄断地位。我们要积极应对经济全球化对中国文化发展提出的挑战,重视西方文化扩张的新动向,坚持民族文化的主体意识,更好地“引进来”,更好地“走出去”。